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娄江快速路四改六完善工程施工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 25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2-Y-C-006-001
项目名称:娄江快速路四改六完善工程施工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大写:壹佰柒拾万圆整(小写:17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娄江快速路四改六完善工程施工监测
2、监测开始时间:临近轨道侧上部结构施工完成。
3、监测结束时间: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后为止。
4、计划工期: 900日历天。
5、监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6、监测范围及工作内容
(1)、根据苏州轨道交通相关管理文件要求,临近轨道交通项目需对轨道交通进行保护监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项目监测范围娄江快速路四改六完善工程施工,影响轨道交通结构线路的长度向线路前后方向各外延50m的范围。
监测主要内容:
轨道交通结构变形监测
A、轨道交通结构水平位移;
B、轨道交通道床竖向位移;
C、轨道交通盾构区间拱顶竖向位移;
D、轨道交通结构净空收敛(包括竖向收敛、水平收敛)。
注:
①以上监测方法、具体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设、监测周期和频率、轨道交通结构变形监测控制值、精度要求、监测方案编制要点等,须严格按照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发《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第三方监测技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轨集字〔2013〕3号)执行,同时再以专家论证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意见进行优化调整。
②以上监测须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处实施管理和考核,必要时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的数据组织校核,严防数据弄虚作假。
(2)项目桥台及驳岸深基坑施工监测
本项目施工阶段,需对桥台与驳岸的深基坑围护结构进行监测,监测主要内容有围护墙顶水平位移、围护墙体位移、地下水位、地面沉降,老桥承台立柱监测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4.其它资格条件:
4.1不存在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9 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磋商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
售价:免费。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25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 25日14:00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人的整体需求,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故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相关通知。
2、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磋商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5、公告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磋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9、技术支持
9.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9.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测绘地理信息大楼南4楼
联系方式:0512-62926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联系方式: 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娟 孙健
电 话: 0512-65200462
-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SZHXDL2022-Y-C-006-001(10.12).JSZF
- 评标办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