招标
华蓥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蓥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华蓥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华发改投〔202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华发改投〔202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华蓥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华蓥市道路智慧多功能杆体960套及5G微型基站、数据管理系统等;建设城市智慧安防系统,包括人像识别点位422个、高清天网点位957个、治安交通卡口396个,部署人脸解析系统,完善图像综合应用平台,配套建设信息指挥中心、综治监控中心、综治设备机房;智能化升级改造公交站台148座,新建蓥湖片区停车场占地面积约8.87万m2,建设新能源充电桩,配置公共交通数据应用系统;建设城市综合管廊及支管网2km,配套建设管廊控制站,安装管廊智能控制设施设备;建设广华大道、华翠路及蓥湖片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算力中心、导览系统、配套道路、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
本次招标建设范围: 建设城市立体智慧停车场约3万㎡,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方案支持、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投标人如为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四川省省外勘察、 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类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③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 http://ggzy.guang-an.gov.cn/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2本项目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华蓥市红星路1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826-48302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凯旋广场3栋3204
邮 编: /
联 系 人:吕老师
电 话:028-83235896/186813500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1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华蓥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华发改投〔202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华发改投〔202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华蓥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华蓥市道路智慧多功能杆体960套及5G微型基站、数据管理系统等;建设城市智慧安防系统,包括人像识别点位422个、高清天网点位957个、治安交通卡口396个,部署人脸解析系统,完善图像综合应用平台,配套建设信息指挥中心、综治监控中心、综治设备机房;智能化升级改造公交站台148座,新建蓥湖片区停车场占地面积约8.87万m2,建设新能源充电桩,配置公共交通数据应用系统;建设城市综合管廊及支管网2km,配套建设管廊控制站,安装管廊智能控制设施设备;建设广华大道、华翠路及蓥湖片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算力中心、导览系统、配套道路、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
本次招标建设范围: 建设城市立体智慧停车场约3万㎡,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方案支持、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投标人如为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四川省省外勘察、 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类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③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 http://ggzy.guang-an.gov.cn/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2本项目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华蓥市红星路1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826-48302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凯旋广场3栋3204
邮 编: /
联 系 人:吕老师
电 话:028-83235896/186813500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1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