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异地缴交罚款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异地缴交罚款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18-3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俊轩
项目联系电话:21737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香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香洲
一、采购项目内容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异地缴交罚款终端采购项目
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异地缴交罚款终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ZHGJ2018-356)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就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异地缴交罚款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J2018-356)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18年 11 月 2 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8,0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异地缴交罚款终端采购。
3、完工期:按谈判文件执行。
4、主要服务要求:
为遏制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的部署和要求,我队正在组织开展好易自助缴款机设备升级工作。目前,我市在用的部分终端机使用已超过5年,设备配置低,运行不稳定,厂家无法开展升级改造改造,需购置新设备投入使用。结合终端设置实际需求,我队拟购买10台好易HY-H2015自助缴款机。经预算,好易自助缴款机单价35800元/台,10台约需人民币358000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谈判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广州好易电子联行服务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为解决群众缴交交通罚款不便的问题,我队于2016年开始向广州好易电子联行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异地缴交罚款终端,群众反映较好,现我队拟再行采购10台。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及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广交通违法异地办理和罚款异地缴纳便民措施的通知》(粤公通字[2010]316号)精神,为方便群众在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加快交通违法罚款入库进度,2009年9月省公安厅与广东银联正式签订《全省交通违法异地办理系统建设及服务合作协议》,合作建设异地办理系统,广东银联负责开发异地办理系统。2012年7月,广东银联公司与广州好易电子联行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好易公司”)签订《广东省交通违法异地办理系统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广东银联委托“好易公司”负责交通违法异地办理系统建设及运营,并明确了项目是“排他性合作”,即,目前广东省内的异地缴交罚款终端均由“好易公司”生产、供货并运营。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300万元以上):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康华,电话:0756-8642558;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俊轩,电话:0756-2173701;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8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