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项目(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
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项目(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E3501250102802078001的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项目(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22]8号、闽发改备[2024]A100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性筹措,招标人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投资估算53171.5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塘前乡大樟村、官烈村、赤鲤村、芋坑村、莒口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1、电商产业园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及配套设施
园区配套道路项目先行实施规划路一(一期)道路即滨溪路、排洪渠及村道:
①道路部分:滨溪路总长约414米,为城市主干道,滨溪路与大樟溪堤防采用路堤结合,北侧游步道及堤防划入水利部门;场地西侧规划支路衔接现状村道,长约276米,红线宽度12米,项目工程费用约5630万元。
②排洪渠及堤岸:规划场地东西两侧各规划一条排洪渠,西侧排洪渠长702米,宽15米;东侧排洪渠长约361米,宽10米;堤岸长约672米;排洪渠工程费用约3500万;堤岸工程费用约1640万元。
2、官烈大桥
永泰县塘前乡官烈大桥桥梁工程,位于规划地块东北侧,项目起点接国道G355线,路线沿东南方向沿福州一化宇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一化)化工厂边缘布设,于福州一化东南侧设置S弯(两处平曲线半径分别为82m和88m),之后路线往东南展线,以主跨170m无背索混合梁斜拉桥正交跨越大樟溪,设计终点为K0+769.539,其中桥梁总长501.5m。项目终点与规划滨溪路相交,滨溪路中心交叉点道路标高为19.7米。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城镇化地区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等。项目工程费用约19400万元。
3、电商产业园厂房工程,占地约50亩,容积率暂按2.0考虑,项目工程费用暂估13333.40万元(具体以可研批复的内容为准)。
2.3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53171.5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3503.4万元。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工程费用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2.4.2 招标类型: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招标。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福建(永泰)电商产业园项目(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中的投融资、工程总承包(含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不含官烈大桥的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如下:①勘察范围:电商产业园厂房工程建设内容所需的地质勘察;②设计范围:包括电商产业园厂房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电商产业园项目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③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人防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室外道路、市政道路、排洪渠及堤岸、公路等专业工程的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最终以各子项目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④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⑤融资服务范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天内将1000万元人民币支持资金现金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达,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提前终止合作;⑥招商运营服务范围:电商产业园厂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开展招商销售。为支持招标人开展招商运营工作,中标人应在市政子项目或公路子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招标人支付1200万元人民币运营收益补助。
2.5 合作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自总监理工程师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至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包含的各个子项目单独计算建设期,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资金支持合作期限为3年,从支持资金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起算。运营期18个月,从电商产业园厂房项目竣工验收起18个月内中标人需完成中标保底比例厂房的销售工作。合作期至运营期结束且本项目所有子项目决算完成且相关工程款项和支持资金还款义务完成且中标人完成保底比例厂房销售工作后结束。
2.6 质量要求:(1)项目投融资须满足本项目的资金需求;(2)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3)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招商运营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招标人通过多渠道方式进行筹措。
2.8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人民币440399699.46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人,分为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①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③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3人应是对应建筑工程部分设计单位、市政公用工程部分设计单位、水利水电工程部分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4人,分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①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公路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人应是对应建筑工程部分施工单位、市政工程部分施工单位、公路工程部分施工单位、水利水电工程部分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或公路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8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7日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 投标人下载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①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注册指南》(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723947120983515137)。②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65793317788264448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6日9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
邮编:350799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62275779
传真: /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0591-28059630
传真: /
联系人:黄先生、谢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区办公楼20楼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