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蓬莱阁景区太平楼及点将台仿古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5610
预算金额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继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泳波0535-68031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3
公告正文
蓬莱阁景区太平楼及点将台仿古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蓬莱阁景区太平楼及点将台仿古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5610(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阁景区太平楼及点将台仿古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蓬莱阁景区太平楼及点将台仿古建筑加固修复工程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蓬莱阁(烟台市蓬莱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莱区 2.2 建设规模:蓬莱阁景区太平楼及点将台仿古建筑修缮。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⑴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⑵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⑶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含修缮设计所需测绘(补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和相关后续服务。 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工作,以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 2.7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蓬莱区,对蓬莱阁景区内太平楼、点将台进行修缮,其中太平楼建筑面积492平方米,需对瓦屋顶、屋顶木梁构件门窗、平台栏杆等进行替换或维修、对柱梁板进行油漆彩绘修复等;点将台建筑面积87平方米,需对瓦屋顶、木质梁架、门窗、栏杆等进行修复。 2.8 本项目总投资额:488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项目经理1人。 (2)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 (3)施工项目部:必须包括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可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施工项目部人员任职条件须满足烟建建管【2022】9号文附件3规定。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拟组建项目部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30号文及《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核对标准的通知》烟建建管[2024]2号规定,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置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设计、施工职责和分工,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 19:30至2024年05月17日 19: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3日 15:00:00,地点为:蓬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7.2 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拟组建项目部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30号文及《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核对标准的通知》烟建建管[2024]2号规定,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置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7.3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8.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