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秭归县九里工业园区光学镜头模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颜洪0717-2678666
中标联系人余胤周
公告正文

标段(包)编号:ZGGJS0269-202001-02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九里工业园区光学镜头模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0年11月25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12月16日8时3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远安县宜人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8%(价格系数)97.8%(价格系数)97.60%(价格系数)
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1)投标人应在报名后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30天内完成车间改建施工,180天内完成办公楼改建及室外配套设施施工。1)投标人应在报名后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30天内完成车间改建施工,180天内完成办公楼改建及室外配套设施施工。1)投标人应在报名后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30天内完成车间改建施工,180天内完成办公楼改建及室外配套设施施工。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A2420019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3853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42027853建筑行业乙级A452007863-2/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037735,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42037735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03763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42037639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鄂)JZ安许证书【2009】005035-2/2(联合体成员施工方: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鄂)JZ安许证字(2015)013233(联合体成员施工方:湖北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鄂)JZ安许证字【2015】012500-1/2(联合体成员施工方:湖北大发建设有限公司)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余胤周,高级工程师证书,EF03200068李克资,注册建筑师,115200220陈安平,职称证,EF04200109
设计负责人泮忠元,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2204206065肖远洋,注册结构工程师,S183501358杨斌,注册证,2081500652
施工负责人谭盛华,一级建造师证,01026648望卫国,二级建造师,鄂242161882978向江琼,二级建造师,鄂242181993439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0年12月16日9时00(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广场)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3家。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3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技术标、经济标进行评审,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湖北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远安县宜人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湖北大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孙婷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何颜洪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7日17时30分至2020年12月22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399769325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2678666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288156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99001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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