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门市民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26003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3月8日 |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曾莉、黄芸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法律顾问的辅助工作。若所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现指派律师的工作。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审查及完善甲方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 (三)应甲方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四)为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五)应甲方请求,协助清理债权债务; (六)为甲方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法律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七)参与甲方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制定法律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另经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申诉等活动; (九)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宜。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07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润池 3503112
采购单位:江门市民政局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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