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z-eszb-230592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临时性用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鄂西卷烟材料厂三项工作管委会以管委会纪要〔2023〕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鄂西卷烟材料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临时性用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BZZ-ESZB-23059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1100万元
2.5最高限价:1100万元
2.6招标范围:2024-2025年临时性用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请各投标人根据采购内容清单和各自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后进行报价。
序号
采购需求项目
需求数量
单位
最高限定单价
单位
预计人数
1
K2机挡车工
166656
万支
2.65
元/万支/人
2
2
三条机台挡车工
132480
万支
3.1
元/万支/人
2
3
23机台挡车工
48672
万支
4.56
元/万支/人
2
4
K2机台辅助工
499968
万支
2.07
元/万支/人
6
5
三条机台辅助工
397440
万支
2.38
元/万支/人
6
6
23机台辅助工
97344
万支
3.4
元/万支/人
2
7
分检工
500000
万支
0.35
元/万支/人
2
8
仓库搬运服务
500000
万支
1.58
元/万支/人
4
9
烟秆粉碎
6000

55
元/吨
 
10
双嘴包装线机械包装(含上车)
28000

16
元/吨
 
11
双嘴包装线机械包装(不上车,含转运库存)
4000

22
元/吨
 
12
单嘴包装机包装(含转运库存或上车)
7000

28
元/吨
 
13
单嘴包装机包装(不含转运和上车)
1000

19
元/吨
 
14
成品转运
5000

12.18
元/吨
 
15
手工包装
1000

35
元/吨
 
16
产品人工上车
5000

12.18
元/吨
 
17
拆袋
1000

10
元/吨
 
18
下车费
40000

12.18
元/吨
 
19
仓储辅助工
48

6300
元/月/人
2
20
厂区厨师
24

6000
元/月/人
1
21
厂区帮厨
24

4400
元/月/人
1
22
司机
72

5300
元/月/人
3
23
资料员
72

5300
元/月/人
3
24
烤房设备生产售后辅助人员
120

6300
元/月/人
5
25
机修工
24

7300
元/月/人
1
26
电工
24

7300
元/月/人
1
27
车间清洁工
24

4000
元/月/人
1
28
机台辅助见习工
36

3300
元/月/人
3
29
机台挡车见习工
36

3800
元/月/人
3
30
铲车工
24

7300
元/月/人
1
31
肥料生产点厨师
72

3200
元/月/人
3
32
制菌辅助
24

6300
元/月/人
1
33
差旅费、暂列金
 

1583918.72

临时性劳务工单价:132元/人/个;
技术性临时工单价:265元/人/个。

说明:
1.以上劳务服务单价包含劳务人员工资、单位及个人应缴社会保险、税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本表中所列的差旅费、暂列金应当计入投标总价,且不得更改。该费用用于临时性劳务用工、社会保险上调、劳保、职业健康体检、差旅费、生产计划调增等,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3.本项目预计人数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需求单为准。
4.报的工资标准将计入合同,中标人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工资标准给劳动者给报酬,如未按工资标准给劳动者给报酬,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两年达到一年的按照实际情况提交。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算起),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3.7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a.《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通知》(中烟办〔2020〕85号)要求,凡是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b.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行业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被纳入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c.在恩施州烟草企业的采购活动中,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立案调查的涉案单位或因不诚信履约,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合同和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d.因行贿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行贿金额和处罚时间判定是否准予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为:1.行贿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1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2.行贿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2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行贿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3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裁判文书发布时间及裁判文书中明确的行贿金额为准);(该资格审查内容由招标人代表负责审查,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审查结果)
3.8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确定投标人基本信息真实性及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资料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
5.3方式:携带U盘到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202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西卷烟材料厂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巷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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