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项目(NNZC2023-G1-991344-GXZL)的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3-g1-991344-gxzl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宁市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吴昊0771-233097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浩宁158787563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项目
(NNZC2023-G1-991344-GXZL)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3-G1-991344-GXZL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改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改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涉及更正内容的相应修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林业局
地址:南宁市竹园路6号
项目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771-2330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电话:15878756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浩宁
电话:15878756359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NNZC2023-G1-991344-GXZL)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3-G1-991344-GXZL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改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改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分标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分标2、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分标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分标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评分标准→二、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评标标准 |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制造;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 30 分 | (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 本项目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分标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分标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故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涉及更正内容的相应修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林业局
地址:南宁市竹园路6号
项目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771-2330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电话:15878756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浩宁
电话:15878756359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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