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场地信息化设备运维保障项目比价公告
金额
40.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18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场地信息化设备运维保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场地信息化设备运维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20-36065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白云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警官 020-36065066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为保障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场地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转,采购执勤场地信息化设备零配件。(具体见附件1)
  (二)项目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项最高限价40.18万元。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费、货物成本费、人工费、交通费、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3.本项目以采购需求清单(见附件1)中最高单价限价为基准价报下浮率作为成交依据,按照零配件报价单价计取,据实结算。
结算公式为:结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所报的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下浮率范围:0%≤下浮率≤100%。下浮率由各供应商自行报价,各类零配件单价统一一个固定下浮率;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满足需求的前提下,下浮率最高者成交。如第一次开标下浮率最高者且相同的,则在第一次开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如入围第二轮报价,供应商无论是否参与,均需提供书面确认材料。
4.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3),提供资质证明等材料。
5.如遇采购人需采购清单以外(即附件1外)的零配件,经市场调研后,由双方书面确认。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履约时间与地点
履约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履约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二号航站楼白云边检站办公执勤区域。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参数供应相关设备零配件。设备零配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来源正规,无任何缺陷隐患,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安全标准。供应商保障设备零配件的配送运输安全合法。
2.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履约地分别建立备品配件库,储备重要或易损的设备、分立元件、模块、零件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见附件1)要求的具体参数提供相应的零配件。表中备注“备件库”的设备零配件为备品配件库必备品。
3.成交供应商应配置常用维修工具。如采购人设备维修须进行设备零配件更换的,供应商应负责更换、调试等,确保采购人设备正常运转。
4.成交供应商应该本项目履约地有服务网点,能在采购人需要备品配件时迅速响应,提供7*24小时服务。
5.在采购人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做好必要的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干扰的工作。
6.供应商人员提供服务操作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态度良好,服务优质,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技术维保、安全等管理规定。
7.成交供应商应落实保密和网络安全管理责任,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资质审查工作,签订单位和个人网络安全责任书。
8.本项目履约地点涉及采购人各执勤点处于机场口岸限定区域,成交供应商因履约进入机场口岸限定区域需遵守采购人及口岸相应区域管理制度。采购人不承诺机场口岸限定区域通行证件办证审批通过(具体机场公安部门审批为准)。 
9.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外包给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
(六)验收标准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②符合需求方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2.所提供的设备零配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未启封全新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货物无瑕疵、无污染等问题,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达到国家安全要求。
3.供应商能够按照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设备零配件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七)结算方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主要按季度结算。货物配送完毕且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报告)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有效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履约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
4.对公开户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声明函(可参考附件3),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人员工优惠的,可以一并做出;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7.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等)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壹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材料收取后不退。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密封包装邮寄或直接送达。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人工签收时间为准,务必在资料包装封面标注“执勤场地信息化设备运维保障”字样。
收件人:贺警官  020-36065066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4年6月3日10时30分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请报价商务必认真阅读项目要求,在提交报价材料前确认核实商品品牌型号、库存、运费等自身履约的情况,避免出现盲目报价后不能按照项目需求履约的情况。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购结果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以采购人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最终采购结果公告为准,不论成交与否,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报价商,请各位报价商密切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动态,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参与,期待与各位的合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18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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