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8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64670010045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316-80802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菲0316-52650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64670010045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
    最高限价:990000
    采购需求:香河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1至2024-12-17,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网址 : http://www.hebpr.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 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政府采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 )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精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文昌街2号
    联系方式:0316-8080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泰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A座816室
    联系方式:0316-5265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菲
    电话:0316-5265011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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