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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州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改造项目答疑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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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阿坝州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改造项目答疑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提问一:针对招标文件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招标人(业主)代表2人)的要求,我单位对设置业主代表2人提出如下质疑: 请问设置业主代表2人的目的是什么?设置业主代表使评标专家在评标中不能正常评标,评标专家的评标必须听命于业主代表的安排,完全有可能造成个别投标人提前勾兑招标人代表,滋生腐败现象的发生,再之;有业主代表进去参与评标,也有可能造成业主代表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有失评标过程的。
回复: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规定,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属于保密事宜,不能对外公开。本次评标委员会由7人及以上单位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人,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派代表数量。我单位拟派业主代表参与评标时,将以"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经济、技术要求,不得操纵、控制、妨碍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公正、客观地进行评标"作为拟派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本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第四条: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招标人应当选派或者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严禁招标人代表私下接触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严禁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干扰或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
 
 
提问二:针对招标文件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招标人(业主)代表2人)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中第36页6.评标中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由于该项目的自身情况(招标人既是项目业主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此款要求,招标人代表就不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担任,为确保公平公正,鉴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特殊身份,建议取消招标人代表2人的要求或者招标人招标代表在专家库里抽取或者评标委员会全部由专家组成,达到真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回复: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规定,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属于保密事宜,不能对外公开。本次评标委员会由7人及以上单位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人,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派代表数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规【2022】8号,《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十条规范(十)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招标人应选派或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招标项目委托外部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的,应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择或邀请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担任,但不得委托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的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开标后,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不满足评标需要的,仅可增加评标专家人数。严禁招标人代表私下接触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有证据表明该代表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除外。
 
提问三: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既是该项目的业主也是该项目的主管部门。根据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因此评标委员会成员设置招标代表2人违反了招标文件的此要求。还请取消招标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条款。
回复:我单位拟派业主代表参与评标时,将以"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经济、技术要求,不得操纵、控制、妨碍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公正、客观地进行评标"作为拟派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本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第四条: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招标人应当选派或者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严禁招标人代表私下接触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严禁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干扰或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规【2022】8号,《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十条规范(十)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招标人应选派或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招标项目委托外部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的,应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择或邀请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担任,但不得委托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的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开标后,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不满足评标需要的,仅可增加评标专家人数。严禁招标人代表私下接触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有证据表明该代表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除外。
 
提问四: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招标6.1.2第二条项目不得为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人员冲突。望项目业主取消评标委员会业主代表2人的设定。
回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规【2022】8号,《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十条规范(十)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招标人应选派或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招标项目委托外部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的,应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择或邀请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担任,但不得委托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部门、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的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开标后,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不满足评标需要的,仅可增加评标专家人数。严禁招标人代表私下接触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有证据表明该代表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除外
综上所述,我单位拟派业主代表参与该项目评标符合法律规定,希望各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一起依法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环境,也希望各潜在投标人理性甄别该条提问的内容,积极参与应标,若个别潜在投标人执意随意臆测,造成负面影响和后果的,我单位保留追索的权利。
 
 
 
 
 
招 标 人: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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