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比价采购]河南大有能源铁运处2022年11月调度监督系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调度监督系统维修调度监督分机硬件改造软件修改维护技术支援设备间接口物资器材金属构件加工装配电镀热镀锌喷涂安装封闭结构防锈涂漆设备零部件系统设计系统制造设备修改车站联锁改造调度监督总机车站车站分机设备相关修改关键设备采用冗余配置设计接口设备布置接配线图接线端子号与招标人接口设备相连接插件系统内部线缆系统接口系统接受信息方提供连接引入引出线缆插接件焊接压接内部调试联锁系统接口调试设备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系统联网设备厂家接口互提资料设备供货商联系协商接口设备包装装运保管保护性包装绑扎维持特殊的环境条件搬运存储保护方法运输调度防水防腐装卸包装箱使用说明书随机出厂的附件配件装箱单储存机架衬垫列车运行信号设备调度指挥中心实时追踪阶段计划调整调度命令下达站间透明行车日志自动生成作业流程监督错办报警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实时监督硬件技术平台网络体系结构专线电路接入设备独立业务专网数据通信规程互联互通信号系统实现接口网络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时钟同步信息中心子系统站场信息管理功能列车计划管理功能列车实际运行图调度命令管理相关功能自我诊断系统运行维护手段帮助系统车站子系统线路布局显示查询提供60天监视信息的历史回放信号机显示时钟同步功能调度指挥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调度中心服务器机箱机柜显示终端)切换设备工控机调度监督控制键鼠液晶显示器KvM切换器时钟服务器技术服务硬件配置应用软件设计系统设备材料系统调试维护技术支持调度监督市场维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3901001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标段编号:HNEC-DYTY220035001H001
标段编号: HNEC-DYTY220035001H001
采购人: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保证金: 0.0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采购清单部分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2022-11-07 00:00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2022-11-14 17:00
采购人联系人: 婷* 采购人电话: 13781026091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调度监督系统维修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铁运处各站点。
一.采购条件
河南大有能源铁运处2022年11月调度监督系统维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大有能源铁运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
主要大修内容:更新应用服务器两台,Kvm切换器一台,行调台主机一台,显示器27寸三台,车站分机4台。新增数据服务器一台、时钟服务器一台。调监软件一套包含调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5年内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经历,信誉、安全、质量好,且能独立承担本工程项目的实施。
3、投标货物按规定的时间送至规定的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并提供合格证。
4、在河南能源同行业有业绩(近两年),熟悉并了解大有能源运行状况。
5、报价为含税单价。其中,含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包装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被投诉。
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9、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涉及对义煤公司起诉,以及有法律纠纷的厂家报名均不予通过。
11、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2、执行大有能源付款方式,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无预付款,响应付款方式方可报名。
13、投标厂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厂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大有能源铁运处
地址:河南省义马市东工地15号院
联系人:冯博
电话:15939826959
技术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629825045 附: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书
1概述
1.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义马铁运处调度监督系统的制造、安装、试验、开通、验收的有关规定,并作为卖方制定技术建议书的依据。
1.2招标范围
黄花车站、石寺车站、耿村车站、张村车站调度监督分机及调度室调度监督总机硬件改造;黄花车站调度监督分机、耿村车站调度监督分机、张村车站调度监督分机、石寺车站调度监督分机及调度室调度监督总机软件修改与配置,保证系统各项功能正常。
1.3工程主要情况
河南大有能源铁运处既有调度监督系统包含一个中心系统和四个车站,采用星形网络连接。四个车站为黄花车站、石寺车站、耿村车站、张村车站,其中石寺站为通号DS60型联锁系统,耿村站为上海亨均HJ-EXHLS全电子计算机联锁、张村车站北京和利时HOLLiAS VSI2000A型、黄花车站为铁科院TYJL-Ⅱ型。
2总则
2.1总则说明与评价标准
2.1.1投标者应仔细阅读招标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投标者在投标书中提供出产品的主要结构特征、主要技术参数;当采用其它厂家的产品时,应注明生产厂家、型号。
2.1.2投标者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应与招标书中提出的要求一致,若有偏差,必需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2.1.3投标者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者对本招标书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内容进行补充。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1.4投标者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2.1.5投标者须承诺,中标后对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工程实施期间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现不合格的部件或设备,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事故责任。
2.1.6投标者应承诺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投标者应承诺因投标接口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2.1.7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应按新的技术标准实施,投标者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技术规格总则
2.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使用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使用环境条件见“技术规格共同条款”),如果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投标者应提供偏差值。
2.2.2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内。
2.2.3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需用国际单位制(SI)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2.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所有招标设备和物资器材的设计、制造应符合ISO、UIC和IEC或中国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者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2.2.5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设备免费保修期起始日期应为验收合格开通开始一年,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年。在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或缺陷设备,因运用不当导致的设备故障除外。同时,中标人应派技术人员给予招标人和运维单位技术支援,保证有关人员能够完全胜任设备的日常运用、维护工作。
2.2.6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外,都应进行热镀锌、喷涂等防锈处理,户外易生锈安装铁件表面也应采用热镀锌处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的喷涂或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签订合同时决定。所有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生锈、掉漆应由生产厂家负责修补或更换。
2.2.7投标人应承诺: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要求;与既有及其他设备供应商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及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2.2.8在技术规格中所述的相同规格的设备必须是可互换的,而设备零部件也必须是可互换的。
2.2.9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的寿命,并努力提出在实际运营中产品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2.10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生产能力检查、考核的权利。因生产工艺及其他不符合标书、合同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力。
2.3维护技术支援
2.3.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及最终用户免费提供维护所需的技术与其它支援。视需要,经双方商议可进行不定期技术交流。
2.3.2在工程实施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设备修改和软件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由车站联锁改造引起的调度监督总机及车站分机的相关修改及配置,由投标人免费修改或配置。投标人应及时与甲方配合,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2.4质量保证
2.4.1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为系统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一年。
2.4.2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或设备维护单位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缺陷责任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2.4.3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或设备维护单位的要求免费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招标人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2.4.4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2.4.5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2.4.6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招标人澄清。
2.5其它
2.5.1投标者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与技术响应一致,产品样本技术规格必须与选择投标产品一致,否则可导致废标。
2.5.2投标者提供的所有有关文件及相应证明材料必需真实,否则可导致废标。
2.5.3产品生产之前,中标人应根据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对相关技术条件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
2.5.4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的数量为准。
2.5.5总则与技术规格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2.5.6本技术规格书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
2.5.7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2.5.8投标产品如属于设备管理单位强制检测的设备,投标人应送设备管理单位检测,检测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检测完毕二次搬运为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对本条进行承诺。
3 技术规格共同条款


3.1 接口


3.1
3.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与本工程吻合,且必须与本工程其它相关设备兼容,并承诺在产品供货前的设计联络阶段与其它制造商的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的接口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的变更,予以免费修改或更换。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均不应有特殊接口要求,否则由其引起的接口变更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
3.1.2 与设计接口:投标人负责提供工程设计中产品相关的图纸、技术参数、注意事项等一切支持设计的资料。应对与产品有关的设计方案提出建议。投标人负责提供所供设备的技术建议书,供设计与招标人确认;设备布置、接配线图、接线端子号等需提交设计确认;投标人有责任根据设计与招标人要求,对本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3.1.3 与招标人接口:投标人负责提供与所供设备相连的所有接插件及系统内部线缆,与其他系统接口的线缆由接受信息方提供。投标人负责提供所供设备与其他设备连接线缆的型号和要求,并负责指导招标人施工人员进行线缆布放(与所供设备的引入和引出线缆)和所供插接件的焊接、压接。投标人负责所供产品的内部调试并配合相关接口调试。投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接口设备商进行安装、调试。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设备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施工方及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与本系统联网的其它系统与本系统不同步开通时,每次开通,有关系统的供货商均应派技术人员配合。
3.1.4 与其它系统、设备厂家接口:互提资料,协助对方完成接口的开发。积极与其他设备供货商联系协商接口的方式,互相支持、彼此协助完成接口调试,开放与对方接口有关的协议,招标人有权确定最终的接口方式。
3.2设备包装、装运及保管
3.2
3.2.1 投标人应制订并执行一个在整个制造运输过程中的计划,该计划规定为保护进货、在加工和已完成的材料免受损害而所需之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保护性包装或绑扎、维持特殊的环境条件、特殊的搬运和存储说明,以及其他所需之保护方法。
3.2.2 投标人负责所供设备的包装、运输和保管。
3.2.3 产品的收、发货标志符号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制造厂名称、产品数量、发货地点、收货地名及单位、出厂日期等。
3.2.4 投标人所供设备在包装时,应具有防水、防腐、防撞措施,保证在大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保证货物安全到达施工现场。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附件、配件、装箱单。
3.2.5 包装箱的侧面应用不褪色的颜料注明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警示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受强烈碰撞,不得经受雨雪淋袭。产品包装应具有防水减震措施。包装箱的六面应用防水材料作衬里,应使防水材料平整,紧贴包装箱内壁,不得有破碎或残缺。机架与包装箱之间应用质地柔软和富有弹性的材料进行包装和衬垫,并应与产品紧贴,不允许产品在其中窜动或晃动。包装箱用钢带加固。随机出厂的附件应随主机一起包装,如因体积重量关系,必须与主机分开包装时,其附件、备件应有明确的标记。
3.2.6 包装箱内应附下列文件: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清单。在包装箱的侧面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发货作业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3.2.7 在运输时必须保证不受碰伤、雨淋、化学腐蚀及有害气体的侵蚀。
3.3供货保证
3.3
3.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合同中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技术规格书专用条款
4.1总则
4.1.1 调度监督系统是实现铁路各级行车调度对列车运行实行透明指挥、实时监督调整、覆盖所有车站的现代化铁路行车调度指挥系统。
4.1.2 调度监督系统是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的基础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技术装备,由铁运处、车站二级构成。
4.1.3 应能实时自动采集列车运行及现场信号设备状态信息,并传送到调度指挥中心,完成列车运行实时追踪、阶段计划调整及下达、调度命令下达、站间透明、行车日志自动生成、车站作业流程监督及错办报警等功能,实现各级运输调度的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和实时监督。
4.1.4 应采用成熟可靠的软件和硬件技术平台,采用符合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的网络体系结构,关键设备采用冗余配置,网络采用由专线电路和接入设备构成的独立业务专网。
4.1.5 应采用统一数据通信规程,实现联网和互联互通。
4.1.6 应与车站联锁等相关信号系统实现接口。
4.1.7 采用网络安全技术,在与其他系统交换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隔离设备和措施,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4.1.8 应设置时钟同步信息。
4.2系统功能
4.2.1 中心子系统功能
具备站场信息管理功能;具备列车计划管理功能;具备列车实际运行图相关功能;具备调度命令管理相关功能;具备自我诊断、运行日志和重要操作记录保存、查询和打印等功能,应提供良好的网络维护和系统运行维护手段;具备完善的帮助系统;具有相关技术资料查询功能,可加载各种标准格式的文字或图片资料,并提供技术资料的更新导入、显示以及打印功能。
4.2.2车站子系统功能
车站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应具备本站和相邻各两个车站的信号设备状态、列车运行状态、线路布局显示和查询功能,并提供60天监视信息的历史回放。
信号设备状态应包括以下内容:进站、出站、区间通过、调车等信号机显示,道岔位置及状态,轨道电路的空闲、锁闭、占用、接近、离去区段的空闲及占用。
列车运行状态应包括以下内容:列车运行位置、列车运行方向、列车运行早晚点、列车停稳状态。
系统应具备本站管辖范围内的区间封锁、股道封锁、轨道区段使用限制、列车停稳状态、轨道区段分路不良等状态人工标记的功能。
时钟同步功能
本工程新增的车站分机由调度中心下达时钟同步信息。
4.3系统接口
系统与各系统间接口方式、交互内容、交互协议需满足《铁路调度指挥系统(3.0)技术条件》的要求。
4.4系统容量与性能要求
4.4.1 系统容量
a) 数据库应能保存所管辖范围的运行图、行车日志、调度命令等数据不少于两年时间。
b) 数据库应能保存所辖范围的监视信息数据不少于二个月时间。
4.4.2 系统热备性能指标
a) 数据库服务器双机切换时间不应超过3min;
b)应用服务器双机切换时间不应超过3min;
4.4.3 系统实时性指标
a) 信号设备信息表示延时调度中心、车站不应超过3s;
b) 信号设备全体信息刷新间隔不应超过60s;
c) 计划和命令传输延时不应超过60s。
4.4.4 系统的可靠性要求
系统核心设备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应小于1*105h。
5设备机械结构及工艺要求


5.1 卖方应介绍其系统设备的机械结构,设计规范和设备制造工艺。
5.2 所有机械部分和机箱的设计应保证可以从某一侧面进行维护工作,如果使用罩盖,应易于取下。
5.3 机械结构应保证散热性能好,若为室外设备,还应做到有效地防潮、隔热、防尘、防振。
5.4 卖方应提供采用国际单位(SI)标注的机架、机柜、设备的尺寸,布置和重量的详细说明。
5.5 机柜或机架尺寸大小应适于搬运和安装,。设于同一处的机柜尺寸应相同,颜色应协调。
5.6 印刷板插接件应接触可靠,易于插入和拔出,结构坚实,不产生机械变形,并有印刷板插错保护措施。
5.7 所有插接件的工艺处理,需保证长期使用接触良好、不发生腐蚀、插拔次数应保证103以上。
5.8 所有印刷板均应有保护喷涂层,如果采用深色覆盖涂层,需在涂层外加印清晰的电路连接线条及元件识别标志。
5.9 每一印刷板均应有电路名称识别标志,印刷板上集成电路插件、电阻、电容等电气元件也应有识别标志。
5.10 所有文字符号及标志应使用英文或中文字符,并与所提供资料、图纸完全一致。
6供货范围
卖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包括:
6.1调度中心服务器、显示终端、切换设备;车站车站分机设备
6.1.1 设备清单:
联想服务器 型号 SR588/3204*2/32G/8T*3/5350-8I/RD0 15/四口 数量3台。
研华工控机 型号IPC-610L 数量4台
调度监督控制主机 型号 联想T100C/I7-10700/16G/1T/键鼠 数量1台
飞利浦液晶显示器 型号271V8 数量3台
KvM切换器 型号 四维科瑞MVM-1701KPU (含显示终端) 数量1台
时钟服务器 工控机 数量1台
6.2软件修改及调试;
6.3与联锁系统接口调试。
7技术服务
7.1系统设计
7.1.1卖方负责本工程的系统设计。尽管有买方的协助因素,卖方应对本工程整个系统的设计负全责。
7.1.2卖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工程现场条件,统一考虑整个系统的硬件配置、应用软件设计、接口的总体设计,负责整个系统的完整性。
7.2安装
7.2.1卖方负责对工程的所有系统设备、材料的安装。
7.2.2卖方应派出足够的且有技术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工作。
7.2.3对于部分要采用特殊安装方法进行的安装工作,卖方应给予合理的介绍。
7.2.4在安装期间特殊安装工具和仪器由卖方免费提供。
7.2.5安装人员应接受买方的协调及管理。
7.3系统调试与验收
7.3.1卖方负责设备在现场的调试和开通,买方将派技术人员参加, 并作必要的配合。
7.3.2卖方有义务定期向买方报告调试进展情况, 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7.3.3如调试情况良好,设备可投入运转。设备运转后,进行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买方组织进行,但卖方必须配合。
7.3.6设备交接后再经一周的试用,若系统全部质量指标(包括技术文件) 符合要求,方可作正式验收。
7.4培训
7.4.1卖方应对买方的维护管理人员及操作运用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使其能胜任系统的维修、软硬件故障处理以及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
7.4.2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Ø 系统原理及结构;
Ø 所有硬件的原理、安装及维护;
Ø 软件使用的语言、软件的调试、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及诊断等程序的编制,各种数据的输入和修改方法,各种接口软件的编制及各种任务块等应用软件的编写方法;
Ø 系统软件的一般知识及调试方法;
Ø 系统各种设备的故障处理方法等。
Ø 培训教师应熟悉本专业知识及有相当的教学经验。
7.5维护技术支持
7.5.1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在交接期内发生任何操作问题,卖方应免费提供买方所需的技术与其他支援。
7.5.2双方应定期在商定的地点举行维护技术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商议亦可增加不定期技术交流。
7.6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自然天。


序列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采购数量 需求时间 生产厂家(品牌) 备注 计量单位
1 039010010 调度监督市场维修 / / 1.0 2022-12-30 00:00: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