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产业推进办公室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4892023000015
预算金额3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宏佳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女士13778823474
中标公司眉山明辉劳务有限公司3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892023000015
二、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视高产业推进办公室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眉山明辉劳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38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眉山明辉劳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产业推进办公室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人提供就餐场所、厨房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供应商提供后勤餐饮服务以保障约36人每周一至周五早、中、晚三餐(周末、节假日开餐提前通知)就餐需求,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的服务内容: (一)承担早餐、午餐、晚餐和临时性工作用餐供应服务。 (二)承担食堂内部管理服务。 (三)负责采购早餐、午餐、晚餐、接待餐及临时性工作用餐所需的相关食材。 (四)承担食堂卫生管理服务(就餐垃圾及厨余垃圾清运等工作)。 | (一)用餐标准 早餐:工作日每日早餐保持面条、抄手、粉(米线)、包子、馒头、稀饭、鸡蛋、早餐奶(豆浆)、酸奶、杂粮、3种以上小菜 午餐:不少于三荤两素,1汤2水果 晚餐:不少于两荤两素,1汤 在特别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节日特色食品。 (二)用餐时间段 1、早餐:07:00---08:40 2、午餐:12:00---12:30 3、晚餐:17:30---18:00 (三)管理要求 1、供应商负责拟定每周食谱交采购人审定后实施。食谱设计应根据就餐人员口味、品种多样化、营养因素和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最大限度满足就餐需求。 2、供应商做好所有原材料计划提报与接收保管档案记录,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 3、供应商负责做好食堂后厨及餐厅清洁卫生; 4、供应商负责餐饮质量、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执行。 5、供应商负责提前一周提供食材采购草案报采购人审定。 6、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食材制作服务。 (四)服务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食堂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等级厨师不少于1人,厨工不少于2 人。人员要求如下: 1、食堂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等级厨师:具备熟练工作经验,初级以上厨师证。 3、厨工:具备较强工作责任心,负责开展配餐服务以及清洁各类餐具、餐厅内外清洁卫生等。 4、所有服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食品卫生、安全规则、消防知识等,确保上班时精神饱满,且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熟练、技术精湛、服务态度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有餐饮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5、供应商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采购方联络对接。联络对接人员如需更换的,需提前一个月报采购人同意。 6、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团队人员,如确需更换,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采购人,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在岗人员履职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供应商应一周内更换到位,所更换的人员应满足采购需求,人员更换不能影响食堂正常运作。 7、供应商必须要求服务团队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内容,并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指派的各项餐饮工作任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8、采购人与供应商派驻服务人员之间不产生劳动关系,但是采购方有权依照相关考核办法对派驻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供应商必须主动配合和协助相关工作;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或所涉工作人员自行负责。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员工发生的工伤、劳动合同纠纷及其它事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承担厨房相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自行安排员工住宿、承担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清洁卫生管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2、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堂目标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各环节岗位责任制、优质文明服务、内部员工管理等制度,并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如服务期内经营活动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涉及食堂及周边的垃圾清运、环境卫生保洁、食堂火灾防范、食堂建筑外墙清洗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烟道清理、员工生活住宿管理和职工年度培训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承担食堂运转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包干报价,须包含提供全部所需服务的总价,包括食材、辅料、加工及其他附加服务、运输、装卸、人员、保险、培训、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6、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政策规定的节约要求,不得造成浪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不论程度轻重,采购人都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被政府监管部门认定负有主要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7、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应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38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桂英、陈小林、徐贵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及代理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将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取消或因质疑投诉等改变成交结果时费用不予以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视高产业推进办公室
地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东升街西段1号
联系方式:028-3606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佳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5栋2单元1406号
联系方式:13778823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13778823474
四川宏佳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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