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恒源建设工程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新沂恒源建设工程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 |
项目编号 |
hhcq-zc2023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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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6月1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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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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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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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新沂市锡沂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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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1.该标的位于江苏徐州新沂市北沟街道无锡-新沂工业园泰山路北、岷江路西,转让标的包含土地使用权,以及附着其上的在建工程、地上附属物,总建筑面积为5283.4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243.26平方米。 2.不动产权证书: (1)苏(2021)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1541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326.00㎡; (2)苏(2021)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1541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490.15㎡; (3)苏(2021)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1541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1180.00㎡; (4)苏(2021)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1540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8247.11㎡。 以上土地权利类型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皆为出让,用途皆为工业用地。详情备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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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8,02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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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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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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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18,028,3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零贰万捌仟叁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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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新沂市恒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3020725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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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承诺拥有委托转让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等权利,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主管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并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2.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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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新沂市恒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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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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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2.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公告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受让。 4.本次转让标的以实物为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内容仅供参考,委托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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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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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一次性全部汇入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如下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932007010153858894 开 户 行:邮储银行徐州市庆云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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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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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该标的地上附着物无相关权属登记文件,受让方不得以权属文件缺失为由,单方解除已达成的交易。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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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包含新沂市恒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工业用地士地使用权,其处于锡沂高新区内,由锡沂高新区管辖。该高新区对产业项目、投资规模、亩产税收均有要求,意向受让方对此部分内容未能在参与受让前做全面详尽的了解而导致转让特定目的不能实现的,转让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也不构成受让方对转让行为重大误解的理由。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于参与受让前,与锡沂高新区联系,相关联系方式由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转让方予以协调提供。 2.为保证该宗工业用地使用符合锡沂高新区规划及政策,该标的转让后应符合以下条件: (1)该土地的工业用地性质不得擅自改变; (2)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六十日内在锡沂高新产业园区完成投资备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投资项目强度不得低于 400万元/亩、亩均产值不得低于350万元、亩均税收不得低于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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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1.本转让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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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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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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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2东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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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400万元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产权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932007010153858894 开 户 行:邮储银行徐州市庆云桥支行 2.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不予退还,如按约定签订合同,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未签订合同,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另行组织竞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报名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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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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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1小时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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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195号)标准,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若受让方未按要求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承诺不向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932007010153858894 开 户 行:邮储银行徐州市庆云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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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意向受让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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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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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16-85905786、0516-85703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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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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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
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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