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明港镇水环境生态恢复提升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社会资本方采购邀请、开标、评标。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对采购结果进行了确认谈判。谈判工作组按照公开招标采购中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方排名,与排名第一候选社会资本方进行了项目合同签字前的确认谈判,双方率先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排名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为预中标人。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港镇水环境生态恢复提升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 48 号
三、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四、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4.1预审时间:2018年6月22日14时00分
4.2预审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第一评标厅
五、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14时00分
5.2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第四评标厅
5.3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杨丽萍、胡清荣、马君、田牛、邵琦、匡效功、张豪
六、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地点
6.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
6.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平桥区财政局9楼小会议室
6.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邬建军、张宏军、熊国辉、蒋懿、段军礼、马新、周方、陈亮、乔浩(详见签到表)
七、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一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牵头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继伟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27楼
联合体成员: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召义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68号4栋1单元20层25号
河南省新一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银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农林路南侧(市一建家属院2-106号)
八、社会资本方预中标条件
工程建安费:竣工结算价的97%
项目折现率:5.59%
项目合理利润率:6.5%
使用者付费收入总额:贰仟壹佰陆拾万元整(¥21600000.00元)
运维成本总额:壹仟肆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整(¥14637000.00元)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
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为11.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10年。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九、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本项目预中标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未按照要求提交或质疑的内容未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信阳市平桥区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0376-86619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寿丰街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6-3200397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356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