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1年包头市滨河风景小区、君悦府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等FTTH光缆接入工程(代建)项目成交供应商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1-12-17 17:00:08 | |
是否终止: | 否 | |||
2021年包头市滨河风景小区、君悦府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等FTTH光缆接入工程(代建)项目成交供应商公示 2021年包头市滨河风景小区、君悦府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等FTTH光缆接入工程(代建)项目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本项目分包一成交供应商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比 选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高新稀土开发区总部经济园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 联 系 人: 郝女士 电话:0472-6981076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层 项目负责人:谭臻、侯欣、张立红 联 系 人:谭臻 电话:19997645481 邮箱:tanzhen_xm.cicdi@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