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金额
29.3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3222019000209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春028-83292771
中标公司四川省万智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9.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22201900020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16 15:54 |
代理机构 |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3292771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11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春 |
采购人 |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营山县兴隆路与兴隆南路交汇处附近西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3350631000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廖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292771 |
行业划分: | C3589 |
成交日期 | 2019-10-15 14:0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19-10-08 17:59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郝津、罗永虹、罗春(采购代表) |
评审时间 | 2019-10-15 11:05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293500.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规格型号: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数量:1批;单价:2935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万智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7号;中标金额:29350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若本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00元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采购项目编号:5113222019000209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9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2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八章 评审方法 56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13222019000209
2.采购项目名称: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3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1日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应当提供: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谈判地点: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获取。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讯地址:营山县兴隆路与兴隆南路交汇处附近西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13350631000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28-83292771
2019年10月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方式和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以上
2 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供应商多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以及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三、扶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材料,在参与报价时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
6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9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谈判保证金 金 额:6000元。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保函等非现金方式递交,递交保证金的时间以2019年10月12日17时前保证金到下列账户为保证金有效。(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函缴纳的时间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送达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准)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保函等复印件等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帐 号:51050142620800001996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
收款单位: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2 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8-83292771
13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8-83292771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尹小姐
联系电话:028-83292771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1101室。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28-83292771。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邮编:610066。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对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对于采购结果的质疑均由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28-83292771。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邮编:610066。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营山县财政局。
18 响应文件分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9 电子文档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
20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时 间:2019年10月12日地 点: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 系 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 13350631000
21 谈判有效期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22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具有不良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23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若本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24 其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的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按规定向采购执行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
6.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6.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4.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6.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6.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6.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6.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6.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
16.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6.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17.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和标注,正本和副本可以单独密封也可以封装在同一包装内。
17.2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18.2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3 最终报价表在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五、评审
19.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成交结果
21.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1.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1101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028-83292771。(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14条)
22.成交通知书
2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3.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3.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详见谈判须知第二章须知附表。
25.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6.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营山县财政局备案。
27.履行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验收
28.1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8.2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统计财政部门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9.资金支付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八、谈判纪律要求
30.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2.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0%。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交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项目 合格条件 结 论
1 承诺函和声明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声明函格式见第起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4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复印件,加盖鲜章;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6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
7 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9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10 供应商参与竞争的禁止或限制 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交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疫苗冷链的管理,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整合现有冷链资源实现系统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将采购疫苗智能冷库两套、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一套、疫苗管理系统一套。
采购清单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疫苗智能冷库 2-8°C 套 2 可远程调控
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 主控软件 套 1 含一套监测主机+两套温湿度采集设备,三年平台信息费用
疫苗管理系统 B/S版 套 1 含扫码设备一套及五年云服务器费用。
备注:投标单位根据其产品特点进行配置,但其产品需满足本项目产品的基本技术参数要求;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实地勘察现场,并出具营山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管理系统项目勘察表(详见附件1格式),勘察表需经业主盖章确认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条款的一项。
三、性能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疫苗智能冷库(2套)
1、冷库参考尺寸:(允许正负偏差10%)
冷库 1:长5.9M*宽3M*高2.5M;
冷库 2:长3M*宽2.5M*高2.5M
2、库内温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 在 2℃-8℃可任意调节,温度控制分辨率 0.1℃,温度控制精度±1.0℃,控制均匀性±1℃。
3、★库板:采用特种发泡双面彩钢聚氨酯保温板,芯材厚度≥100mm,芯材密度≥40KG/m³,热导系 数:≤0.03W/(m.K),防火等级≥B2 级以上,(投标方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冷库工况”一项必须为满足)。地面需采用专门的地面保温材料(隔热芯聚氨脂保温板)并铺设铝板,采用优质防外部锁闭型密封保温门(双层钢板,钢板厚度 0.5mm),室内各结合部位连接密封良好,采用专用防密封胶,按照无菌间要求设计实施。
4、冷库门:聚氨酯整体发泡标准冷库门,门厚≥100mm。
5、冷库门锁:采用专用冷库门锁,可从冷库内部开启,防止操作人员被误关在库内,发生安全事故。
6、库内设置:库内设置防潮、防爆照明灯附开关控制,冷库灯为防水级。
7、制冷机组:整装出厂,无需现场连接管路、电线等(含冷凝器、蒸发器、压缩机、温控器)。
8、制冷机组数量:符合 GSP 要求,每个库房均采用独立制冷机组 2 套,自动轮值。
9、制冷系统要求:涡旋压缩机。
10、冷凝器/蒸发器:内螺纹铜管铝片式冷凝器,外转子轴流低噪音风机。
11、除霜方式:制冷系统采用毛细管节流,采用热氟化霜技术,化霜速度快,库温控制均匀;化霜水快速排出,防止对库内湿度造成影响;化霜水防冻结技术,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12、制冷配件:电磁阀、过滤器,热过载继电器等。
13、温度控制器:采用人性化设计,可以通过有线的方式放置在冷库门旁边,或按用户指定位置安装,方便用户操作并带有防误触功能,可对疫苗库内的温度进行精确调控,能显示设备运行状态。
14、冷库照明:全防护的 LED 节能照明系统,冷库照明系统由机组控制系统控制,带有专用接地保护装置,保证冷库用电安全。
15、保护功能:为保证制冷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机组配置高低压力保护,缺相、错相保 护,电压保护。
16、报警功能:机组内置自动化控制模块,提供多种报警功能,包含温度感应器故障报警, 除霜感应器故障报警,辅助探头故障报警,库温异常自动报警,压力开关故障报警,程序错误报警,冷凝器清洗预警功能。
(二)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
1、无线温湿度采集设备(2套)
基于2.4G的RFID技术,温度传感器与数据传输密封一体,可布署在不同区域;
采用高容量电池,电池业主可自行更换,无需外接电源;
温度测量范围满足:-35~75℃;
温度测量精度:±0.5℃;
5)无线温湿度探头需做过第三方高温试验测试,高温测试的温度环境≥50°C,且温度变化速率≥1°C/min,且持续时间大于等于15个小时以上;
6)传输距离:≥50米;
7) 无线温湿度探头需做过第三方低温试验测试,低温测试的温度环境≤-40°C,且温度变化速率≥1°C/min,且持续时间大于等于15个小时以上;
8) 数据采集频率:用户可设置;
9) 无线温湿度探头必须做过第三方的湿热试验测试,在温度(25-55)°C和湿度(93-98)%RH的交变湿热环境下,且测试时间≥48小时下,产品性能良好;
10) 无线温湿度探头须具有高抗干扰性和冲击性能,在脉冲幅值加速度≥100M/S2环境下,无线温湿度探头的抗电磁干扰性良好;
11) 可自动检测电池剩余容量,低于指定容量后设备自动发送电量告警短信;
12) 自动检测采集器故障,并报告故障;
13) 无线测温标签用户可自行拆卸维护以便于探头精度年度校准;
14) 防护等级(防尘、防水)≥IP68;
15)投标方所投冷链温湿度探头通过了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测站防爆检验。
2、冷链监测主机设备(1套)
★用于接收无线测温标签发射的温度数据,并通过内置的无线通讯模块上传数据至云平台,通信网络为4G网络。(投标方需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网络工况”一项必须为满足);
上传间隔:1分钟~24小时可设置;
★具有TFT彩屏温度显示(需提供产品图片证明);
冷链监测主机至少能够显示40个温度数据以上;
★当超温时,主机屏幕的字体可以通过红色字体显示,便于提醒现场操作人员(需提供产品图片证明);
冷链监测主机具有抗跌落性,在1米及以上的高度跌落产品性能正常且能够稳定工作;
支持上传数据到主服务器与备份服务器,当主服务器无响应,可以自动上传到备份服务器;
自带数据存储功能(内存≥50000条记录),在服务器宕机时,设备可自行存储接收的实时数据,并在网络恢复时自动上传存储的数据;
具有高容量后备电池,容量≥5000毫安,能够在断电情况下继续工作24小时以上
工作温度:-20℃~+60℃;
翻页显示实时数据、实时时钟等;
本地温度显示的探头名称可以远程自行修改,且支持探头命名必须中文显示;
支持本地声光报警系统:灯光指示、蜂鸣器报警;
★冷链监测主机硬件设备数据能够对接目前单位已有疫苗冷链监测管理平台软件;(投标方需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冷链监控系统”一项必须为满足,并提供对接成功截图)
3、冷链温湿度软件系统
实时显示:全程实时监控温湿度数据的同时,数据传输到管理平台并存为历史记录;
限值报警:可设置温湿度上下限报警值,并根据设定的值进行报警;如冷链温度升级报警可电话语音报警;可设置多级报警,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及时处理的报警信息可自动升级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升级报警时间可设、报警级别至少支持3个级别;
报警管理:需支持报警事件处理和报警备案功能和管理人员登录及操作日志查询功能;实时显示产生的报警信息,可对报警信息进行处理(处理内容包括:报警原因、处理措施、处理时间以及处理人员等信息);
管理权限:监控系统具有管理权限功能,普通人员只能对数据进行查看,高级管理员可以进行其他的相关设置操作。通过向区疾控和接种单位分配权限,各级用户可以通过该平台查阅对应权限所有的冷链设备参数,设置各项报警功能,远程查看设备当前温度数据,管理报警记录,生成温湿度监测记录清单和图表;
EXCEL/PDF格式导出:可将查询统计后数据进行导出,根据需求导出EXCEL/PDF;
数据自动备份:各类监控、预警、处置等记录后台自动备份,数据永久保存。系统允许选择指定时间区间,将温度数据备份至本地盘,提供离线冷链数据查询软件;
远程手机微信端浏览:支持将实时数据传输到管理平台,平台数据与监测主机数据同步,可通过手机移动端等的微信进行管理;
可查看并导出本疾控中心及管辖的社区中心冷链设备温度监控历史数据报表、数据曲线图、超标温度记录报表、某时期以及某时间点的温度历史记录数据等报表;
可在平台对冷链监控设备进行远程修改、调整硬件的参数,而不需要到门诊硬件上去操作;
可随时对监测的冷链设备进行更换和新增,并保留被更换设备的历史数据;冷链监测终端设备之间互相没有关联,可以随冷链设备的增减而任意添删;
★冷链装备评估报表:分析冷库制冷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制冷效果;建立数据方差模型,通过数据模型分析冰箱的压缩机性能,同时判定冰箱的制冷效果;(投标方需提供数学模型的算法方案和软件截图证明材料)
★单位冷链绩效评估报表:建立多维度的单位冷链管理评估值模型,该模型通过冷链设备总数、报警总数、人为报警次数、未处理次数以及登陆系统次数等5个维度建立数学模型,并综合评估各级单位的冷链绩效;(投标方需提供数学模型,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安全登录身份认证机制:需提供登陆双控认证机制,不仅需账号和密码的授权认证,登陆异常(密码连续报错、异地登录等)能提供手机短信认证;
冷链监测平台必须满足疫苗冷链数据3年以上(自系统安装之日计算)储存和备份需求。
15) ★冷链监测系统报表必须满足美国药典关于温度平均动力学温度(MKT算法)的计算报表;(提供系统功能截图证明)
16) 系统具有冷链设备档案管理功能;冷链监测系统需建立冷链设备的档案管理功能,对于冷库/冰箱/冷藏包的采购时间、冷链容积、厂家、品 牌、规格型号、维修记录等信息建立冷链管理档案;
17)能够对所有冷链设备、SIM卡、温度记录仪的数量、属性、种类等各类信息进行实时盘点管理;
18) 系统设置功能:报警延时、报警短信号码设置、设备离线延时及盘点苗、除霜时间、免打扰设置;
19) 组织查询:登录后自动进行权限判断,显示用户辖区内的机构信息,并可选择指定机构进行温度数据查询;
20) 手机微信平台可显示指定冷链设备的历史温度曲线图形。也可切换至数据列表模式,显示温度数据;
21) 报警方式包括冷链监测平台、手机短信、微信报警和电话报警,且电话报警需支持语音告知报警内容,报警内容包括超温警报、设备断电警报、设备离线报警等;
(三)疫苗库管理系统
1、手持扫描PDA(1套)
支持ISO18000-6B/6C两种协议;
优秀的单标签以及多标签读写能力,多标签读写具有识别距离远、识读率高、防冲突能力强等特点;
可扩展一维、二维、拍照、GPS数据采集功能;
快速准确的全方位扫描模式,无需花费时间将货物上的条形码对准终端扫描头或在两次扫描之间停顿;
支持GPRS/GSM/EDGE/EVDO/Zigebee等多种无线通讯方式;
2GB以上的用户存储,以及独有的文件永不丢失保障设计;
采用3.5英寸工业级透反式屏幕,即使在直射阳光下也能清晰读取数据,为户外作业提供保障;
50000小时背光工业级寿命标准;
符合IP67工业级密封标准,防水、防摔、防尘功能更强;
P+R材质键盘,手感较好,具有百万次的按键寿命;
2、疫苗管理软件
1)基本要求
含5年云平台服务器费用
★B/S架构,基于云平台运行,可远程维护和升级;
基于云平台建立身份、策略和服务管理平台,提供分级管理机制;
安全登录身份认证机制:需提供登陆双控认证机制,不仅需账号和密码的授权认证,登陆异常(密码连续报错、异地登录等)能提供手机短信认证;
可分级管理,疾控和接种单位级别不同权限不同;
软件支持扫码操作,具有扫描疫苗包装(随机准备疫苗外包装盒)的药品追溯码,获取对应的中小包装条码和疫苗具体信息的能力,系统自动完成此工作,不需要每次手工导入任何文件,不增加疾控工作量;
★疫苗管理软件系统软件可与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在同一个平台界面登陆;(投标方需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疫苗管理系统”一项必须为满足,且提供该功能截图)
系统设置
批签发维护:根据供应方提供的批签发信息,维护到系统中;
库存价格调整,疫苗遇到库存价格调整情况,调整库存价格;
疫苗产品档案定义,根据疾控使用的疫苗信息,定义基本的疫苗档案。并且可以根据疫苗信息变动,调整档案定义;
关联单位和厂家定义,根据本单位往来单位信息,建立相关单位档案信息;
系统用户权限设置管理,疾控单位管理人员,可设置本单位其他用户相关权限;
3)用苗和计划
用苗上报,接种点当天用苗数量汇总上报;
用苗清单,所有接种点当天使用疫苗清单;
单位订苗,接种单位缺苗的情况下,可直接向疾控订苗,疾控有苗可直接发货;
订苗清单,本单位查看本单位的订苗信息,疾控查看接种单位所有的汇总订苗信息;
4)入库和出库
入库登记,疫苗到货后,盘点做入库登记;
入库清单查看、编辑、审核,每一笔入库登记都对应一个入库单据,入库清单可以查看所有的入库记录;
入库单打印、导出,入库单可以导出成Excel,或者按照指定格式进行打印;
出库登记,每一笔出库时,都要做一个出库登记;
出库清单查看、编辑、审核,每一次出库登记,唯一对应一条出库记录。位审核的出库单可以进行编辑、审核操作;
出库单打印、导出,出库单可以按照指定格式进行模板打印;
统计分析
库存统计,当前账面库存;
库存统计(含下级),包括下级单位在内的当前账面库存;
历史库存统计,截止到某一时间点库存;
出入库统计,有记录的出入库信息;
财务账
库存账,统计库存金额信息,对差额部分进行调整;
应收应付,同关联单位的应收应付账款;
财务账统计,出库金额、入库金额明细信息;
财务结账单,根据结账信息,打印结账单;
月度结账,财务月度确认完毕后,进行财务封账,所有数据不得更改;
微信功能
库存查看,查看实时账面库存;
出入库,根据筛选条件查看库存信息;
应收应付,查看应收款、应付款;
扫码功能
扫码入库,疾控收货时,扫码确认收货疫苗种类、批号、数量等;
扫码出库,发货时,通过扫描确认发货数量、金额、批号等;
库存盘点,通过扫码盘点仓库内实际库存;
盘库提醒,月度盘库提醒功能;
疫苗冷链追溯
疫苗追踪,根据提供的疫苗包装追溯码,从系统内完整追溯疫苗的流向和使用信息;
疫苗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的信息管理,对供应商属性进行管理;
疫苗管理评估
疫苗管理评估,跟据疾控定义指标,综合评价疫苗管理工作;
(四)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上述要求中有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未标注有“★”项,负偏离达到3条及以上的将失去成交人资格。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优先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优先采购。
附件1
营山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管理系统项目勘察表
勘察单位:(投标单位)
现场勘察日期
勘察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是否满足 备注
网络工况 为保障冷链监测系统及疫苗管理系统数据网络的稳定性,所提供的冷链监测设备需通过4G网络进行传输 现场演示
冷库工况 现场确认冷库施工条件,投标所报方案为包干价格,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冷库保温材料必须是防火等级≥B2 级。 现场需给疾控中心展示所投标的保温材料是通过消防监测权威部门检测的证明文件(需加盖厂家公章)
冷链监控系统 能够与现有冷车、保温箱监测系统融合,便于疾控中心统一管理。 现场演示能够把冷车及保温箱冷链监测数据对接成功。
疫苗管理系统 能够实现疫苗扫码进入库管理,具备用苗计划、统计分析、财务结算、微信查看功能,并能够与冷链监测系统在同一平台界面登录。 现场演示
营山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盖章确认):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后付款总金额的60% ;
设备正常运行,无任何障碍后,于2020年3月付总金额的35%;
3、剩余5%尾款在第二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履约地点: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
四、履约保证金:成交总金额的5%,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支付。
五、质保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并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硬件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外提供售后服务只收成本费。
2、本项目软件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二年,质保期外提供售后服务只收成本费。在质保期内,指定专人或专职小组提供维修和维护服务。
3、质保期内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提供。
4、硬件质保期内所有硬件维修、维护、更换,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及财库〔2016〕205号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1、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
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3)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承诺函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及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八、我单位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人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如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查实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由此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时,任意一面盖章即可。正反两面在不同页面时,两面均须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2、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法定代表人对应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谈判。代理人在本次竞争性谈判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时,任意一面盖章即可。正反两面在不同页面时,两面均须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2、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法定代表人对应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
6、声明函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为XXXXXXXXXX的供应商,我方声明如下:
1.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 (填写“有”或“没有”)因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共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计入诚信档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7、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1、技术、服务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3)签字、盖章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报价函
致: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编号: )的谈判邀请,代理人_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文件一、报价函
文件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文件三、偏离表
文件四、实施方案
文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文件七、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项目进度和质量严格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我方同意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4)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它资料或数据;
(5)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我方同意如多轮报价,将按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表总报价之间的比例,同比调整分项报价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作为对本项目各分项的最终报价。
(7)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偏离表
5.1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序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不得虚假填写,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编号:XXXXXXXXXX
序号 谈判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偏离说明
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不得虚假填写,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编号:XXXXXXXXXX
说明:本项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 提供货物/服务。
3.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扣除后的价格仅参与评审,成交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为准。同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不重复享受价格优惠。
4、如虚假提供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一经查实,将承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相应的法律责任。装订但未填写本项内容按未提供处理。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填写:“属于”或“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1、本项内容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删除本项内容)。
2、装订但未填写本项内容按未提供处理。
9、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报价单格式
1、报价单封面
收件人: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编号:XXXXXXXXXX
报价单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1)报价单一份;
2)报价单应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
3)签字、盖章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 1、报价金额是指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辅材)、机械费、综合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相应风险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和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费用。
2、本表格式自行复制2-3份,用于多轮报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首轮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2、如有多轮报价,只须提供报价总金额。除不可竞争费用外,结算时,按供应商第一轮报价总金额与最终报价总金额之间的比例进行调整结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标准
序号 项目 合格条件 结 论
1 承诺函和声明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4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复印件,加盖鲜章;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6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
7 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9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10 供应商参与竞争的禁止或限制 1、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交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格式
项 目 名 称 XXXXXXXXXX
采 购 编 号 XXXXXXXXXX
资格审查依据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原因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是 否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是 否
谈判小组组长(签字):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谈判报告。
谈判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XXXXXXXXXX
采购编号 XXXXXXXXXX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评审地点
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1、2、3、…………其中采购人推荐名单: 专家推荐名单: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
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是 否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是 否
修改内容 见附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供应商1 是 见附件 否
供应商2 是 见附件 否
供应商3 是 见附件 否
……
谈判轮次 报价轮次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实际报价
供应商2 实际报价
供应商3 实际报价
……
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原因
供应商2
原因
供应商3
原因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是 否
终止原因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价格 实际报价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价格 实际报价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价格 实际报价
.......
谈判小组组长 (签字): 谈判小组成员 (签字): 监督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以上评审价格为供应商享受价格优惠或报价加成后的报价。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本样例仅供参考,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随机配件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件1:
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编号:XXXXX
应退询价保证金(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编号:5113222019000209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9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2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八章 评审方法 56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13222019000209
2.采购项目名称: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3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疫苗冷库及配套设备。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1日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应当提供: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谈判地点: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获取。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讯地址:营山县兴隆路与兴隆南路交汇处附近西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13350631000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28-83292771
2019年10月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方式和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以上
2 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供应商多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以及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三、扶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材料,在参与报价时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
6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9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谈判保证金 金 额:6000元。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保函等非现金方式递交,递交保证金的时间以2019年10月12日17时前保证金到下列账户为保证金有效。(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函缴纳的时间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送达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准)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保函等复印件等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帐 号:51050142620800001996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
收款单位: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2 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8-83292771
13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8-83292771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尹小姐
联系电话:028-83292771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1101室。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28-83292771。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邮编:610066。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对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对于采购结果的质疑均由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28-83292771。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富临大厦1101室。邮编:610066。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营山县财政局。
18 响应文件分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9 电子文档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
20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时 间:2019年10月12日地 点: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 系 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 13350631000
21 谈判有效期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22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具有不良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23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若本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24 其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的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按规定向采购执行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
6.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6.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4.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6.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6.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6.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6.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6.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
16.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6.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17.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和标注,正本和副本可以单独密封也可以封装在同一包装内。
17.2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18.2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3 最终报价表在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五、评审
19.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成交结果
21.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1.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1101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028-83292771。(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14条)
22.成交通知书
2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3.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3.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详见谈判须知第二章须知附表。
25.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6.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营山县财政局备案。
27.履行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验收
28.1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8.2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统计财政部门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9.资金支付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八、谈判纪律要求
30.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2.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0%。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交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项目 合格条件 结 论
1 承诺函和声明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声明函格式见第起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4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复印件,加盖鲜章;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6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
7 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9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10 供应商参与竞争的禁止或限制 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交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疫苗冷链的管理,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整合现有冷链资源实现系统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将采购疫苗智能冷库两套、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一套、疫苗管理系统一套。
采购清单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疫苗智能冷库 2-8°C 套 2 可远程调控
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 主控软件 套 1 含一套监测主机+两套温湿度采集设备,三年平台信息费用
疫苗管理系统 B/S版 套 1 含扫码设备一套及五年云服务器费用。
备注:投标单位根据其产品特点进行配置,但其产品需满足本项目产品的基本技术参数要求;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实地勘察现场,并出具营山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管理系统项目勘察表(详见附件1格式),勘察表需经业主盖章确认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条款的一项。
三、性能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疫苗智能冷库(2套)
1、冷库参考尺寸:(允许正负偏差10%)
冷库 1:长5.9M*宽3M*高2.5M;
冷库 2:长3M*宽2.5M*高2.5M
2、库内温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 在 2℃-8℃可任意调节,温度控制分辨率 0.1℃,温度控制精度±1.0℃,控制均匀性±1℃。
3、★库板:采用特种发泡双面彩钢聚氨酯保温板,芯材厚度≥100mm,芯材密度≥40KG/m³,热导系 数:≤0.03W/(m.K),防火等级≥B2 级以上,(投标方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冷库工况”一项必须为满足)。地面需采用专门的地面保温材料(隔热芯聚氨脂保温板)并铺设铝板,采用优质防外部锁闭型密封保温门(双层钢板,钢板厚度 0.5mm),室内各结合部位连接密封良好,采用专用防密封胶,按照无菌间要求设计实施。
4、冷库门:聚氨酯整体发泡标准冷库门,门厚≥100mm。
5、冷库门锁:采用专用冷库门锁,可从冷库内部开启,防止操作人员被误关在库内,发生安全事故。
6、库内设置:库内设置防潮、防爆照明灯附开关控制,冷库灯为防水级。
7、制冷机组:整装出厂,无需现场连接管路、电线等(含冷凝器、蒸发器、压缩机、温控器)。
8、制冷机组数量:符合 GSP 要求,每个库房均采用独立制冷机组 2 套,自动轮值。
9、制冷系统要求:涡旋压缩机。
10、冷凝器/蒸发器:内螺纹铜管铝片式冷凝器,外转子轴流低噪音风机。
11、除霜方式:制冷系统采用毛细管节流,采用热氟化霜技术,化霜速度快,库温控制均匀;化霜水快速排出,防止对库内湿度造成影响;化霜水防冻结技术,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12、制冷配件:电磁阀、过滤器,热过载继电器等。
13、温度控制器:采用人性化设计,可以通过有线的方式放置在冷库门旁边,或按用户指定位置安装,方便用户操作并带有防误触功能,可对疫苗库内的温度进行精确调控,能显示设备运行状态。
14、冷库照明:全防护的 LED 节能照明系统,冷库照明系统由机组控制系统控制,带有专用接地保护装置,保证冷库用电安全。
15、保护功能:为保证制冷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机组配置高低压力保护,缺相、错相保 护,电压保护。
16、报警功能:机组内置自动化控制模块,提供多种报警功能,包含温度感应器故障报警, 除霜感应器故障报警,辅助探头故障报警,库温异常自动报警,压力开关故障报警,程序错误报警,冷凝器清洗预警功能。
(二)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
1、无线温湿度采集设备(2套)
基于2.4G的RFID技术,温度传感器与数据传输密封一体,可布署在不同区域;
采用高容量电池,电池业主可自行更换,无需外接电源;
温度测量范围满足:-35~75℃;
温度测量精度:±0.5℃;
5)无线温湿度探头需做过第三方高温试验测试,高温测试的温度环境≥50°C,且温度变化速率≥1°C/min,且持续时间大于等于15个小时以上;
6)传输距离:≥50米;
7) 无线温湿度探头需做过第三方低温试验测试,低温测试的温度环境≤-40°C,且温度变化速率≥1°C/min,且持续时间大于等于15个小时以上;
8) 数据采集频率:用户可设置;
9) 无线温湿度探头必须做过第三方的湿热试验测试,在温度(25-55)°C和湿度(93-98)%RH的交变湿热环境下,且测试时间≥48小时下,产品性能良好;
10) 无线温湿度探头须具有高抗干扰性和冲击性能,在脉冲幅值加速度≥100M/S2环境下,无线温湿度探头的抗电磁干扰性良好;
11) 可自动检测电池剩余容量,低于指定容量后设备自动发送电量告警短信;
12) 自动检测采集器故障,并报告故障;
13) 无线测温标签用户可自行拆卸维护以便于探头精度年度校准;
14) 防护等级(防尘、防水)≥IP68;
15)投标方所投冷链温湿度探头通过了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测站防爆检验。
2、冷链监测主机设备(1套)
★用于接收无线测温标签发射的温度数据,并通过内置的无线通讯模块上传数据至云平台,通信网络为4G网络。(投标方需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网络工况”一项必须为满足);
上传间隔:1分钟~24小时可设置;
★具有TFT彩屏温度显示(需提供产品图片证明);
冷链监测主机至少能够显示40个温度数据以上;
★当超温时,主机屏幕的字体可以通过红色字体显示,便于提醒现场操作人员(需提供产品图片证明);
冷链监测主机具有抗跌落性,在1米及以上的高度跌落产品性能正常且能够稳定工作;
支持上传数据到主服务器与备份服务器,当主服务器无响应,可以自动上传到备份服务器;
自带数据存储功能(内存≥50000条记录),在服务器宕机时,设备可自行存储接收的实时数据,并在网络恢复时自动上传存储的数据;
具有高容量后备电池,容量≥5000毫安,能够在断电情况下继续工作24小时以上
工作温度:-20℃~+60℃;
翻页显示实时数据、实时时钟等;
本地温度显示的探头名称可以远程自行修改,且支持探头命名必须中文显示;
支持本地声光报警系统:灯光指示、蜂鸣器报警;
★冷链监测主机硬件设备数据能够对接目前单位已有疫苗冷链监测管理平台软件;(投标方需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冷链监控系统”一项必须为满足,并提供对接成功截图)
3、冷链温湿度软件系统
实时显示:全程实时监控温湿度数据的同时,数据传输到管理平台并存为历史记录;
限值报警:可设置温湿度上下限报警值,并根据设定的值进行报警;如冷链温度升级报警可电话语音报警;可设置多级报警,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及时处理的报警信息可自动升级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升级报警时间可设、报警级别至少支持3个级别;
报警管理:需支持报警事件处理和报警备案功能和管理人员登录及操作日志查询功能;实时显示产生的报警信息,可对报警信息进行处理(处理内容包括:报警原因、处理措施、处理时间以及处理人员等信息);
管理权限:监控系统具有管理权限功能,普通人员只能对数据进行查看,高级管理员可以进行其他的相关设置操作。通过向区疾控和接种单位分配权限,各级用户可以通过该平台查阅对应权限所有的冷链设备参数,设置各项报警功能,远程查看设备当前温度数据,管理报警记录,生成温湿度监测记录清单和图表;
EXCEL/PDF格式导出:可将查询统计后数据进行导出,根据需求导出EXCEL/PDF;
数据自动备份:各类监控、预警、处置等记录后台自动备份,数据永久保存。系统允许选择指定时间区间,将温度数据备份至本地盘,提供离线冷链数据查询软件;
远程手机微信端浏览:支持将实时数据传输到管理平台,平台数据与监测主机数据同步,可通过手机移动端等的微信进行管理;
可查看并导出本疾控中心及管辖的社区中心冷链设备温度监控历史数据报表、数据曲线图、超标温度记录报表、某时期以及某时间点的温度历史记录数据等报表;
可在平台对冷链监控设备进行远程修改、调整硬件的参数,而不需要到门诊硬件上去操作;
可随时对监测的冷链设备进行更换和新增,并保留被更换设备的历史数据;冷链监测终端设备之间互相没有关联,可以随冷链设备的增减而任意添删;
★冷链装备评估报表:分析冷库制冷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制冷效果;建立数据方差模型,通过数据模型分析冰箱的压缩机性能,同时判定冰箱的制冷效果;(投标方需提供数学模型的算法方案和软件截图证明材料)
★单位冷链绩效评估报表:建立多维度的单位冷链管理评估值模型,该模型通过冷链设备总数、报警总数、人为报警次数、未处理次数以及登陆系统次数等5个维度建立数学模型,并综合评估各级单位的冷链绩效;(投标方需提供数学模型,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安全登录身份认证机制:需提供登陆双控认证机制,不仅需账号和密码的授权认证,登陆异常(密码连续报错、异地登录等)能提供手机短信认证;
冷链监测平台必须满足疫苗冷链数据3年以上(自系统安装之日计算)储存和备份需求。
15) ★冷链监测系统报表必须满足美国药典关于温度平均动力学温度(MKT算法)的计算报表;(提供系统功能截图证明)
16) 系统具有冷链设备档案管理功能;冷链监测系统需建立冷链设备的档案管理功能,对于冷库/冰箱/冷藏包的采购时间、冷链容积、厂家、品 牌、规格型号、维修记录等信息建立冷链管理档案;
17)能够对所有冷链设备、SIM卡、温度记录仪的数量、属性、种类等各类信息进行实时盘点管理;
18) 系统设置功能:报警延时、报警短信号码设置、设备离线延时及盘点苗、除霜时间、免打扰设置;
19) 组织查询:登录后自动进行权限判断,显示用户辖区内的机构信息,并可选择指定机构进行温度数据查询;
20) 手机微信平台可显示指定冷链设备的历史温度曲线图形。也可切换至数据列表模式,显示温度数据;
21) 报警方式包括冷链监测平台、手机短信、微信报警和电话报警,且电话报警需支持语音告知报警内容,报警内容包括超温警报、设备断电警报、设备离线报警等;
(三)疫苗库管理系统
1、手持扫描PDA(1套)
支持ISO18000-6B/6C两种协议;
优秀的单标签以及多标签读写能力,多标签读写具有识别距离远、识读率高、防冲突能力强等特点;
可扩展一维、二维、拍照、GPS数据采集功能;
快速准确的全方位扫描模式,无需花费时间将货物上的条形码对准终端扫描头或在两次扫描之间停顿;
支持GPRS/GSM/EDGE/EVDO/Zigebee等多种无线通讯方式;
2GB以上的用户存储,以及独有的文件永不丢失保障设计;
采用3.5英寸工业级透反式屏幕,即使在直射阳光下也能清晰读取数据,为户外作业提供保障;
50000小时背光工业级寿命标准;
符合IP67工业级密封标准,防水、防摔、防尘功能更强;
P+R材质键盘,手感较好,具有百万次的按键寿命;
2、疫苗管理软件
1)基本要求
含5年云平台服务器费用
★B/S架构,基于云平台运行,可远程维护和升级;
基于云平台建立身份、策略和服务管理平台,提供分级管理机制;
安全登录身份认证机制:需提供登陆双控认证机制,不仅需账号和密码的授权认证,登陆异常(密码连续报错、异地登录等)能提供手机短信认证;
可分级管理,疾控和接种单位级别不同权限不同;
软件支持扫码操作,具有扫描疫苗包装(随机准备疫苗外包装盒)的药品追溯码,获取对应的中小包装条码和疫苗具体信息的能力,系统自动完成此工作,不需要每次手工导入任何文件,不增加疾控工作量;
★疫苗管理软件系统软件可与冷链温湿度监测管理系统在同一个平台界面登陆;(投标方需提供的业主方盖章的现场勘察表中“疫苗管理系统”一项必须为满足,且提供该功能截图)
系统设置
批签发维护:根据供应方提供的批签发信息,维护到系统中;
库存价格调整,疫苗遇到库存价格调整情况,调整库存价格;
疫苗产品档案定义,根据疾控使用的疫苗信息,定义基本的疫苗档案。并且可以根据疫苗信息变动,调整档案定义;
关联单位和厂家定义,根据本单位往来单位信息,建立相关单位档案信息;
系统用户权限设置管理,疾控单位管理人员,可设置本单位其他用户相关权限;
3)用苗和计划
用苗上报,接种点当天用苗数量汇总上报;
用苗清单,所有接种点当天使用疫苗清单;
单位订苗,接种单位缺苗的情况下,可直接向疾控订苗,疾控有苗可直接发货;
订苗清单,本单位查看本单位的订苗信息,疾控查看接种单位所有的汇总订苗信息;
4)入库和出库
入库登记,疫苗到货后,盘点做入库登记;
入库清单查看、编辑、审核,每一笔入库登记都对应一个入库单据,入库清单可以查看所有的入库记录;
入库单打印、导出,入库单可以导出成Excel,或者按照指定格式进行打印;
出库登记,每一笔出库时,都要做一个出库登记;
出库清单查看、编辑、审核,每一次出库登记,唯一对应一条出库记录。位审核的出库单可以进行编辑、审核操作;
出库单打印、导出,出库单可以按照指定格式进行模板打印;
统计分析
库存统计,当前账面库存;
库存统计(含下级),包括下级单位在内的当前账面库存;
历史库存统计,截止到某一时间点库存;
出入库统计,有记录的出入库信息;
财务账
库存账,统计库存金额信息,对差额部分进行调整;
应收应付,同关联单位的应收应付账款;
财务账统计,出库金额、入库金额明细信息;
财务结账单,根据结账信息,打印结账单;
月度结账,财务月度确认完毕后,进行财务封账,所有数据不得更改;
微信功能
库存查看,查看实时账面库存;
出入库,根据筛选条件查看库存信息;
应收应付,查看应收款、应付款;
扫码功能
扫码入库,疾控收货时,扫码确认收货疫苗种类、批号、数量等;
扫码出库,发货时,通过扫描确认发货数量、金额、批号等;
库存盘点,通过扫码盘点仓库内实际库存;
盘库提醒,月度盘库提醒功能;
疫苗冷链追溯
疫苗追踪,根据提供的疫苗包装追溯码,从系统内完整追溯疫苗的流向和使用信息;
疫苗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的信息管理,对供应商属性进行管理;
疫苗管理评估
疫苗管理评估,跟据疾控定义指标,综合评价疫苗管理工作;
(四)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上述要求中有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未标注有“★”项,负偏离达到3条及以上的将失去成交人资格。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优先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优先采购。
附件1
营山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管理系统项目勘察表
勘察单位:(投标单位)
现场勘察日期
勘察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是否满足 备注
网络工况 为保障冷链监测系统及疫苗管理系统数据网络的稳定性,所提供的冷链监测设备需通过4G网络进行传输 现场演示
冷库工况 现场确认冷库施工条件,投标所报方案为包干价格,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冷库保温材料必须是防火等级≥B2 级。 现场需给疾控中心展示所投标的保温材料是通过消防监测权威部门检测的证明文件(需加盖厂家公章)
冷链监控系统 能够与现有冷车、保温箱监测系统融合,便于疾控中心统一管理。 现场演示能够把冷车及保温箱冷链监测数据对接成功。
疫苗管理系统 能够实现疫苗扫码进入库管理,具备用苗计划、统计分析、财务结算、微信查看功能,并能够与冷链监测系统在同一平台界面登录。 现场演示
营山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盖章确认):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后付款总金额的60% ;
设备正常运行,无任何障碍后,于2020年3月付总金额的35%;
3、剩余5%尾款在第二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履约地点: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
四、履约保证金:成交总金额的5%,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支付。
五、质保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并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硬件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外提供售后服务只收成本费。
2、本项目软件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二年,质保期外提供售后服务只收成本费。在质保期内,指定专人或专职小组提供维修和维护服务。
3、质保期内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提供。
4、硬件质保期内所有硬件维修、维护、更换,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及财库〔2016〕205号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1、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
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3)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承诺函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及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八、我单位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人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如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查实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由此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时,任意一面盖章即可。正反两面在不同页面时,两面均须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2、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法定代表人对应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谈判。代理人在本次竞争性谈判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时,任意一面盖章即可。正反两面在不同页面时,两面均须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2、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法定代表人对应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
6、声明函
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为XXXXXXXXXX的供应商,我方声明如下:
1.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 (填写“有”或“没有”)因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共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计入诚信档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7、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1、技术、服务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时间前送指定地点;3)签字、盖章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报价函
致: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编号: )的谈判邀请,代理人_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文件一、报价函
文件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文件三、偏离表
文件四、实施方案
文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文件七、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项目进度和质量严格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我方同意谈判响应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4)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它资料或数据;
(5)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我方同意如多轮报价,将按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表总报价之间的比例,同比调整分项报价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作为对本项目各分项的最终报价。
(7)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偏离表
5.1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
序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不得虚假填写,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编号:XXXXXXXXXX
序号 谈判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偏离说明
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不得虚假填写,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编号:XXXXXXXXXX
说明:本项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 提供货物/服务。
3.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扣除后的价格仅参与评审,成交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为准。同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不重复享受价格优惠。
4、如虚假提供以上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一经查实,将承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相应的法律责任。装订但未填写本项内容按未提供处理。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填写:“属于”或“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1、本项内容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删除本项内容)。
2、装订但未填写本项内容按未提供处理。
9、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报价单格式
1、报价单封面
收件人:四川首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XXXXXXXXXX采购编号:XXXXXXXXXX
报价单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1)报价单一份;
2)报价单应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
3)签字、盖章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 1、报价金额是指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辅材)、机械费、综合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相应风险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和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费用。
2、本表格式自行复制2-3份,用于多轮报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首轮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2、如有多轮报价,只须提供报价总金额。除不可竞争费用外,结算时,按供应商第一轮报价总金额与最终报价总金额之间的比例进行调整结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标准
序号 项目 合格条件 结 论
1 承诺函和声明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4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复印件,加盖鲜章;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6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
7 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9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10 供应商参与竞争的禁止或限制 1、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交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原件,加盖鲜章;2、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注:已提供谈判文件第七章承诺函的,可不再单独提供承诺函。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格式
项 目 名 称 XXXXXXXXXX
采 购 编 号 XXXXXXXXXX
资格审查依据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原因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是 否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是 否
谈判小组组长(签字):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谈判报告。
谈判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XXXXXXXXXX
采购编号 XXXXXXXXXX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评审地点
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1、2、3、…………其中采购人推荐名单: 专家推荐名单: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
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是 否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是 否
修改内容 见附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供应商1 是 见附件 否
供应商2 是 见附件 否
供应商3 是 见附件 否
……
谈判轮次 报价轮次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实际报价
供应商2 实际报价
供应商3 实际报价
……
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原因
供应商2
原因
供应商3
原因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是 否
终止原因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价格 实际报价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价格 实际报价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价格 实际报价
.......
谈判小组组长 (签字): 谈判小组成员 (签字): 监督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以上评审价格为供应商享受价格优惠或报价加成后的报价。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本样例仅供参考,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随机配件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件1:
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
项目名称:XXXXXXXXXX
采购编号:XXXXX
应退询价保证金(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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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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