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金额
14.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3]hxhy[tp]2019001-1
预算金额1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妙玲0596-3112272
公告正文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23]HXHY[TP]2019001-1 作者: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5-14 17:50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七海扬帆(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HXHY[TP]2019001-1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无人机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飞行器 飞行器 1 国内 147000 147000 大疆创新 悟inspire2、禅思X5S云台相机等
合计: 147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元整(¥147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悟" Inspire 2 (飞行器) * 3 "悟" Inspire 2 TB50 智能飞行电池 * 12 禅思X5S云台相机(Panasonic Lumix 14-42 mm/3.5-5.6 HD) * 3 闪迪 microSD卡 64GB * 9 DJI Care 随心换保险(Inspire 2)/一年 * 3 DJI Care 随心换保险(X5S 云台相机)/一年 * 3 Apple iPad 平板电脑(显示器) * 3 无人机培训取证 (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培训时间4天;培训费用包括场地费、教材费、训练机、报名费、考试费、证书费、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甲方不承担培训的任何费用) * 3 JDYAir 低空航拍勘察软件 * 3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项目免费质保期: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1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护(包含免费维修服务及免费更换零配件服务)。 (2)质保期内:质保期内若成交货物由于设计、工艺制造方面的问题或选用材料及零部件的质量原因,而引起货物(包括附件)的任何故障或缺陷,乙方承诺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并能在6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3)质保期外:设备保修期过后,收到用户方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过程只收取配件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4)乙方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 (5)乙方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及其实施建设、通过验收等服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7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7%
2 3 余3%于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12%。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当乙方发生违约时,乙方的质量合格证金或甲方未支付的货款可以作为上述违约金的一部份、由甲方直接扣抵。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 七海扬帆(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漳浦县漳浦宾馆综合楼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路11号102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邱锦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妙玲
联系方法: 0596-3112272
联系方法: 1535987527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厦门建行瑞景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1512001052517714


签订地点:漳州市漳浦县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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