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共租赁房项目和金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166.6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CS-F20230130001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景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公共租赁房项目和金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F20230130001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2023年公共租赁房项目和金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合计金额小写:1666476.74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陆仟肆佰柒拾陆元柒角肆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15 —— 2024-03-14 3.2 履行地点:公共租赁房项目和金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合同履行物业管理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661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物业服务总费用:1666476.74元人民币,分4期支付,第一期支付费用416619.18元人民币。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661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物业服务总费用:1666476.74元人民币,分4期支付,第二期支付费用416619.18元人民币。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6619.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物业服务总费用:1666476.74元人民币,分4期支付,第三期支付费用416619.18元人民币。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6619.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物业服务总费用:1666476.74元人民币,分4期支付,第四期支付费用416619.20元人民币。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支行(湖南景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810000380223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合同履行物业管理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安保服务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范围内的整个区域。 (2)内容: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人员、财产的保护与防火防盗。在物业区域出入口设值班岗,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做好安全监控;大门口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楼宇值班管理;安全巡逻。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防范,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 (3)质量要求: 大门口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期间不得睡觉;临时来访人员须登记和电话联系,人员(住宅类项目)凭出入证进出;安保人员应文明执勤,多用文明用语,尽量避免激化矛盾;临时来访车辆需登记和电话联系,有关车辆(住宅类项目)凭车辆出入证进出,并要求车辆低速行驶。物资出门必须持有乙方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管理好带车位锁的固定停车位,除规定的车辆以外,无其他车辆占用;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岗,负责物业管理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及时巡逻,发生紧急事件及时到位查处并汇报;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岗,负责安全保卫、人员进出管理和其他服务工作,如发生紧急事件应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安保人员定时巡逻,夜班每小时1次;维护正常、和谐的生活环境,及时制止不正常的纠纷、吵闹和噪声,确保正常的休息不受干扰,如发生冲突及时制止并上报。 (4)安全监控的记录及要求: ①值班记录要求:24小时值班,每班有记录,定期检查,保留存档,文字记录存档一年,监控记录存档3个月以上。 ②服务标准: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位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并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5)对保安人员素质的要求 ①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人员优先聘用;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年龄50岁以下,身高1.68米以上。 ②具备保安培训合格证或退伍证(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保洁服务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总范围区域内。 (2)内容:为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群体、设施设备、园林绿化、道路停车等的管理、维护、维修以及正常运转所必须确保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管道清掏等。 (3)质量要求: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①保洁服务周到,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②责任明确,有详尽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 ③垃圾收集及清运:及时做好各项设施物品核验检查及卫生清扫(要求:房屋整洁,地面干净,门窗基本无灰尘);及时清扫公共区域的垃圾;协助做好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公共洗漱间等每天清扫2次以上,拖洗1次,并全天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污垢、无痰迹、无纸屑、无瓜果皮壳;公共卫生间、公共洗漱间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墙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乱悬挂、无乱张贴等现象。物业范围内垃圾站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外运出物业范围区域。 ④清洁用品、用具(如铁揪、扫帚、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等)及日耗品由乙方购置并承担费用。 ⑤遇有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屋顶、地面及主要交通要道的积雪。 (4)保洁服务人员条件 ①品行优良,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②身高:男1.60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③年龄:55岁以下。 3、绿化养护服务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总范围公共区域内所有园林绿化、景观。 (2)内容:日常维护和管理。树木、花草、绿地等的养护,景观的维护。 (3)质量要求: ①制定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和养护措施。 ②负责区域内各类树种、苗木、草皮的维护、修补。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祼露、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现象;修剪及时,缺苗补苗,养护得当。 ③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不低于95%,草坪纯度不低于98%。 ④做好病媒防治工作。每年春季和夏季做好集中药物杀灭工作,确保小区少蚊虫、无蟑螂、无鼠患。 ⑤对极端天气气候(冰灾、旱涝等自然灾害),应早准备、早预防,不能出现树木冻死、枯死现象。 4、设施设备管理 (一)电梯维修养护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范围内所有电梯。 (2)内容:负责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有效运行、检查登记、故障排除等,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蚁、鼠害现象。 (3)质量要求: ①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②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联系维保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 ③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④建立每台电梯的维保记录,及时归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且至少保存4年。 ⑤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⑥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⑦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根据使用状况确定,但是不少于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⑧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⑨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人员;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甲方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消防系统维护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范围内整个消防系统、消防器材。 (2)内容:负责消防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转;整个消防系统(控制系统、消防泵房、喷淋、消防管网、末端设备设施等)的日常维护和有效运行、检查登记、故障排除等。 (3)质量要求: ①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设定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②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系统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经专业培训,确保紧急情况能处置。 ③设消防专业技术人员1名,有消防专业技术上岗证,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使用,负责对消防设施日常巡视,建立登记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发生。 ④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 ⑤对封闭通道、走廊等部位,按消防相关要求,放置手提灭火器。 ⑥消防灭火器更换:乙方每三年采购一次干粉灭火器(4公斤),采购前应将采购方案报甲方审定,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间每年更换一次药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参与监督并确认。 ⑦对消防用蓄水池,每月巡检一次,防止异物(树叶等)堵塞管道,巡检后将盖板盖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给排水系统维护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 (2)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防栓、管道、管件、公共阀门、水嘴、公共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的日常养护维修,具体如下: ①给水系统管道锈蚀脱皮及时清理干净,做防锈处理。 ②给排水系统的截门、控制阀、水咀的失效、损坏的修理更换。 ③给水系统故障急修、公共卫生设备配件的失效、损坏、残缺的维修、更换。 ④加压水泵、电机的维保、刷漆;对运行状况做到经常检测。绝缘阻值应大于0.5MΩ。 ⑤排污管道堵塞及时维修,保证畅通,检查并定期清掏。 (3)质量要求: ①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②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③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 ④定期对排水管道进行清通、养护及除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⑤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四)供电系统维护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范围内供电系统。 (2)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具体如下: ①每天对供电设备设施照明系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②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③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度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④对失效、坏损的照明系统及时更换。 ⑤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⑥低压柜、控制柜、配电箱等控制元件的失效、坏损更换。 (3)质量要求: ①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②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④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5、维修管理 (1)范围:物业(含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管理范围内的建筑体。 (2)内容:建筑物的地面、墙台面、顶棚、屋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以及外墙等的日常养护维修,修复小损小坏,具体如下: ①地面:散水起沙、空鼓的修补;踢脚线块料面层松动、脱落的修补(不超过5平方米)。 ②内、外墙:空鼓、开裂、露筋的修补以及墙砖松动、脱落,翘边、脱落的维修维护。 ③顶棚:空鼓、开裂、起泡、翘边的修补。 ④门窗: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五金件(含锁具)缺损的更换修理;窗纱、玻璃破损、油漆剥落的维修。 ⑤屋顶: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每周检查清扫一次),防漏维修,确保雨雪水流动畅通,维护顶部设施(边沟、女儿墙、落水管等)。 (3)服务要求:确保房屋建筑体的完好等级,保证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 6、安全管理 (1)内容:主要为安全管理员职责相关的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管理。 (2)范围: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保障及应急管理和保障。 (3)质量要求: ①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频次、内容、方法、安全隐患的记录和整改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价工作,落实有关奖励和惩罚制度。 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识别物业管理区域中必须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游泳救生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人员),开展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a) 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需要,确定各类持证人员的配置计划,聘用持证人员; b) 建立健全持证人员台账和持证人员培训、复审档案; c) 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保证相关证书持续有效,保证持证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d)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杜绝违规作业行为;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应加强作业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监护。 ③根据其组织架构建立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分工与职责,落实培训和应急演练, 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④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明确不同类型应急预案的演练形式、范围、频次、内容。落实演练计划, 进行演练效果评估和总结工作。 ⑤根据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配置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等内容;对应急物资进行定期维护及检查,保证应急物资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7、经营性资产相关管理服务 (1)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带客看房及标准合同签订等服务。 (2)租户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收取(乙方的自用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3)及时协助甲方进行租金催收(包含租金催收、票据送达、到款的跟踪等工作)。 (4)房屋管理(提供租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服务,房屋入住、腾退、卫生、维修、租户报修回复、跟踪、家具搬运等与房屋管理相关的工作)。 8、临时交办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做好大型活动、上级部门调研、上级部门临时检查。 (2)协助公司做好创文创卫及疫情防控相关等工作。 (3)配合公司做好各项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9、其他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备注:工作内容必须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安排专人杨磊(联系方式:13786138773)、孔紫娟(联系方式:13786129298),负责本项目相关事项。 9.1.2.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9.1.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9.1.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1.5.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至少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甲方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9.1.6.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未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9.1.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9.1.8.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维修改造费用。 9.1.9.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拒付物业管理费。 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安排项目负责人何力军 (联系方式:13755150708 ),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 9.2.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范围和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9.2.3.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9.2.4.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9.2.5.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范围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防火灾、防偷盗、防事故;确保服务期间无一例火灾,无一件偷盗,无一项设备损毁事件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9.2.6.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并根据甲方要求对物业费开支情况作出说明。 9.2.7.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要保管好物业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及其他物资,确保其完好率,不得使之损坏或造成损失。物业相关设施、设备如须进行维修(含更换),及时出具维修方案及维修预算方案报甲方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再进行维修。乙方接到物业区域内维修需求时,必须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预约时间除外),及时排除妨碍,积极进行修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业服务提出的意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做出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9.2.8.对使用人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和监管的责任,如属于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经确认属乙方管理责任范围内造成的火灾事故、刑事治安案件等责任事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9.2.9.对物业范围内的关键部门、重要位置的服务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服务素质和政治面貌审查,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等,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送甲方备案。 9.2.10.乙方应根据甲方及采购要求,合理配备物业相关岗位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不得了解、获得、传播任何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事情和信息;不得利用岗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9.2.11.负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及在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保险并对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费之中。 9.2.12.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从甲方处获得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9.2.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 9.2.14.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为预估时间,最终服务期视项目情况及甲方需求为准,按实际服务期予以结算。乙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权利。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违约终止合同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合格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应当移交对应完成的工作成果。 7.5.达到付款条件,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后甲方未能按期支付服务费用超过15天的,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逾期付款金额×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 7.6.如经有关部门认定,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50%的违约金。 7.7.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50%的违约金。 7.8.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5%-20% 的违约金;逾期30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额30%-5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3月1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11.2.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1.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产权人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11.4.保安班长、保安、保洁员等关键性岗位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专业人员必须持证。服务团队核心人员(保安班长、保安、保洁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该人员费用后再予以结算。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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