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DIP支付方式改革2.0版结算政策优化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hxcg-2024-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莉1999555052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莎19909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卫市DIP支付方式改革2.0版结算政策优化调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CG-2024-32
项目名称:中卫市DIP支付方式改革2.0版结算政策优化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8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需要根据本地医疗机构费用情况,对目录、结算办法等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内容及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或通过邮箱(NXHXXM@163.com)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修正: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至开标前保持电话畅通,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届时电话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接到电话,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街        
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莉 联系方式:1999555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东1#营业房(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莎; 联系电话:19909566352 0955-7635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莎
电 话:  0955-763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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