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028-845176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女士028-630477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0
公告正文
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7日
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所属行业:
勘察设计
截止时间:
2022-04-20
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已由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01-510104-04-01-661633】FGQB-0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1-510104-04-01-661633】FGQB-00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锦江区督院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3建设规模:地块总共8栋楼,其中190米高塔楼2栋,20米高商业6栋,其中物管用房910平方米 ;地下室4层;总用地面积:24519.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9868.8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10868.81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9000平方米;容积率:8.6;建筑密度:50 %;绿地率:无特殊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084辆。

2.4计划勘察设计周期:315日历天(其中勘察75日历天,设计240日历天),自甲方向乙方下发勘察设计任务书起算。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三个阶段,具体内容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地下水勘察、边坡工程勘察及设计、基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含审查工作);地基处理方案设计(若需时)。

2.5.2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具体内容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结构、BIM、装饰装修、精装修(若有时)、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暖通、节能、消防、人防、电梯、抗震、钢结构、总图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室外总平、电动充电桩、机械式车库(若有时)、海绵城市设计、拆除工程(若有时)、二次机电、外围幕墙及门窗、泛光照明、导向标示牌、标示识别系统、地下室车位划线、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若有时)、厨洗及后勤(若有时)、泳池(若有时)、声学(若有时)、交通、设计相关的必要实验(风洞试验、振动试验等)、设计相关专项报告编制(节能专项审查报告、结构超限专项审查报告、幕墙专项审查报告等)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

2.5.3其他内容:配合招标人完成方案设计的相关审查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的机构审查工作;项目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含工程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勘察设计技术问题、负责有关设计修改、主要材料的选配、参加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2.6质量要求:

勘察: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最新勘察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满足设计、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

设计: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最新设计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满足甲方、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4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0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小雅巷17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话:028-8451766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话:028-63047730

传真:/


附件: 红照壁备案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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