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2】2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雅江镇、洪安镇、中平乡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洪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位于秀山县中平乡、雅江镇和洪安镇境内,工程措施河段中心线长13069m,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3段,分别为中平乡段(中平乡中寨村段)、雅江镇段(雅江镇冷水桥段、雅江镇深冲沟桥段、雅江场镇段、雅江镇红星村段)、洪安镇段(洪安镇平马段),工程主要措施有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其中,河道清淤疏浚长1000m;岸坡整治9911.85m(左岸长度3615.25m,右岸长度6296.38m);新(改)建人行桥共3座。清淤疏浚:对洪安镇平马段(P0+000~P0+700、P7+264~P7+564)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长度1000m。岸坡整治: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13069m,岸坡整治9911.85m。其中,中平乡中寨村段岸坡整治长864.87m;雅江镇冷水桥段岸坡整治护岸长1132.89m;雅江镇深冲沟桥段岸坡整治护岸长652.28m;雅江场镇段岸坡整治护岸长1307.39m;雅江镇红星村段岸坡整治堤线长510.58m;洪安镇平马段岸坡整治护岸长5443.84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53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7.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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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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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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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幸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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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76862280 | 联系电话: | 18580010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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