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4-17 15:56:49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67566
(三)预算金额:2,0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本项目运维系统内容明细如下: 机房及网络系统设备驻场运维服务(涵盖:交换机、服务器、UPS电源系统、精密空调系统、内网、外网、智能网、内部电话系统等),需负责机房日常工作管理、机房设备日常巡检,各楼层网络调整、内外网转化,端口开设等工作,UPS、精密空调等定期与厂家沟通巡检,故障设备及时送修,跟进跟踪,及时反馈维修情况; 业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需负责审判业务系统、OA系统、执行系统等日常故障处理,对于无法处理对故障及时协调中院开发商进行修复,并对各业务系统情况,及时汇报相应的负责人(机房软件工程师必须经过通达海公司培训并核定相关软件运维资质); 智能化系统设备驻场运维服务(涵盖:安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饭堂系统、生态法庭\凤溪档案库\法院本部东A门\东B门\AB门之间\地下车库车辆道闸系统、云存储系统、诉讼服务叫号系统、枪弹库系统、汉王考勤系统、东A\B门人脸识别道闸系统等),需负责日常维护、季度巡检工作,对送修设备及时跟进送修情况,并把相应送修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应负责人; 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驻场运维服务(涵盖:数字法庭系统、生态法庭系统等),需负责数字法庭设备庭审工作,主要后台管理,数字法庭排期情况、数字法庭录播、直播等,协助各庭对数字法庭庭审数据调取,对数字法庭庭审数据进行离线备份。每天巡检数字法庭存储情况,重大庭审案件24小时支撑服务,看守所、检察院三方开庭各设备检查及 调试工作(数字法庭须厂家派驻2名工程师运维); 桌面办公设备驻场运维服务(涵盖:台式电脑、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需负责日常维护的服务,保障桌面终端设备和相关线路的正常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迅速响应并进行修复; ★在运维过程中,采购人可以视乎实际情况对具体运维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如增加运维内容,涉及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情况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费用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实际运维内容必须满足或不低于采购需求要求。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项目的投标人须承诺与采购人现有信息化运维单位进行交接时,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确保采购人所有系统正常运转。本期运维工作结束后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与下期运维单位的移交工作。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拆除、搬运、安装及调试)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项目的运维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采购人仍在保修期内的项目或新建项目,投标人需负责系统、设备的检查、使用、简单故障排除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按采购人相关项目合同的要求,处理保修期内设备报修以及修复后达到预期使用状态前所必需的调试工作。对采购人超出保修期的系统、设备按本公告所列运维需求开展运维服务。 本需求内所列考核方式为初步框架,具体考核细则以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与中标人确定为准。 投标人需自行配备常用的运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检修器材、线材、升降梯、运维车辆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采购人需要搬运设备时,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完成设备搬运工作(适用于项目)。 采购人在非法定办公时间集体加班时,投标人需按采购人工作要求安排人员值守,做好技术保障服务。在节假日前夕及节假日即将结束时,须安排人员值守,检查设备。在大楼停电前后,安排人员值守,对机房设备及系统进行、恢复、测试、巡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适用于项目)。 投入到项目的项目经理、维护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或经验。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成熟运维管理系统(具有登记、统计、意见反馈等功能)。 (详见附件说明) | 1 | 项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4-17 15:56:49 ~ 2023-04-21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4-21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简先生 020-83005796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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