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绥中公司2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1117,招标人为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2号机组(1×880MW)2008年开工建设烟气脱硫改造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于2009年8月份建成投产,一炉一塔方案,采用四层喷淋层,并配备无锡巴克杜尔公司生产的回转式烟气换热器(GGH))。2014年3月进行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吸收塔增加两层喷淋层(每层喷淋层流量为 10500m³/h,与原喷淋层流量相同)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在原两级屋脊除雾器下方增加一层管式除雾器,并对GGH漏风进行治理。设计煤种含硫量Sar=0.5%,脱硫入口烟气中SO2浓度为1200mg/m3,脱硫出口SO2浓度≤35mg/m3,脱除率不小于98.1%。
现有设备状况:
(1)当入炉煤硫分超过设计值1200mg/m3时,存在吸收塔出口净烟气二氧化硫超过35mg/m3的风险。
(2)由于安装有GGH,受漏风的影响,需要多运行浆液循环泵及多供浆才能保证脱硫效率,增加系统的电耗和石灰石耗量。
(3)目前燃煤煤质变化较大,煤中硫分也变化较大,为保证2号机组脱硫出口净烟气达标排放,需要控制入炉煤硫分在0.5%以下,增加燃煤掺烧的调配难度。
(4)当吸收塔供浆量一旦超出正常反应速度时,就会造成石灰石浆液过剩,影响下游石膏品质,给销售带来困难。
2.1.2招标范围:绥中公司2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范围内的系统及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新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性能考核试验验收,直至通过招标方验收,并为招标方培训运行、检修人员,达到上岗要求;以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确定项目提效改造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湍流旋汇装置等主材运到绥中公司,具备施工条件;本项目现场施工时间为1个月,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暂定2024年4月15日)。
2.1.4质量要求:改造后预计吸收塔加装湍流旋汇装置后,FGD入口SO2浓度按照设计值1200mg/Nm3(标态,6%氧量,干基)时,可只开3台及以下浆液循环泵运行,吸收塔出口烟气SO2浓度小于35mg/Nm3。FGD入口SO2浓度为1500mg/Nm3(标态,6%氧量,干基)时,可只开4台及以下浆液循环泵运行,吸收塔出口烟气SO2浓度小于35mg/Nm3。应对煤质变差的恶劣工况,吸收塔加装湍流旋汇装置后,当开5台及以上浆液循环泵时,脱硫原烟气SO2由1500 mg/Nm3提高到1800mg/Nm3,可保证吸收塔出口烟气SO2浓度小于35mg/Nm3。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湍流装置(托盘)提效改造或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3-11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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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
邮 编:125222
联 系 人:金世民
电 话:0429-6615025
电子邮箱:16060635@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解菲
电 话:010-57337285
电子邮箱:1211318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