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住总-竞争性谈判-ZHZ-2023-005-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国风分园)厨房提升及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51600088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国风分园)厨房提升及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2023-005
项目名称: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国风分园)厨房提升及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国风分园)厨房提升及设备采购,一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部署完成并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指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开标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也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应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说明: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信用记录查询:磋商小组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仅以上述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因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评标时无法查询的,评审结束后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三个网站复核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但将取消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6)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删除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国风分园)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浦园一里6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5980949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联系方式:杨工15160008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1516000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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