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7105GB01676地块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320585007105GB02554、320585...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冰130638491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 320585007105GB01676地块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320585007105GB02554、 320585007105GB02555、 320585007105GX02556、 320585007105GB01677、 320585007105GB01678、 320585007105GX00473地块商业用房、住宅用房、配套用房及其地库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7105GB01676地块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320585007105GB02554、320585007105GB02555、320585007105GX02556、320585007105GB01677、320585007105GB01678、320585007105GX00473地块商业用房、住宅用房、配套用房及其地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太仓沙溪镇 七浦塘南侧
    2.工程规模:利用新购置土地位于太仓市沙溪镇七浦塘南侧的商业和住宅用地共123083.6平方米,新建建筑物24000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14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00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自筹解决,其中土建投资150000万元,其他费用900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自筹解决。年耗电389万千瓦时,年耗水8.93万吨。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并建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850001001005001001
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7105GB01676地块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320585007105GB02554、320585007105GB02555、320585007105GX02556、320585007105GB01677、320585007105GB01678、320585007105GX00473地块商业用房、住宅用房、配套用房及其地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50000.0
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7105GB01676地块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320585007105GB02554、320585007105GB02555、320585007105GX02556、320585007105GB01677、320585007105GB01678、320585007105GX00473地块商业用房、住宅用房、配套用房及其地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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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须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单位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必须为本项目中拟承担工程施工任务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负责人须由牵头方派遣且为牵头方单位注册在职人员,联合体成员方企业须为本项目中拟承担工程设计任务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单位;b、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c、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均须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其它要求:4.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b.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c.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解锁手续, 或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2)工程施工业绩: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设计业绩: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以上业绩须为本工程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承担的业绩,且在业绩工程中担任相对应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图审合格证)等其他附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4.4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4.5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3-11-06 到 2023-11-17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在职员工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023年9月份社保缴费证明记录)、CA数字证书在投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核验,资格预审开标会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指定的预审室; (2)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5)各投标申请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为保证正常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阶段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阶段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 (7)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发公告; (8)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具体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9)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仓市浦南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太仓市沙溪镇沙南东路6号
代理地址:
太仓市娄东街道公正路11号1幢联合大厦20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苏强
代理联系人:
曹冰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15306226095
代理联系电话:
13063849156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0512-8160689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4724541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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