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景程汽车有限公司1辆奔驰商务车转让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R2024ZJ1007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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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州景程汽车有限公司1辆奔驰商务车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州景程汽车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5,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1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且相关税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转让方指定账户为:户名:湖州景程汽车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账号:33050164913500001348。 5.标的移交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0.6万元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日历天内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且需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管所的《注销证明》等转让方需要的材料。以上逾期一天扣除过户保证金1000元/天。报废注销手续完成后,转让方通过指定账户在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车辆履约保证金。 6.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拖车及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将本批车交给受让方后,其他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或报废注销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其中因车辆亏电或者缺少启动电瓶及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启动车辆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或报废注销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及扣分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仅移交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10.注销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及报废机构,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11.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 12.本次转让产生的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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