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站房项目部(临河制水车间制水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站房项目部(临河制水车间制水设备)
采购单位:
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02 15:1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9-05 15:30
招标方联系人:
李计卜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191576999
监督方联系人:
党勇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238425999
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收货人:
李计卜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191576999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甲方按当期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结算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期结算款的80%,合同期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30日内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总结算款的90%,剩余10%,9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记录单据”第三联汇总后交甲方办理结算并核对签认,甲方审核完毕出具“租赁机械结算单”办理上月结算,由甲方项目经理、书记签字确认,双方盖章后生效。非甲方工地负责人及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记录单据甲方将不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发票抬头: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建设分公司
税号:
91150102MABLWMLX48
其他要求: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允许部分材料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除代发的农民工工资外,款项支付应采取包括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云信、E信通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且不应承担额外的贴息等费用。
其他说明事项:
询价明细及具体要求详见《物资明细表》,报价单位如未按照《物资明细表》中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将不予采纳
采购单位:
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02 15:1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9-05 15:30
招标方联系人:
李计卜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191576999
监督方联系人:
党勇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238425999
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收货人:
李计卜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191576999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甲方按当期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结算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期结算款的80%,合同期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30日内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总结算款的90%,剩余10%,9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记录单据”第三联汇总后交甲方办理结算并核对签认,甲方审核完毕出具“租赁机械结算单”办理上月结算,由甲方项目经理、书记签字确认,双方盖章后生效。非甲方工地负责人及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记录单据甲方将不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发票抬头: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建设分公司
税号:
91150102MABLWMLX48
其他要求: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允许部分材料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除代发的农民工工资外,款项支付应采取包括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云信、E信通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且不应承担额外的贴息等费用。
其他说明事项:
询价明细及具体要求详见《物资明细表》,报价单位如未按照《物资明细表》中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将不予采纳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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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001000000001 | 材料原价 | - | 1.0 | 项 | 2024.9.10 | 华北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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