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2024年1号IC厌氧反应器维修询比单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037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龚世威0391-72687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公司20241IC厌氧反应器维修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20241IC厌氧反应器维修询比单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037051

2.3实施地点: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2.4采购内容:1IC厌氧反应器维修

详见《1IC厌氧反应器维修合同》和《技术协议》及其他附件。

2.5工期:总工期95个日历日,其中维修工期35个日历日,完成三相分离器检查、罐体部分防腐等全部检修内容及注水试漏合格,具备投运条件;投运后60个日历日完成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具有2021年以来容积1500m³以上IC类(有三相分离器)的厌氧反应器建造或维修业绩2个(含)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无重大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之间存在控参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将贵司营业执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等文件在报名时和报价时资格审查同时作为附件上传。

4.报名方式

4.1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2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a.请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项,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b.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价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4.3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大写金额:捌仟元整);保证金交纳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只接受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至专用账户(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操作)。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易人应登陆平台查询保证金到账信息并确认后,平台系统才记录为有效保证金。(具体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公告《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a.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b.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c.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e.其他相关违规行为的。

5.询比程序

5.1报名时间:202496日至20249131000点。

5.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9131000点,请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3本项目采用总价最低价成交的方法,即同等条件下,按照报价总价从低到高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价,优先推荐注册资金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6.报价及其他说明

6.1报价为一次报价(含税),报价人的首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6.2付款方式及支付:承兑汇票结算。维修完工及注水试漏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合同总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需方15日内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40%合同款;投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合同总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需方15日内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的 50%合同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给供方10%余款。

6.3 维修质量验收

6.3.1 维修后的IC厌氧反应器的SCODcr去除率不低于2号、3号厌氧系统同期平均去除率1%以内为合格,去除率低于1%时每低1个去除率扣1万元,去除率低于3个时重新返工。(注:厌氧去除率以IC厌氧反应器进、出口为取样点计算)。

6.3.2 IC厌氧反应器内部循环系统、布水系统、污泥系统管道无堵塞,每完成一道工序现场签字确认。

6.3.3 维修后进行注水试漏试验:IC厌氧反应器注满水,静置状态24小时液位下降不超过10cm

6.3.4三相分离器验收标准:IC厌氧反应器顶部5kpa压力下无漏气现象。

6.3.5防腐质量验收,满足防腐施工要求,每完成一道工序现场签字确认。

6.4质保期1年,自投运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验收标准:同调试验收标准。如质保期内出现故障,自维修正常之日起质保期重新质保1年。

7.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参加投标的单位原则上到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考察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对现场进行过考察,均视为已考察过现场。现场踏勘联系方式同采购公告中联系方式,自采购公告发布,即可踏勘现场。

8.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完全响应采购公告、服务协议条款及施工要求,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IC厌氧反应器维修合同》和《技术协议》及其他附件。

9.询价地点: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世威/王立    电话/传真:0391-7268735/0391-7268563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审计部;电话:0391-7268690

     

 

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202496 

 

 


查看附件:1号IC厌氧反应器维修合同、技术协议、安全协议、保廉合同文件(8.28).doc
查看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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