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工作采购项目12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保康县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工作采购项目12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高农生物园A区19栋
被投诉人:1、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1、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2、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7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10月25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0月25日收到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①中标单位仅有2014年、2016年、2019年、2022年获得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认定证书,无连续五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认定证书。②中标单位无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③中标单位无CMMT5级认证证书。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上承诺的项目工期已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工期。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①经审查,中标单位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提供了2022年度证书有效。②经审查,中标单位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评委未计分。③经审查,中标单位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CMMI5证书为子公司浙江南方测绘科技有限公司CMMI5证书,且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该证书在开标日2023年9月26日已过期。核查小组针对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1-7项进行了打分复核,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得分应为9分,在项目评审中得14分。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经审查,该项目2023年9月28日公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随即可签订合同。所有投标单位工期都定于2024年1月31日止,采购人对资格审查给予认定合格,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给予认定合格。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保康县人民政府或襄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保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0月31日
保康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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