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竞争性谈判][材料设备][交易公告]溪湖区敬老院2023-2024冬季供暖颗粒采购[正在报名]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503-00029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本溪市溪湖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楠139981087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溪湖区敬老院2023-2024冬季供暖颗粒采购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敬老院2023-2024冬季供暖颗粒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3-00029
项目名称:溪湖区敬老院2023-2024冬季供暖颗粒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市环保相关要求及本着节约资金等实际情况,需购置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颗粒燃料要求采用硬木,节能环保、无污染、不结焦、燃烧充分火力大、热值高,发热量不得低于4300卡。预计需采购生物质颗粒约240吨。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01日-2024年4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民政局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方式:1504140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
联系方式:13998108708
邮箱地址:451488354@qq.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642900000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楠
电 话:13998108708
项目概况
(溪湖区敬老院2023-2024冬季供暖颗粒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3-00029
项目名称:溪湖区敬老院2023-2024冬季供暖颗粒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市环保相关要求及本着节约资金等实际情况,需购置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颗粒燃料要求采用硬木,节能环保、无污染、不结焦、燃烧充分火力大、热值高,发热量不得低于4300卡。预计需采购生物质颗粒约240吨。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01日-2024年4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民政局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
联系方式:1504140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
联系方式:13998108708
邮箱地址:451488354@qq.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642900000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楠
电 话:1399810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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