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价。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
所有款项支付前均需由乙方提供相应发票。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若承包人对本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款20%承担违约责任;
3.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怠于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质保金。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