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肉品加工项目监理及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2 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肉品加工项目监理及造价咨询(项目名称)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2020-440605-51-03-0530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虹岭工业园长岗北路(原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地块),分东西两块用地,周边环境良好,项目东地块用地面积22300.87 ㎡,西地块用地面积12109.69㎡,总用地面积34410.56㎡。
厂区规划西地块建筑物占地面积5954.00㎡,总建筑面积11136.0㎡,计算容积率面积14978.0㎡;东地块建筑物占地面积11149.00㎡,总建筑面积25299.0㎡,计算容积率面积34877.0㎡;厂区外规划市政700m的管网,直径600mm。
根据工艺生产使用要求,本工程东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生猪屠宰车间)(总建筑面积19134平方米)、办公楼、污水处理站、市政道路和地下污水管网、消防中心、动检楼;西地块建设内容包括牛羊屠宰车间、宿舍楼、门卫及支检楼各一栋。
生产规模:
1.生猪屠宰加工:每日6000头,每年218.4万头;配置三条屠宰生产线,每条线生产能力350头/小时,采取夜间屠宰,工作时间约6小时。
2.牛屠宰加工:每日200头,每年7.28万头。
3.羊屠宰加工:每日1000头,冬季屠宰为主,每年9万头。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共4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750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5300万元。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虹岭工业园长岗北路,分东西两块用地和厂区外的市政管网。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造价咨询,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1)监理内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竣工结算及整个工程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手续和资料整编工作及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监理应完成的其它工作等全过程监理,并协调各参建方的关系,确保工程有序开展。
(2)造价咨询内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1)根据委托人陆续提供的设计图纸编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书;(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竣工图等竣工资料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注:总结算报告有关设备购置费用委托人另行提供给咨询人汇总)。
2.4服务期限: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
2.5最高投标限价:450万元(其中: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310万元;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1)工程监理: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造价咨询:投标人应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应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办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2 月 6 日至2021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室)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投标人须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并获得《投标登记申请表》,投标登记时须将填妥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递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 2 月 26 日上午9 : 40 至 10 :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9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2 月 26 日上午10 : 00 (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2021年2 月 26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9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沙尾西区办公楼2楼
联系人:左敏
电 话:0757-8126764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室
联系人:欧工、方工
电 话:020-87575800-808、838
2021年 2 月 6 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