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灯塔镇结游草村和安平村标准化循环水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1625-20-01-768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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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东源县灯塔镇结游草村和安平村标准化循环水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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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东源县灯塔镇结游草村和安平村标准化循环水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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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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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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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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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移民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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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占地面积12787.03平方米,新建1栋占地6600平方米,钢结构最大跨度30.15米的钢结构标准化循环水养殖车间及配套工程。 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核阶段,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15607619.31 元,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施工,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建安工程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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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项目施工配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的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建设单位引入建设红线处(如因引致不到位所产生费用由甲方(建设单位)承担)。 (2)工程施工范围: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用水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3)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办证报批工作,资料汇总、存档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建设单位提供配合。 (4)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档案资料并达标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5)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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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 2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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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15607619.31 元,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施工,限额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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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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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人员等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 1 人 1 岗,不得兼职),须在 2023 年 11 月-2024 年 01 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交社保。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持有纸质资质证书的企业请在三库一平台申请换证,有效期自动延期。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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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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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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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3.07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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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7 09:3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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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03.27 09:30 |
开标地点 |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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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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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东源县灯塔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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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810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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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市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二十三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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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3898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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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8836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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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