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rc[cs]2022001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泷卿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JRC[CS]2022001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茉莉文化生活馆设计及氛围布置项目服务采购 2022-12-0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荟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RC[CS]2022001的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茉莉文化生活馆设计及氛围布置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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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00399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楼702 成交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项) 成交人应提供设备相关的配套完整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技术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 295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5) 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楼702;

4.3交付条件: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约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茉莉文化生活馆设计及氛围布置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位于福州东部办公区5栋,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 二、技术要求 (一)设计内容 1.党政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至今众多政策得到广泛支持,留下了众多经验总结。 2.茉莉文化。福州是茉莉花茶的发源地,已有近千年历史。茉莉花是佛教四大圣花之一,“茉莉名佳花亦佳,远从佛国到中华”茉莉也写作“抹丽”,茉莉的故乡在印度。西汉初年陆贾的《南越形记》里就提到茉莉花,说明早在2200年前,茉莉就从印度随佛教传入东南佛国福州,福州逐渐成为茉莉之都。由于宋代香疗的普及,中医对茶及茉莉花的保健作用充分认识,福州茉莉花茶在此环境下产生,宋朝许多史料都记载了福州茉莉花茶采摘、制作、品赏的过程。清咸丰年间,福州茉莉花茶作为皇家贡茶,开始进行大规模商品性生产。福州茉莉花茶,作为福建省福州市特产,文化底蕴深厚。 (二)设计要求 1.设计要求标准:文化馆展示空间规划、设计与制作,注重空间感和层次感;设计应满足采购要求、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功能需求,运行安全可靠,技术经济指标适度;计算完整、准确,设计标准恰当,构造措施合理,便于施工、维修、管理;符合设计深度,正确表达采购人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完整,图面质量好。 2.设计应以低碳环保为原则,结构通透、视野开阔、人流通畅、简洁明亮、色调统一。展示内容以文字、多媒体互动、图片、模型及实物为主,视频循环播放为辅,采用声、光、电等多种科技手段营造展示氛围。 3.设计应满足展览展示需要,根据展品的通用规格,留有足够的展台空间,供展品、模型陈列摆放。 4.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展厅设计效果图(须包含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功能分析、各角度空间效果图等内容)。 5.由于无场地图纸,供应商应联系采购方勘查现场,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现状的设计方案。 (三)施工要求 (1)布展施工:展台、展板、艺术装置、多媒体展示,综合布线、设备(含备品备件、特殊工具、预备耗材)、多媒体系统集成的采购及互动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整个展厅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 (2)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四)布展服务配置设备要求 1.展墙展板要求 展墙结构要求结构稳定,所用材料结合所在地气候特征选择耐候好的材料。展墙表面材料要求采用易维护、稳固性强、耐候性强。展板要求专用工具可拆装结构,便于内容更换的同时保障展示运行时的高稳固度。 2.多媒体交互展项、LED屏幕、音响系统、投影设备等成品设备选购需考虑产品本身质量可靠性,需满足国家检验合格产品。 3.展板画面应充分考虑可持续性更换便捷性,尽可能以屏幕代替传统的展板,展厅内至少包含65寸屏幕1个、55寸屏幕11个、42寸屏幕1个、投影成像项目2个。 凡属承包范围内由成交人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确认的设 计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成交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不再计取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调试过程中的服务 1、验收按以下方式定制场景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货物以符合国家级计量单位检定合格为准,计量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评定标准以达到并满足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质量评定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成交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 2、成交人须组织采购人及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所有装置须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5天内验收完成。 5、在会期间,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由成交人负责包修、包换。在会期间,成交人应指派3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巡查及待命。 6、在会期间若装置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等服务,若3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另提供相同的设备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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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盖章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 70 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的7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乡村振兴茉莉文化生活馆最终验收合格。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 福建荟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6号楼7层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2号楼三层
单位负责人: 林健 单位负责人: 熊志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泷卿
联系方法: 18960832678
联系方法: 1385012310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大名城支行
账号: 账号: 1170 7010 0100 0841 6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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