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7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学良0753-2168390
中标公司梅州市梅县区燊利家具店7.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441400-202006-mz045009-0022
甲  方: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乙  方:梅州市梅县区燊利家具店
合同金额:¥78,760.00金额大写:柒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

项目关键词:办公家具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款式长(毫米)宽(毫米)高(毫米)类型材质品种数量供应商报价免费质保期(月)合计(元)
Image 1jpg420420105吧椅铝合金4260.0060 1,040.00
铝合金西皮
Image 2800400800茶水柜茶水柜1860.0060 860.00
环保板木皮
Image 3jpg1400700750办公桌处级及以下办公桌9875.0060 7,875.00
环保板木皮
Image 4480480108办公椅铝合金处级及以下办公椅1385.0060 385.00
铝合金、西皮
Image 5450460900办公椅处级及以下办公椅1360.0060 360.00
橡木、西皮
Image 6jpg430450890办公椅织物处级及以下办公椅15198.0060 2,970.00
藤椅
Image 7530480850办公椅织物司局级办公椅12260.0060 3,120.00
藤椅
Image 812001900109橡木床12680.0060 8,160.00
橡木
Image 91200190022床垫织物14650.0060 9,100.00
弹簧加棕
Image 10jpg430400500床头柜4145.0060 580.00
环保板
Image 111200600750办公桌处级及以下办公桌2850.0060 1,700.00
杉木
Image 13jpg8004002000文件柜处级及以下文件柜2980.0060 1,960.00
环保板
Image 14560580980会议椅处级及以下办公椅1630.0060 630.00
橡木、真皮
Image 1515002000108橡木床81,390.0060 11,120.00
橡木
Image 161500200022床垫织物21,480.0060 2,960.00
弹簧加棕
Image 91500200022床垫织物6870.0060 5,220.00
弹簧加棕
Image 171500750450茶几大茶几1980.0060 980.00
环保板、胡桃木皮
Image %e5%be%ae18600600450茶几小茶几1470.0060 470.00
环保板、胡桃木皮
Image 198603901800文件柜处级及以下文件柜14580.0060 8,120.00
铁皮
Image 20jpg24001100750会议桌会议室50(含)平米以下11,980.0060 1,980.00
环保耐磨板
Image 21jpg46048098会议椅会议椅8298.0060 2,384.00
钢管黑网布
Image 22464898办公椅处级及以下办公椅2298.0060 596.00
黑网布
Image 2320006002000装备架4890.0060 3,560.00
铁皮
Image 241200400800茶水柜茶水柜1960.0060 960.00
环保耐磨板
Image 251800650800公共场所排椅公共场所排椅1690.0060 690.00
铁皮
Image 261200600450茶几大茶几1980.0060 980.00
环保耐磨板
合同金额(元):78,760.00
其他约定

送货上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对乙方提供的家具进行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10天

2.交货地点:广东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8号

3.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戴学良/07532168390

五、验收

1.所有货物生产前及生产期间,甲方有权就乙方用于生产甲方所购产品的备料单进行抽检,对进货材料(含板材、五金配件等)随机抽样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反之则由甲方支付。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投入生产,有权拒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验收。

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5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家具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免费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时间自家具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8号梅江分局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F1A8009/A8010
电话:0753-2168390
电话:0753-252918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金穗支行

账号:44181501040004903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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