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6-17
- 点击:0
- 来源:
2024年度武山协作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第二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武山协作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XCTS-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第一包 | 畜肉、禽肉、禽蛋、牛奶、水产 | 详见采购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377.96 | 天水市、陇西市 | 报价下浮率不低于10% |
第二包 | 蔬菜、水果、干货、调料及其他类等 | 详见采购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337.04 | 天水市、陇西市 | 报价下浮率不低于10%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相应种类采购内容的商品价,投标报价包含食材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原始成本费(食品生产或采购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含特殊、应急任务交货费用)。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食材为新鲜食材。 |
1.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采购副食品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按招标人规定的供货计划执行。
2.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中标人负责货物往来运输,并承担期间货物安全管理责任和相关费用。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1)若因招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新年度投标人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同意后,结合实际进行延期供应;
(2)若因政策调整,上级明确转变筹措供应方式,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3)中标投标人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应立即终止合同。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5.本项目第 一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下浮率%执行。本项目第 二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下浮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和《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书面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判定)以及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连续近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外请人员必须有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协议)[提供人员缴纳社保花名册或聘用合同]。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企业受益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特殊资格条件
(一)第一包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或该类许可证授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该类合格证授权(证书在供货期内持续有效);第二包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供货期内持续有效)。
8.投标人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和企业受益人及其关联企业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及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s://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书面承诺及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06 月 18 日至 06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二)申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47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9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本公告第四条第8项要求。
(四)申领方式
※网上邮件发售。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例:2024年度武山协作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第二次)2024-JQXCTS-W1001XXX公司);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基本账户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盖采购机构公章的PDF格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2805826457@qq.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汇款帐户:
单位名称: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10222433822XR
开户行名称:兰州银行金城支行
银行账号:7028 7201 9801 9123
开户行行号:313821010014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47号
电话:0931-8243728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47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由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47号。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秦先生、张先生
办公电话: 0938—8607042
移动电话: 17693086695、13220437595
邮编: 7413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0938—8607024
移动电话: 1359156820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女士
移动电话: 13893166786
邮编: 73030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47号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