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汝城县4座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9.6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汝财采计[2024]0118号
预算金额79.63万元
招标公司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李盛洋158698001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伟彬180735988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汝城县4座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16日 21: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汝城县4座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 | ||
品目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21: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 | ||
预算金额 | ¥79.6363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谷伟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73598827 | ||
采购单位 |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汝城县新建东路2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盛洋:158698001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丽:18073598827 | ||
附件: | |||
附件1 | 汝城县4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9.29.doc |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汝城县4座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的汝城县4座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4座小(II)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4]0118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11695-20240929-20
4、采购项目预算:796,363.4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5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796,363.49 | 汝城县4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建设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796,363.49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及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及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3个月(指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社保证明。
(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及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及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3个月(指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社保证明。
(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9月30日 至2024年10月12日, 工作日每天09:00-12:00;14:30-17:00, 在 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5:00
4、开标地点: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盛洋
2、电话:1586980017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2)地 址:汝城县新建东路226号
(3)联系人:李盛洋
(4)邮 编:424100
(5)电 话:1586980017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国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碧水源小区一单元27楼
(3)联系人:谷伟彬、梁丽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35-2861175/18073598827
(6)电子邮箱:17339735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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