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4112009210003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4112009210003-BJ-001; | 标段名称 | 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9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9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2009210003-BJ-001 1、工程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乐山路以西辽河路以北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2、工程概况:
3、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4、其他报名条件: (1)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从2015年9月24日起)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24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时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已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和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施工合同; ②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③如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记录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4),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板块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为联合体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 (2)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50号文执行。 (5)评标办法详见附件2; (6)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拒绝接受其单位投标文件,并记不良记录;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5、资格后审需携带的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详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何时间均可。(若被委托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为退休人员,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3)。 5.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5)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①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对应各自资料加盖各自公章); ③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盖章、递交);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⑦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6、投标单位(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 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7、公告时间: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 9 月25日至2020年9 月 29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 9月 25日至 2020年 9 月29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七、投标单位在提供电子光盘的同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招 标 人:
常州绿韵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ref="http://www.jszb.com.cn/JSZB/AttachStorage//"> 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 地 址: 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
联 系 人:孔佩 联 系 人:任江 联系电话:0519-80580005 联系电话: 0519-86520236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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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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