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静海子牙3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金额
247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686086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静海子牙3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静海子牙3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天津绿色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
天津绿安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项目总投资247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和附属设施等。工程安装4台单机容量6.25MW和2台单机容量为6.5MW的风电机组,预装机容量为38MW,占地面积2904平方米;新建一座35kV升压站,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理论发电量1.0345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481小时,新建电缆集电线路总长度为5.062km。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等文件,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生活污水应经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采用罐车外运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处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掏处理。
5.运营期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应委托电池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落实鸟类保护措施,减轻对鸟类的不良影响;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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