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PM2.5组分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征询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红红0571-876302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PM2.5组分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在线水溶性离子分析仪、OCEC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等设备的采购,完成系统集成,做好站房装修,做好设备运维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PM2.5组分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标准及合同主要条款》公开征求意见,若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可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供应商资格要求;
2、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3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邮件/传真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4、联系人:王红红、帅先生
5、联系电话:0571-87630283、18966480586
6、联系邮箱:2842234586@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2月03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座13楼),也可传真送达,传真:0571-87631300,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或将材料彩色扫描后发送至2842234586@qq.com。
附件信息:
PM2.5组分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评分办法1129(1).doc (0.1 KB)
PM2.5组分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合同1129.doc (0.1 KB)
PM2.5组分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需求1129(3).doc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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