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杨0596-2112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成物流服务(无砂砼运输)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成物流服务(无砂砼运输)第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7747512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龙海市九湖林下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经理137747512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杨 0596-2112322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A梯1401-14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龙成物流服务(无砂砼运输)第二次由 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龙成物流服务(无砂砼运输)第二次 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成物流服务(无砂砼运输)第二次
二、采购用途:用于辅助龙成生产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序号
设备名称
用途
预估数量(吨)
最高限价单价(元/公里*吨,含增值税率9%)
场地来源
到货点
1
农用车
无砂砼运输
160000
1.25
九湖林下
指定工地
备注
1.报价人提供的农用车运载无砂砼能力必须大于等于19吨。
2.每车所载无砂砼净重不足19吨的按19吨计算,实际运输方量以双方最终结算的数量为准。
3.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使用费、燃油费、运卸费、农用车运输保险费、年检费、通行费、专用工具费、人工费、税费、服务费、及分批多次进出场费用等。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运输单价保持不变,合同双方不对单价进行任何调整(含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形)。
5.上述单价已包含乙方运输车辆折旧、维修、保养、保险费、燃油、司机工资、管理费等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和乙方利润,单价不随油价等其他因素的起伏而变动。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为比选申请人公司员工,并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据;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参选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自拟,授权函中需明确具体授权事项),一家公司只能授权委托一家分公司参与比选)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道路运输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其承诺报价和相关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缴款凭据或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6)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所供货物服务承诺函。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9)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公司章程。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限价
本次比选设置龙成物流服务(无砂砼运输)第二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元贰角伍分(¥1.25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备使用费、燃油费、农用车运输保险费、年检费、通行费、专用工具费、人工费、税费、服务费、及分批多次进出场费、运输车辆折旧、维修、保养、保险费、司机工资、管理费等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和乙方利润,单价不随油价等其他因素的起伏而变动。
六、比选办法:低价中选。
七、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八、合同期限:两年。
九、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A梯1401-1405室,联系人:小郭15260657396或邮箱发送。
2、领取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2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30至18: 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比选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比选文件售价:300元。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14日15:00至15:3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14日15:30。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A梯1401-1405室。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 2023  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8: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比选保证金从比选申请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比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开 户 名
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支行
账    号
13620901040004359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再邀请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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