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c2019-j1-31234-hfzb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丹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工0778-218092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王尚小学设备采购(HCZC2019-J1-31234-HFZB)

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丹县教育局的委托,于2019年12月30日就王尚小学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王尚小学设备采购(HCZC2019-J1-31234-HFZ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王尚小学设备采购(办公桌椅、民族体育器材、民族服饰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电路改造等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2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9年12月30日

评审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申长宝(组长)、黄大成、莫惠豪。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丹万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行中路227号。

3、成交金额: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1398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元)

1

办公桌

一利B-1406/中山市一利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50张

1350

2

学生课座椅

国威1.0/佛山市国威教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00套

185

3

打印机

联想M100D/联想图像(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20台

2400

......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

2、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10天内完成安装及装修工程。

3、免费送货上门;

4、付款方式:交货安装完成且经过相关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5.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除特别注明的,质保期最短不得少于1年(自交货、安装调试和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成交人负责送货上门,供货时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维修资料、售后承诺及联系方式;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负责培训1-2名工作人员熟练操作设备及委派必要的专业人员处理常见设备故障问题。

(3)维修及故障处理:①1年免费保修,终身维修、保养服务;②接故障通知30分钟内给予答复,正常工作时间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4)提供易耗品、零件、备件、附件。
(5)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7.其他要求:
(1)投标总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①货物的价格;②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③运输、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④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⑤安装费用;⑥供货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成交人交货时请提供所有投标产品的资料(体现参数指标)或技术说明书。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笔记本电脑,LED显示屏。

(3)合同签订后1天内需提供会议室装修设计图,给业主确认,2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关施工方案。

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货物类”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方式为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即:1000000*1.5%+398000*1.1%=19378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丹县教育局

地址:河池市南丹县民生路25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8-723052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公务员小区4栋A单元702号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0778-2180929

3.监督部门:南丹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铜江路5号 电话:0778-7215214

4.交易服务机构: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0778— 2302718(交易服务部) 0778—2303798(开标评标部)、

0778—2301278(财务部)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丹县教育局或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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