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石滩镇下围村填埋固体废物地块清理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项目编号:JG2023-519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2922381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2821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3年10月11日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2922381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2821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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