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应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缪秋剑0573-820627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已由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行审投纪〔2023〕152号批准建设,全省统一赋码:2302-330402-89-01-886292,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七星街道湘家荡区域,东至北辰路,南至蒋家娄港,西至灵湖西路,北至玉衡路。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86.2平方米,其中分割地块一用地面积约2670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拟建总建筑面积(计容)约46078.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约30587.72平方米,包括1#楼(已建)建筑面积1449.81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12803.88平方米、3#建筑面积6468.11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210.50平方米、5#建筑面积965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940.60平方米,包括人防建筑面积1671.80平方米、汽车库建筑面积13652.8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616平方米;容积率约1.15,建筑密度0.48,建筑高度17.30米,地下机动车位341个,地下非机动车位800个,绿地面积9348.08平方米。分割地块二用地面积约1487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3),绿地面积2975.48平方米,机动车位20个,非机动车位168个。所涉地块具体规划要求以《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玉衡路以南、北辰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2.3 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包括新建人才服务中心、便民中心、运动中心、剧场、文化艺术展厅、商业、公共配套空间、地下车库、绿化及配套设施、弱电智能化、水电安装、暖通、1#楼,5#楼屋面光伏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4 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其中施工图设计要求60日历天内完成(含图审完成)。
2.5 质量标准:
①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争创“钱江杯”。
②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30330.36万元,建安工程费估算价约24243.9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可)承担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工程费1亿元及以上或设计费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3.4 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5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
注: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②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委派。⑤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采用网上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以投标人的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并将所有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如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整。
5.2 根据“不见面开标”实施办法,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10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开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4138(提醒:嘉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个项目单独生成子账号,以在嘉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信息发布自动生成的本项目专用账号为准)。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0573-83620107
招标代理: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缪秋剑
联系电话:0573-82062711/18867688781
传 真:0573-820624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已由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行审投纪〔2023〕152号批准建设,全省统一赋码:2302-330402-89-01-886292,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七星街道湘家荡区域,东至北辰路,南至蒋家娄港,西至灵湖西路,北至玉衡路。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86.2平方米,其中分割地块一用地面积约2670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拟建总建筑面积(计容)约46078.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约30587.72平方米,包括1#楼(已建)建筑面积1449.81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12803.88平方米、3#建筑面积6468.11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210.50平方米、5#建筑面积965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940.60平方米,包括人防建筑面积1671.80平方米、汽车库建筑面积13652.8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616平方米;容积率约1.15,建筑密度0.48,建筑高度17.30米,地下机动车位341个,地下非机动车位800个,绿地面积9348.08平方米。分割地块二用地面积约1487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3),绿地面积2975.48平方米,机动车位20个,非机动车位168个。所涉地块具体规划要求以《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玉衡路以南、北辰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2.3 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沐光之家-人才公园项目,包括新建人才服务中心、便民中心、运动中心、剧场、文化艺术展厅、商业、公共配套空间、地下车库、绿化及配套设施、弱电智能化、水电安装、暖通、1#楼,5#楼屋面光伏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2.4 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其中施工图设计要求60日历天内完成(含图审完成)。
2.5 质量标准:
①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争创“钱江杯”。
②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30330.36万元,建安工程费估算价约24243.9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可)承担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工程费1亿元及以上或设计费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3.4 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5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
注: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②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委派。⑤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采用网上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以投标人的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并将所有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如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整。
5.2 根据“不见面开标”实施办法,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10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开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4138(提醒:嘉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个项目单独生成子账号,以在嘉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信息发布自动生成的本项目专用账号为准)。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0573-83620107
招标代理: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缪秋剑
联系电话:0573-82062711/18867688781
传 真:0573-8206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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