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CQS22A01823,CQS22A0182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医疗设备单细胞节律及蛋白互作检测系统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安装调试费医疗软件系统防震台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病历质控制系统膜片钳放大器数模转换器采集与分析软件电动操纵器微操纵器温度控制器数字显示8通道给药系统显微镜有使电极快速回复原来位置的HOME功能记录槽具有滤波装置加热板隔离器系统蠕动泵观察筒三目红外观察镜筒X-Y移动台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校正系统显微观察系统防震台静电屏蔽网荧光光源万向活塞震动隔离器专业膜片钳防震工作台仪器架电极盒参比电极玻璃电极仪器柜数据采集电动微操作器医院集成平台患者检验结果检查报告医嘱内容获取电子病历辅助诊疗鉴别诊断信息检查项目用药手术方案评估表临床决策支持和知识库应用系统的应急预案药品说明书护理医嘱自动检验检查合理化校验手术禁忌提醒知识库检索疾病详情疾病知识库处置建议检查建议患者指导护理知识库医院自建知识库字典对照病房医生辅助系统静脉溶栓血管内介入抗凝治疗治疗方案门诊医生辅助系统CDSS统计平台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X线胸片检查他汀类药物治疗预防性抗菌药物房颤华法林超声心动图心导管检查洼田饮水试验抗静脉血栓治疗血脂检查强化降脂治疗抗栓治疗脑出血脑膜瘤胶质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电图监测头颅MRI检查氧合评估吸氧治疗胸腔积液实验室检查氧疗哮喘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肺功能检查检测电解质胸部影像学检查剖宫产凌罗达头位分娩肿瘤标记物检查病理检查大便隐血试验内窥镜活检腹部影像学检查术前视野检查术前眼压测量房角镜检查眼底照相检查UBM镜检查OCT检查D-二聚体检测血培养血管超声检查骨髓细胞学检查白血病免疫分型检查脑脊液检查MRD评估骨髓穿刺HBV-DNA检测肝功能检测科室质量管理平台质控分析科室质控监测患者分析病历审核实体抽取实体关联知识管理知识编辑阿替普酶尿激酶急性脑梗死降颅压治疗改善脑循环脑保护康复治疗吞咽障碍评定利尿剂审核意见反馈交互系统审核任务分配系统系统实施确认书软件培训资料程序安装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检测费技术升级运维保障服务技术培训方案电子病历质控方法设计制造监造验收技术资料运杂费包装费零售业批发业建筑业工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金额
43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z2200461205ahs
预算金额437.2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招标联系人邓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马诗雨
中标公司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2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骏硕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CQS22A01823,CQS22A0182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A01823,CQS22A01824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61205AHS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北京骏硕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2号楼15层1710
中标(成交)金额: 1,380,0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北路5号2楼4号
中标(成交)金额: 2,9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单细胞节律及蛋白互作检测系统 | Molecular Devices | MultiClamp 700B | 1套 | 1,380,000.00元 |
包号:2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 | 惠每 | V6.0 | 1套 | 1,00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雪梅 王俐 李季 李建锋 鞠大鹏(包1采购人代表) 陈中秋(包2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55116.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2中标人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经办人:邓静
采购人电话:023--6369337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马诗雨 陈勤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6121 67707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雨 陈勤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6121 67707443
十、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澄清文件一号.docx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澄清文件一号.docx
公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终审稿).doc
公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终审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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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各潜在投标人: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1205AHS项目号:CQS22A01823、CQS22A0182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澄清文件一号
页码 | 原采购文件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
第40页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四、付款方式 | (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三)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 | 包1:(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三)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包2:(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应出具预付款等额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原件(保证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向银行提出声明后即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银行无条件进行支付)。(三)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四)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剩余70%的合同金额并退还预付款保函原件;(五)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 |
2022年9月30日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注意:网上公示电子文档因字体、页边距等因素影响,实际页码可能与澄清文件公布页码不一致,请以实际内容所在页码为准。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1205AHS项目号:CQS22A01823、CQS22A01824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
三、包2演示及要求-36-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九、其他-5-八、联系方式-5-
五、知识产权-40-四、付款方式-40-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9-二、报价要求-39-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3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9-
三、评标标准-43-二、评标方法-4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4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2-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41-六、培训-40-
三、投标文件-48-二、招标文件-48-一、投标人-48-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8-五、废标条款-47-四、无效投标条款-47-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5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51-七、中标-51-六、定标-50-五、评标-50-四、开标-50-
一、合同主要条款-5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55-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4-十二、项目验收-54-十一、签订合同-53-十、交易服务费-53-
四、其他-68-三、商务文件-65-二、技术(质量)文件-63-一、经济文件-6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60-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8-
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74-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单细胞节律及蛋白互作检测系统 | 138.2 | 2 | 1 | 工业 |
包2:医疗软件系统 | 299 | 5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37.2万元。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转账方式
包号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账号8301098929953 | 账号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账号 | 8301098929953 | |
账号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
账号 | 账号 | 8301098929953 | |||||
2 | 账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账号8301098937258 | 账号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账号 | 8301098937258 | |
账号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
账号 | 账号 | 8301098937258 |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6号电话:023--63693371联系人:邓静(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八、联系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电话:023-67118096邮编:400023联系人:彭晓玲吴荐
包2:医疗软件系统包1:单细胞节律及蛋白互作检测系统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单细胞节律及蛋白互作检测系统 | 1套 | 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 | 1套 | 1.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该包的3个产品需为同一制造商,若所投产品制造商不一致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2 | 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 | 1套 | 1.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该包的3个产品需为同一制造商,若所投产品制造商不一致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病历质控制系统 | 1套 | 1.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该包的3个产品需为同一制造商,若所投产品制造商不一致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技术参数1.设备用途:既可以实现传统膜片钳实验,也可配合实现长时间luciferase记录。一)包1:单细胞节律及蛋白互作检测系统“※”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2.1.5具有在串联电阻补偿、电极电容中和时防止电极震颤的功能2.1.4具有失调电位、串联电阻、漏电流、电极电容和膜电容的自动补偿功能;▲2.1.3电压钳模式下提供4种反馈电阻(50MΩ、500MΩ、5GΩ、50GΩ),可以测定0.2pA~200nA范围的电流。电流钳模式下提供3种反馈电阻(50MΩ、500MΩ、5GΩ),可以测定0.2nA~200nA范围的电流;2.1.2膜片钳放大器为计算机控制,可在WIN7和WIN10的操作平台上运行;2.1.1双探头,具有2个相同且独立的探头。2.1放大器
▲2.2.3至少8个独立的模拟输出通道能同时对至少8个细胞施加刺激。2.2.2至少8个独立的模拟输入通道,每个通道独立的模数转换器确保每个输入通道低噪声水平,可采集约1Hz-500kHz信号;2.2.1独立1台仪器,具有16位高分辨率、低噪声转换器;2.2.数模转换器※2.1.7具有电流钳自动切换为电压钳功能。2.1.6电击破膜功能施加到电极的幅度为+1V,时程为0.1-50ms;
▲2.3.4分析程序可安装在任意电脑2.3.3可通过membranetest功能检测并指导整个膜片钳技术的操作过程,并给出瞬间封接以及膜反应的参数。2.3.2集采集、分析功能于一体,采集程序能采集细胞内外电位、自发放电活动、诱发电位、膜电位、动作电位、各种通道电流(全细胞、单通道)等。分析程序可对采集的各种信号进行数据处理、分析、作图、统计检验等。▲2.3.1软件与数模转换器为同一品牌2.3采集与分析软件▲2.2.4具有一键去除交流电干扰功能
2.4.5最大移动速度:2mm/sec-2.9mm/sec。2.4.4行程:X、Y、Z和斜线移动最大距离不小于25mm。2.4.3LCD显示被激活的操纵器以及X、Y、Z的位置、移动速度。2.4.2全程电动四轴移动:X、Y、Z和斜线方向运动。2.4.1具有左右手两个电动操纵器。2.4微操纵器
2.5.1温度控制器,数字显示;2.5温控与给药系统2.4.9可与任何显微镜配套使用。2.4.8具有使电极快速回复原来位置的HOME功能。2.4.7漂移:≤0.5nm/20h。2.4.6最高分辩率40nm/步-62.5nm。
2.5.7具有记录槽与显微镜配套的适配器;2.5.6不低于1600ul的细胞槽,方便做大小鼠完整的脑片,含盖网和支架;2.5.5记录槽适合于单细胞、脑片膜片钳实验;2.5.4具有滤波装置和慢波模拟切换电路保证低噪声;2.5.3温控范围25℃至50℃,精确度为±1℃;2.5.2具有加热板和细胞记录槽外输液管道加热;
2.7.1电压输出范围:0-90V,电流0-10mA2.7隔离器系统2.6.2转速范围:0.1-100rpm流速:0.0002~380ml/min2.6.1不小于2通道2.6蠕动泵2.5.8具有8通道给药系统
2.8.4观察筒:三目红外观察镜筒,正立成像,视野25mm(观察:成像=100:0/20:80/0:100);2.8.3X-Y移动台最大移动距离:X和Y轴均不低于25mm;分辨率不低于5um2.8.2功能:具备明场、可见光DIC、红外DIC、倾斜光观察,荧光观察功能2.8.1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校正系统2.8显微观察系统2.7.2隔离器采用光学隔离技术,通过开关切换恒流和恒压。
2.9防震台和屏蔽网2.8.995%量子效率;不低于每秒43帧(16位)、不低于每秒60帧(11位)2.8.8像元尺寸6.5x6.5微米,对角线尺寸18.8毫米2.8.7CCD像素:不小于420万像素,2048*2048,2.8.6荧光光源:原装长寿命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照明装置,光纤导光(长1.5m),灯泡寿命≥2000小时2.8.5配备DAPI、FITC、TxRed种带通型荧光激发块;
2.9.6静电屏蔽网,80目标准铜网;2.9.5适合于膜片钳,细胞微注射等实验;2.9.4承重不低于160Kg,气压要求≤80Psi;2.9.3高导磁不锈钢台面,M6螺孔阵列;2.9.2万向活塞震动隔离器,垂直合水平隔振效率均为90-97@10Hz;2.9.1专业膜片钳防震工作台,尺寸:750*1200mm;
3.配置清单:2.10.4仪器架1个;2.10.3电极盒1个;2.10.2参比电极4支;2.10.1玻璃电极5盒;2.10耗材及配件
1.1安全要求:系统服务器必须在医院内网安装。1.系统技术规格及要求(二)包2:医疗软件系统防震台与屏蔽网1套、仪器柜1个。温控与给药系统1套、蠕动泵1台、隔离器1台、显微观察系统1套、放大器1台、数模转换器1台、数据采集和分析软件1套、电动微操作器1套、
(5)能够与医院集成平台对接,获取集成平台中的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检验结果、检查报告、医嘱内容等;(4)能够与医院住院电子病历对接,获取电子病历中的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信息。可以将辅助诊疗的信息,写回到电子病历,包括但不限于鉴别诊断信息、检查项目、用药和手术方案信息、评估表等;(3)符合卫计委颁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2)符合卫计委颁布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1)符合卫计委颁布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基本规范》;1.2接口要求
1.6符合卫计委颁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六级对临床决策支持和知识库的相关要求。1.5终端用户操作性能指标:软件系统要体现易于理解掌握、操作简单、提示清晰、逻辑性强,直观简洁、帮助信息丰富等特点,保证操作人员以最快速度和最少的击键次数完成工作。1.4数据格式化要求:不需要电子病历实现结构化录入,可以从非结构化电子病历内容中,通过机器学习,自动抽取结构化信息。1.3性能要求:提供不同级别,不同故障情况下的应用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技术实现方案)。避免因计算机故障导致的医疗工作的延迟和医疗差错。(7)能够与医院门/急诊系统对接,通过主诉智能提示疑似诊断,明确诊断的推荐治疗方案。(6)能够与医院医嘱对接,获取医嘱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检验、检查、手术、护理医嘱。可以自动检验检查合理化校验并给处提醒以及手术禁忌提醒等;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一)演示内容三、包2演示及要求系统功能参数要求※1.7对本次招标信息系统产品必须符合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级五级与六级的要求,配合医院完成互联互通四级甲等评审、三级医院评审的数据提取服务。
(一)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 | ||||
序号 | 分系统名称 | 系统功能 | 功能描述及要求 | |
1 | 数据管理 | 前端数据采集 | 与电子病历、HIS系统进行前端功能接口对接,支持各类主流开发框架及开发语言,对接方式支持:客户端、dll、jssdk等,实现功能实时触发,数据实时采集。 | |
2 | 数据管理 | 后端数据采集 | 1.提供各数据采集集成方式,原始数据视图接口,集成平台接口,数据中心接口。2.提供数据采集数据源配置,支持mysql、SQLServer、Oracle、Cache等多种数据库接入;3.支持ETL方式对采集数据进行转换和抽取;4.支持增量数据采集:支持采用定时任务的采集方式增数据采集与汇集量采集临床数据,且不影响业务系统;5.支持实时数据的采集:支持使用数据实时采集方式采集数据,对业务系统数据库性能无影响;支持数据集成过程监控与管理。6.支持多种采集任务的时间配置,通过对任务时间的配置,实现定时任务自由配置的效果。 | |
3 | 数据管理 | 数据质量管理 | 产品效果依赖基础数据质量监控,至少包含以下业务:(1)自动对病房医师、门诊医师、检查科室、检验处理等业务项目自动进行数据质量评分(2)针对病房医师,纳入数据质量监控的业务项目至少包含:医嘱处理、检验报告、检验申请、检查报告、检查申请、病历记录。针对检查科室,纳入数据质量监控的业务项目至少包含:申请与预约、检查记录、检查报告。(3)对各个业务数据的编码对照率、字段有值率、字段关联率、时间顺序正确进行自动统计并支持对于缺陷数据下钻至记录明细,记录明细至少包含:角色、业务项目、评价标准、评价项目、未通过记录ID、患者标识。(4)可直接查看任意评价项目的sql配置。 | |
4 | 数据管理 | 自然语言处理 | 可对各类非结构化医疗文书进行实时后结构化处理,如对于整段文本形式的出院记录可进行实时智能分析,至少包括:(1)自动分段、分句:自动解析出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并将每段文本中的句子进行自动分段。(2)自动分词:自动对每句文本中的医学实体进行正确识别,实体类型包括:TIM(时间类型)、POS(方位)、BDY(解剖部位)、VAU(值)、UNT(单位)、SYM(表现)、DIS(疾病)、EXA(检查名)、TEST(检验名)、OPX(器械)、OPR(入路)、OPM(术式)、MED(药品名)、DOS(用药剂量)、SPE(药品规格)、ROU(用药途径)、FRE(频率)、ATT(性质)、MAN(操作)、WAT(观察对象)、TEN(时态)、NEG(否定)、EXI(肯定)、MAY(疑似)、ALE(过敏源)、FOD(饮食)、TIC(条件)、PER(患者)、LOC(地点)、DEP(科室)、QUA(数量)、TIP(时间点)、STG(分期)、PLA(方案),至少34类。 | |
5 | 数据管理 | 后结构化数据服务 | (1)实体关联:对于不同实体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关联,如:对于肿瘤TNM分期可识别并与临床诊断进行关联。(2)实体抽取:以数据库视图形式展示抽取的实体类型及值。(3)API视图:支持以RESTful API接口方式调用自然语言处理引擎并返回相应识别结果。 | |
6 | 知识库 | 知识库检索 | 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关键字、标题首字母)检索知识库内容,涉及疾病知识、检验检查知识、评估表、药品说明书等知识内容。 | |
7 | 知识库 | 疾病详情 | 疾病知识库能够提供2500种疾病的详细知识内容,应包含疾病定义、病因、病理、临床表现、检查、并发症、诊断、鉴别诊断、治疗、预防的详细知识库内容,为医生的继续学习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 |
8 | 知识库 | 处置建议 | 知识库能够提供900余种疾病的处置建议,其中内容应包含:治疗原则、非药物治疗、合并症治疗的三项内容。 | |
9 | 知识库 | 用药建议 | 知识库能够提供800余种疾病的用药建议,应包含疾病分型以及不同分型详细的药物治疗建议。 | |
10 | 知识库 | 检查建议 | 知识库能够提供800余种疾病的检查建议,应包含疾病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原学检查的详细知识内容。 | |
11 | 知识库 | 患者指导 | 知识库能够提供700余种疾病相关的患者出院指导说明。 | |
12 | 知识库 | 检验/检查 | 知识库能够提供1100多条检验/检查项目说明。检验项目说明涵盖检验项目定义、合理参考范围和临床意义等内容;检查项目说明涵盖检查项目定义、检查适用范围以及影像学结果说明等内容。 | |
13 | 知识库 | 药品说明书 | 知识库能够提供9800多篇药品说明书。 | |
14 | 知识库 | 评估表及医学计算公式 | 知识库至少能够提供900张临床常见评估表及计算公式,支持根据不同勾选项,得出不同的的分值和评估结论。支持评估表打印预览、打印、以PDF格式下载到本地。支持在同一个界面中查看该患者的所有历史评估记录。每类评估记录按评估时间顺序单独排列(最新评估结果排在最上方)。支持点击历史评估结论立即调取评估表详情,支持修改评估结果、重新评估、对历史评估记录进行作废处理。针对VTE风险评估表,可查看评估结果趋势图,图中用不同颜色代表危险程度,点击任一评估点可查看评估人、评估时间(精确到秒)、结果(包括分值及危险程度)及处置措施(如有)。针对医学计算公式,可选择常见单位并设置计算精确度,例如对于Ccr的计算中,血清肌酐可选择μmol/L或mg/dl,计算结果精确度可设置为小数点后0-3位。并可通过重置功能,一键清空已填数据。 | |
15 | 知识库 | 可视化临床诊疗路径 | 系统提供至少1400种常见疾病的可视化临床诊疗路径知识库。支持中英双语显示。对每一种疾病的临床决策要点,按临床诊疗过程以树状结构进行展示。点击每一关节环节,可自动展开本节点关键评估内容,及下游决策路径。路径知识应具有权威性,需符合国内外权威指南要求。 | |
16 | 知识库 | 护理知识库 | 护理知识库能够护理、治疗详细知识内容,包含操作前准备、操作程序及方法、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患者健康指导、护理措施等的详细知识库内容,为医护人员的继续学习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 |
17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知识应用 | 支持医院自行维护知识,维护的知识内容可以与院内知识库相结合,并可以直接在提供给医院的产品中立即生效应用。 | |
18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字典对照 | 支持医院字典与院内知识库字典进行对应,至少应包含:药品、检验检查、手术、诊断、药品频率、护理医嘱字典。支持区分医院门诊/急诊、住院字典分别对照。 | |
19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知识维护 | 支持医院自行知识维护,至少应包含:(1)支持的知识类型:文献、评估表、疾病详情、患者指导、处置建议、用药建议、检查建议、药品说明书、出院指导、检验检查、护理说明、手术说明等内容的自行维护。(2)可查看各类知识的日志,支持同过操作用户、操作类型、标题、操作时间等参数筛选日志记录。支持知识更新后进行即刻数据同步。(3)知识编辑:支持关联多个诊断,可标注关键词、文章摘要。可建立多级目录,对正文内容支持图文混合编辑。支持上传图片、PDF文档。支持备注多个知识来源。(4)预览:支持对新编辑的知识内容进行医生端效果预览。(5)知识管理:支持通过知识标题、关联检索、知识状态、知识来源、创建人、审核人、创建时间、操作时间进行知识检索。 | |
20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检验合理性规则 | 支持医院根据医院(门/急诊、住院)检验字典,维护与患者症状、临床表现、诊断、检查/检验结果、手术、性别、年龄等情况相关的检验合理性规则。 | |
21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检查合理性规则 | 支持医院根据医院(门/急诊、住院)检查字典,维护与患者症状、临床表现、诊断、检查/检验结果、手术、性别、年龄等情况相关的检查合理性规则。例如患者的超声心动图报告提示:LVEF<=35%,此时医生开立乙状结肠镜检查申请时,系统自动弹窗提醒患者存在临床禁忌。 | |
▲22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手术合理性规则 | 支持自定义手术/处置合理性规则。可对规则的来源(住院、门诊、急诊)、类型(手术、处置)、提醒文案形式、禁忌级别、禁忌年龄区间、禁忌性别等相关条件进行设置。规则的主要条件、否定条件可进行复杂设置即多条件可以“或”及“且”的形式进行复杂的逻辑设置,并通过规则同步、规则生效功能实时生效。条件的范围需覆盖:症状(如餐后腹痛)、体征(例如体温>39℃)、诊断(例如胆石症)、检验检查结果(例如血钾<3.8mmol/L)等。 | |
23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诊断合理性规则 | 支持医院根据医院诊断字典,维护与患者症状、临床表现、诊断、检查/检验结果、手术、性别、年龄相关的诊断合理性规则。 | |
24 | 医院自建知识库 | 国际编码 | 支持SNOMED CT标准术语库在线查阅,便捷浏览中文版19个概念大类,也可以直接检索所需概念、上下级概念和本概念的其他表达方式。 | |
※25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鉴别诊断 | 支持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主诉、现病史等病历信息以 及检验值信息),智能判断患者疑 似疾病,实时引导医生全面考虑患者病情,避免漏诊、 误诊。 | |
26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鉴别诊断 | 支持医生根据系统推荐的鉴别诊断,直接查阅诊断相关的疾病详情以及与之相关的文献、指南。 | |
27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鉴别诊断 | 支持科室,至少包括:普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内科等等)、普外科(心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等等)、骨科、妇科、儿科。 | |
28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 | 根据患者当前病情,系统可实时为医生推荐该患者需要进行评估的评估表,数量不少于1000种,且至少包含以下功能:(1)医生确定初步诊断时无需点击保存病历系统能自动推荐相关评估表,医生可直接点击查看评估表详情。例如,当患者初步诊断为急性脑梗时,系统自动推NIHSS卒中量表、卒中静脉溶栓禁忌、mRS量表、TOAST缺血性卒中分型等量表供医生选用。(2)根据患者评分情况进行程度分析,自动计算分值,并 评估患者当前情况。(3)可抓取生命体征、检验结果项目自动完成对应评估项目的评估。(4)支持评分结果及分析自动写回患者电子病历中(需要第三方厂商配合)。通过是否点选“结论不回填至病历”可控制回填功能。(5)支持以两种方式单独或合并回填评估结论:①对于评估结果各区段的临床含义。②对于本患者各细项的评估得分情况。(6)支持查阅患者所有在线评估的评估表历史。(7)支持评估完成的评估表进行在线打印或以PDF格式下载。(8)支持对历史评估表进行作废处理,但需备注作废理由。 | |
29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 | 医生可以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主动搜索相应评估表,并在完成评估时将评估结果写回电子病历中。(需要第三方厂商配合完成接口才可实现) | |
30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根据患者当次诊断,结合现病史、 既往史、用药史、检验结果、检查结果等情况,为医生智能推荐符合临床路 径或指南推荐的治疗方案及对应的用药方案。例如:在入院记录主诉输入“突发左下肢无力伴言语不利2小时”及初步诊断中输入“急性脑梗死”,根据指南推荐的治疗方案顺序为:(1)静脉溶栓;(2)血管内介入;(3)抗凝治疗。当在既往史中补充“患者1月前发生颅内出血”,系统自动取消对静脉溶栓的治疗推荐。 | |
31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治疗方案推荐应包含:(1)大类方案推荐,如对于急性脑梗死患者应推荐:静脉溶栓、血管内介入、抗凝治疗、降颅压治疗、改善脑循环及脑保护、康复治疗、吞咽障碍评定。(2)大类方案的应用原则,如对于急性脑梗死患者使用静脉溶栓,系统应提醒:有效抢救半暗带组织的时间窗为4.5h内(rtPA)或6h内(尿激酶)。(3)具体方案推荐,包括药品名称+给药方式+剂量:例如对于静脉溶栓药物,系统应至少推荐注射用阿替普酶 静脉注射 0.9mg/kg/次、注射用尿激酶 静脉注射 100万IU-150万IU/次两种具体用药方案。 | |
32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检查/检验方案推荐,根据最新指南推荐,帮助医生推荐适 宜的多套检查/检验方案,供医生选择。对于危重疾病,如急性脑梗死,推荐的检查方案应包括:紧急检查(凝血功能监测)、确诊检查(头颅CT)、鉴别检查(头颅MRI等)一般检查、合并症检查(超声心动图、动态心电图),并说明各项检查的检查目的。 | |
33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检查项写回,根据医院现有的电子病历、HIS系统支持回写的功能,医生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 查项,智能写回到患者电子病历中。(需要第三方厂商配合) | |
34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预警-检查分析 | 结合患者当次诊断、主诉、病史等病情情况,对患者的检查报告结果进行解读,判断检查结果支持的诊断建议、排除的 诊断、以及更详细的诊断分型,严重程度分级以及后续的治疗措施等。 | |
35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预警-检验分析 | 根据患者的检验结果,系统应支持自动判断检验值是否异常及提醒,并进行检验结果解读。提示检验结果解读时,提示结果原因,帮助医生快速 判断校验。 | |
36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预警-危急值 | 根据患者的检验结果,在医生开具检验医嘱时,自动审核检验值是否落在危急值高值/阳性或低值的范围内,对大于危急值高值或低于危急值低值的检验细项主动进行提示。 | |
37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预警-手术并发症 | 结合患者手术类型、手术时间及术后患者的临床表 现,检查/检验结果,对术后有可能引起并发症的相关内 容进行预警提示,避免医生遗漏。 | |
38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临床审核-检查/检验合理性 | 根据患者的症状、临床表现、诊断、检查/检验结果等 情况,在医生开具检查/检验医嘱时,自动审核合理性, 对禁忌和相对禁忌的项目主动进行提示。 | |
39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检查/检验重复性审核 | 支持对重复开具的检验/检查项目可以进行审核提示,支持对重复开立的时间限制进行个性化设置。 | |
40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诊断合理性 | 支持根据患者情况(性别、年龄)审查诊断是否合理,并继续实时提示。 | |
41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用药合理性审核 | 支持结合患者性别、年龄、过敏史、用药情况、检验检查结果等情况,在医生开立药品医嘱时,自动进行用药合理性审核,对不合理用药、高危用药项目进行提示。 | |
42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用药合理性审核 | 支持从提示信息关联查看不合理药品的药品说明书。 | |
43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手术/操作合理性 | 根据患者的症状、临床表现、诊断、检查/检验结果 等情况,在医生开具手术医嘱/手术申请单时,自动审 核合理性,对禁忌和相对禁忌的项目主动进行提示。 | |
44 | 病房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强度设置 | 支持对于检验、手术、检查/检查重复性、用血、检查、用药、诊断、处置等医嘱的智能审核提醒进行三级提醒自定义(强/中/弱)。 | |
45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鉴别诊断 | 支持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主诉、现病史等病历信息以 及检验值信息),智能判断患者疑 似疾病,实时引导医生全面考虑患者病情,避免漏诊、 误诊。 | |
46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鉴别诊断 | 支持医生根据系统推荐的鉴别诊断,直接查阅诊断相关的疾病详情介绍以及文献、指南。 | |
▲47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鉴别诊断 | 系统应支持危重疾病疑似诊断,根据医生录入患者的病历信息,系统进行智能判断后,智能推荐患者存在的疑似危重疾病和疑似诊断详情,帮助医生进行鉴别诊断疾病,支持医生在诊疗过程参考疾病信息,快速确诊疾病。当主诉更改后,系统应智能识别主诉信息,并自动进行重新识别推荐。 | |
48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工具 | 根据患者当前病情,系统实时为医生推荐该患者需要进行评估的评估表。 | |
49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工具 | 根据患者评分情况进行程度分析,自动计算分值,并 评估患者当前情况。 | |
50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工具 | 医生进行评估时,可以根据患者生命体征、检验结果项目自动完成对应评估项目的评估。 | |
51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工具 | 支持在线完成评估,可将评分结果及分析自动写回患者电子病 历中。 | |
52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工具 | 医生可以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主动搜索相应评估表,并在完成评估时将评估结果写回电子病历中。(需要第三方厂商配合完成接口才可实现) | |
53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工具 | 支持查阅患者所有在线评估的评估表历史。 | |
54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评估表工具 | 支持评估完成的评估表进行在线打印。 | |
55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推荐治疗方案,根据患者当次诊断,结合现病史、 既往史、用药史、检验结果、检查结果等情况,为医生智能推荐符合临床路 径要求的治疗方案及对应的用药方案。 | |
56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治疗方案推荐,根据最新指南推荐,能够推荐多套治疗方案建议及用药治疗建议,并能够结合患者情况区分推荐级别。 | |
57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检查/检验方案推荐,根据最新指南推荐,帮助医生推荐适 宜的多套检查/检验方案,供医生选择。 | |
58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治疗方案 | 检查项写回,根据医院现有的电子病历、HIS系统支持回写的功能,医生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 查项,智能写回到患者电子病历中。(需要第三方厂商配合完成接口才可实现) | |
59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推荐检验检查 | 在初诊未确诊时,支持以明确诊断为目的推荐检查、检验项目。支持检查检验项写回,根据医院现有的电子病历、HIS系统支持回写的功能,医生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 查项,智能写回到患者电子病历中。(需要第三方厂商配合完成接口才可实现) | |
60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预警-检查分析 | 结合患者当次诊断、主诉、病史等病情情况,对患者的检查报告结果进行解读,判断检查结果支持的诊断建议、排除的 诊断、以及更详细的诊断分型,严重程度分级以及后续的治疗措施等。 | |
61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预警-检验分析 | 根据患者的检验结果,系统应支持自动判断检验值是否异常及提醒,并进行检验结果解读。提示检验结果解读时,提示结果原因,帮助医生快速 判断校验。 | |
62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检查合理性 | 根据患者的症状、临床表现、诊断、检查结果等 情况,在医生开具检查医嘱时,自动审核合理性, 对禁忌和相对禁忌的项目主动进行提示。 | |
63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检验合理性 | 根据患者的症状、临床表现、诊断、检验结果等 情况,在医生开具检验医嘱时,自动审核合理性, 对禁忌和相对禁忌的项目主动进行提示。 | |
64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检查/检验重复性审核 | 支持对重复开具的检验/检查项目可以进行审核提示。 | |
65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诊断合理性 | 支持根据患者情况(性别、年龄)审查诊断是否合理,并继续实时提示。 | |
66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用药合理性审核 | 支持结合患者性别、年龄、过敏史、用药情况、检验检查结果等情况,在医生开立药品医嘱时,自动进行用药合理性审核,对不合理用药、高危用药项目进行提示。 | |
67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审核-用药合理性审核 | 支持从提示信息关联查看不合理药品的药品说明书。 | |
68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辅助问诊 | 问诊推荐:根据患者的症状、临床表现为医生智能推荐相关问诊路径,协助医生完成患者临床问诊。 | |
69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辅助问诊 | 可视化问诊路径:提供图形可视化问诊路径,从主要症状出发,以流程图的形式将相关问诊要点呈树状串联在一起,医生可直接点击每个问诊要点是否存在(点击“√”或“×”)逐步完善问诊过程,并最终得出最可能的诊断,以及相应的处置措施。 | |
70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辅助问诊 | 危险信号提醒,针对该症状需要优先排除/确认的症状、体征,在图形问诊页面的最上方用\"危险信号\"矩形框进行提醒。在问诊路径中,对急症用红色线框以及警示标示进行提醒并提供紧急处理意见。 | |
▲71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辅助问诊 | 路径跳转:从某个症状出发进行图形可视化问诊的过程中,当该症状与其他症状合并存在时,可直接跳转至相关症状的问诊路径。(例如:从腹痛开始问诊,当符合女性不明原因下腹痛时,可直接跳转至“女性下腹痛问诊路径”。举例可不在截图中体现) | |
72 | 门诊医生辅助系统 | 智能辅助问诊 | 根据医生问诊结论能够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 | |
73 | CDSS统计平台 | 预警总览 | 对科室、医生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诊疗预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支持总预警次数和预警次数时间趋势统计分析; | |
74 | CDSS统计平台 | 预警总览 | 支持检验合理性、检查合理性、手术合理性、药品合理性、诊断合理性、术后并发症、检验检查重复性等不同预警类型的预警次数统计分析,支持下钻到患者明细列表,明细列表可下载; | |
75 | CDSS统计平台 | 预警总览 | 支持不同预警类型预警时间趋势统计分析,可按天、周、月进行展示; | |
76 | CDSS统计平台 | 预警总览 | 支持预警科室排名,展示预警科室top10; | |
77 | CDSS统计平台 | 预警总览 | 支持合理性预警-禁忌类型统计分析,如相对禁忌和绝对禁忌; | |
78 | CDSS统计平台 | 预警总览 | 支持预警规则排名,展示预警规则top10; | |
79 | CDSS统计平台 | 预警总览 | 支持按照时间、科室、医生、预警类型进行统计范围筛选; | |
80 | CDSS统计平台 | 用户点击数据 | 支持对整体点击量、覆盖患者数、覆盖医生数、智能推荐数进行统计分析; | |
81 | CDSS统计平台 | 用户点击数据 | 支持对CDSS点击数和覆盖患者数的时间趋势进行统计分析,按天、周、月进行可视化图表展示; | |
82 | CDSS统计平台 | 用户点击数据 | 支持对不同科室点击量进行统计并排名,可视化展示科室点击量top15; | |
83 | CDSS统计平台 | 用户点击数据 | 支持对不同医生点击量进行统计并排名,可视化展示医生点击量top15; | |
84 | CDSS统计平台 | 热点功能 | 支持对检验检查、治疗方案、文献、鉴别诊断等不同模块模块使用点击量进行统计分析;点击可下钻使用该功能模块最多的科室排行榜,列表可下载; | |
85 | CDSS统计平台 | 热点功能 | 支持对用户搜索知识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热点知识库搜索排行榜;点击可下钻搜索列表,列表可下载; | |
86 | CDSS统计平台 | 热点功能 | 支持对不同科室文献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
87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院级数据治理 | 数据采集平台 | 医院HIS、EMR、LIS 等业务系统数据接口对接及数据采集。 |
88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院级数据治理 | 数据治理 | 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归一化、数据字典映射等数据服务。 |
89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院级数据治理 | NLP 引擎 | 文本数据的自然语言处理,诊断、手术、药品等信息的识别。 |
90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院级数据治理 | 数据存储 | 病历数据存储。 |
91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项目创建 | 录入项目的所有者、参与者、所属科室等基本信息及项目详细信息。 |
92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项目搜索 | 可根据登记号、名称关键字、所有者关键字或项目状态,搜索符合搜索条件的项目。 |
93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入排标准配置及规则转化引擎 | 提供可配置临床科研项目的入组标准、排除标准的交互界面,并基于研究者自定义的入排标准自动生成可执行的病历筛选规则模型,实现对给定数据的全自动筛选。 |
94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病例筛选 | 展示系统筛选出符合入组标准的潜在病例及入组规则命中情况 |
95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病历调阅 | 调取数据库中已存储的该患者历次就诊记录。 |
96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关键信息高亮展示 | 对于命中规则的病历文书的具体文字内容进行定位和高亮提示。 |
97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队列管理 | 添加及展示收藏的潜在病例,进行入组和剔除管理。 |
98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患者搜索 | 输入患者编号、姓名、科室、主治医师、主要诊断的关键字、或状态,搜索符合搜索条件的患者。 |
99 | 三甲医院CDSS临床科研辅助决策 | 临床患者筛选平台 | 权限管理 | 创建及分配、编辑账号权限及账号相关信息 |
(二)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 | ||||
序号 | 分系统名称 | 系统功能 | 功能描述及要求 | |
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X线胸片检查 | |
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急性心肌梗死Killip分级 | |
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TIMI危险评分 | |
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GRACE评分 | |
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常规抗血小板治疗 | |
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他汀类药物治疗 | |
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负荷剂量抗血小板治疗 | |
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心肌损伤标志物检测 | |
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 | 在院ACEI/ARB治疗 | |
1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心力衰竭(HF) | NYHA心功能分级和心脏多普勒超声检查 | |
1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心力衰竭(HF) | 心力衰竭6min步行试验 | |
1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心力衰竭(HF) | 利尿剂治疗及后续医嘱提醒:对于有液体潴留证据的所有心力衰竭患者(如下肢水肿),系统应主动提醒给予利尿剂治疗。在医生开具利尿剂医嘱以后,该质控提醒消失,同时生成新质控提醒:“口服补钾”提醒(患者应用利尿剂后,若电解质较低,建议补充钾离子) | |
1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心力衰竭(HF) | ACEI/ARB治疗 | |
1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心力衰竭(HF) | ß受体阻滞剂治疗 | |
1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心力衰竭(HF) |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治疗:在患者出现重度心力衰竭的临床证据(如LVEF<35%、NYHA II- IV级的患者) ,系统应向医生推荐治疗方案等待处理: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治疗。 | |
1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心力衰竭(HF) | 出院带药 | |
1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术前24小时停用低分子肝素 | |
1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术前抗凝桥接治疗 | |
1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术前营养评估:CABG术前需要进行患者营养评估,系统应主动提醒医生制定合理的围手术期诊疗方案。 | |
▲2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手术风险评估:CABG术前需要进行手术风险评估,系统应主动提醒医生制定合理的手术决策。 | |
2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预防性抗菌药物 | |
2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术前停用抗血小板药物 | |
2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术后β受体阻滞剂治疗 | |
2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术前准备 | |
2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 术后措施 | |
2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房颤诊断提醒 | |
2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检查/检验质控提醒 | |
2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TEE检查 | |
2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复律前后抗凝 | |
3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房颤的分类 | |
3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非瓣膜病性房颤血栓高风险抗凝治疗:针对CHA2DS2-VASc评分>=2的男性房颤患者或CHA2DS2-VASc评分>=3的女性房颤患者,系统应主动提醒医生对其进行长期抗凝治疗,非瓣膜病性房颤首选NOAC,也可选用华法林。不适合抗凝的患者,可考虑行左心耳封堵术。 | |
3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瓣膜病性房颤血栓高风险抗凝治疗:针对中度以上二尖瓣狭窄及机械瓣置换术后的房颤患者,系统应主动提醒医生对其选用华法林进行抗凝,INR维持在2.0-3.0之间。不适合抗凝的患者,可考虑行左心耳封堵术。 | |
3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房颤抗凝出院带药 | |
3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颤(AF) | 入院/出院补充房颤诊断 | |
3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主动脉瓣置换术(AVR)(手术治疗) | 超声心动图 | |
3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主动脉瓣置换术(AVR)(手术治疗) | 手术风险评估 | |
3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主动脉瓣置换术(AVR)(手术治疗)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 | |
3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主动脉瓣置换术(AVR)(手术治疗) | 术后48小时内结束预防性抗生素治疗 | |
3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二尖瓣置换术(MVR)(手术治疗) | 超声心动图 | |
4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二尖瓣置换术(MVR)(手术治疗) | 手术风险评估 | |
4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二尖瓣置换术(MVR)(手术治疗)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 | |
4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二尖瓣置换术(MVR)(手术治疗) | 术后48小时内结束预防性抗生素治疗 | |
4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二尖瓣置换术(MVR)(手术治疗) |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华法林的药效监测 | |
4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二尖瓣置换术(MVR)(手术治疗) |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栓药物出院带药 | |
4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间隔缺损手术(ASD)(手术治疗) | 超声心动图 | |
4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间隔缺损手术(ASD)(手术治疗) | 手术风险评估 | |
4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间隔缺损手术(ASD)(手术治疗)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 | |
4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房间隔缺损手术(ASD)(手术治疗) | 术后48小时内结束预防性抗生素治疗 | |
4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室间隔缺损手术(VSD)(手术治疗) | 超声心动图 | |
5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室间隔缺损手术(VSD)(手术治疗) | 心导管检查 | |
5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室间隔缺损手术(VSD)(手术治疗) | 手术风险评估 | |
5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室间隔缺损手术(VSD)(手术治疗)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 | |
5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室间隔缺损手术(VSD)(手术治疗) | 术后48小时内结束预防性抗生素治疗 | |
5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NIHSS评分 | |
5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洼田饮水试验 | |
5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抗静脉血栓治疗 | |
5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颅内血管评价 | |
5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吞咽功能康复管理 | |
5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房颤患者抗凝治疗 | |
6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24小时强化降脂治疗 | |
6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48小时内抗栓治疗 | |
6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出院他汀类药物治疗 | |
6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出院抗栓治疗 | |
6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出院降压治疗 | |
6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出院降糖治疗 | |
6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梗死(首次住院)(STK) | 房颤患者出院抗凝治疗 | |
6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NIHSS评分 | |
6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吞咽功能评价 | |
6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吞咽功能异常患者康复管理 | |
7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经胸超声心动图检查 | |
7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血脂检查 | |
7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院内降脂治疗: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脑卒中患者入院后,系统应提醒医生尽快启动强化降脂治疗(阿托伐他汀40mg/天或瑞舒伐他汀20mg/天)。 | |
7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强化降脂治疗 | |
7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抗栓治疗 | |
7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出院抗栓治疗 | |
7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出院降脂治疗 | |
7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出院降压治疗 | |
7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出院降糖治疗 | |
7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出血(ICH) | Glasgow昏迷评分量表 | |
8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出血(ICH) | NIHSS卒中量表 | |
8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出血(ICH) | 静脉应用维生素K | |
8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出血(ICH) | 应用依达赛珠单抗治疗 | |
8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出血(ICH) | 尽快进行血肿清除术 | |
8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出血(ICH) | 抗癫痫治疗 | |
8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出血(ICH) | 降血压治疗 | |
8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膜瘤(初发,手术治疗)(MEN) | 术前影像学检查 | |
8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膜瘤(初发,手术治疗)(MEN)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8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膜瘤(初发,手术治疗)(MEN) | 术后复查头颅平扫CT | |
8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脑膜瘤(初发,手术治疗)(MEN) | 出院前影像学评估 | |
9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胶质瘤(初发,手术治疗)(GLI) | 术前影像学评估 | |
9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胶质瘤(初发,手术治疗)(GLI)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9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胶质瘤(初发,手术治疗)(GLI) | 术后复查头颅平扫CT | |
9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垂体腺瘤(初发,手术治疗)(PA) | 术前双侧视力评估 | |
9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垂体腺瘤(初发,手术治疗)(PA) | 术前垂体激素检测 | |
9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垂体腺瘤(初发,手术治疗)(PA) | 术前甲状腺激素检测 | |
9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垂体腺瘤(初发,手术治疗)(PA)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9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垂体腺瘤(初发,手术治疗)(PA) | 术后视野检查 | |
9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垂体腺瘤(初发,手术治疗)(PA) | 术后2-3天电解质水平监测 | |
9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初发,手术 治疗)(aSAH) | 蛛网膜下腔出血Hunt-Hess分级 | |
10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初发,手术 治疗)(aSAH) | 术前实施血管检查 | |
10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初发,手术 治疗)(aSAH) | 术前再次Hunt-Hess分级 | |
10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急性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初发,手术 治疗)(aSAH) | 出院前mRS评估 | |
10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 | 脑电图监测 | |
10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 | 头颅MRI检查(冠状位) | |
10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 | 头颅MRI检查 | |
10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 | 感染征象患者的颅内感染检查 | |
10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 | 癫痫代谢类检验项目 | |
10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 | 出院医嘱避免外伤 | |
10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 | 出院抗癫痫药物治疗 | |
11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帕金森病(PD) | 头部影像学检查 | |
11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帕金森病(PD) | 评估量表 | |
11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帕金森病(PD) | 临床分期 | |
11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帕金森病(PD) | 临床症状评估 | |
11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帕金森病(PD) | 认知功能障碍筛查 | |
11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帕金森病(PD) | 心理状况筛查 | |
11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帕金森病(PD) | 康复评估 | |
11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首次住院)(CAP) | PSI严重程度评分 | |
11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首次住院)(CAP) | 检查/检验推荐 | |
11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首次住院)(CAP) | 氧合评估 | |
12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首次住院)(CAP) | 胸腔积液实验室检查 | |
12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首次住院)(CAP) | 抗菌药物时机:患者在诊断肺炎后,系统应立即提醒“4小时内,使用抗生素治疗。”并在医生开具抗生素使用医嘱以后,该质控提醒消失。 | |
12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首次住院)(CAP) | 产ESBL菌高风险患者经验性抗生素治疗 | |
12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严重度评估 | |
12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氧合评估 | |
12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重症肺炎及时诊断 | |
12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检查/检验推荐 | |
12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抗菌药物时机 | |
12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监测动脉血氧饱和度 | |
12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吸氧治疗 | |
13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胸腔积液实验室检查 | |
13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 | 非重症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 |
13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住院)(AECOPD) | 复查动脉血气分析 | |
13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住院)(AECOPD) | 检查/检验推荐 | |
13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住院)(AECOPD) | 监测茶碱血药浓度 | |
13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住院)(AECOPD) | 抗凝治疗 | |
13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住院)(AECOPD) | 入院24小时内氧合评估 | |
13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住院)(AECOPD) | COPD综合评估 | |
13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 | 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分级 | |
13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 | 评价肺功能或氧合情况 | |
14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 |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分级 | |
14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 | 氧疗 | |
14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 | 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 | |
14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 | 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 | |
14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 | 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 | |
14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儿童,住院)(CAC2) | 氧合评估 | |
14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儿童,住院)(CAC2) | 肺功能检查 | |
14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儿童,住院)(CAC2) | 检测电解质 | |
14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儿童,住院)(CAC2) | 胸部影像学检查 | |
14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儿童,住院)(CAC2) | 氧疗 | |
15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儿童,住院)(CAC2) | 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 | |
15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哮喘(儿童,住院)(CAC2) | 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 | |
15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术前膝关节功能评估 | |
15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术前疼痛评估 | |
15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膝关节HSS评分 | |
15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Harris评分 | |
15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术后恶心呕吐预防 | |
15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术后预防性镇痛 | |
15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药物预防术后VTE | |
15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机械预防术后VT | |
16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 | 术后康复治疗 | |
16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手术治疗)(DDH) | 完善检验检查 | |
16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手术治疗)(DDH) | 传染病筛查 | |
16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手术治疗)(DDH) | 影像学检查 | |
16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手术治疗)(DDH)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16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手术治疗)(DDH) | 术后停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6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剖宫产指征 | |
16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凌罗达头位分娩评分标准 | |
16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16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孕妇乙肝病毒含量风险评估 | |
17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乙肝高风险孕妇抗病毒治疗 | |
17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预防性抗生素停用 | |
17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术后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7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新生儿Apgar评分。 | |
17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剖宫产(CS) | 新生儿乙肝感染预防 | |
17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异位妊娠(手术治疗)(EP) | 入院完善超声检查 | |
17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异位妊娠(手术治疗)(EP) | 入院完善血hCG及尿hCG测定 | |
17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异位妊娠(手术治疗)(EP) | 后穹窿穿刺或腹腔穿刺检查 | |
17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异位妊娠(手术治疗)(EP)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17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子宫肌瘤(手术治疗)(UM) | 术前影像学评估 | |
18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子宫肌瘤(手术治疗)(UM) | 术前贫血检查 | |
18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子宫肌瘤(手术治疗)(UM)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8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子宫肌瘤(手术治疗)(UM) | 术后24小时内结束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8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肺癌(手术治疗)(LC) | 术前临床TNM分期 | |
18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肺癌(手术治疗)(LC) | 胸部影像学检查 | |
18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肺癌(手术治疗)(LC)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8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肺癌(手术治疗)(LC) | 术后停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8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肺癌(手术治疗)(LC) | 术后pTNM分期 | |
18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肺癌(手术治疗)(LC) | 非小细胞肺癌基因检测 | |
18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术前临床TNM分期 | |
19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术前声带情况评估 | |
19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术前甲状腺功能检测 | |
19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术前甲状腺超声检查 | |
19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术前甲状腺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FNA) | |
19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9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术后停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19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 | 促甲状腺素检测 | |
19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乳腺癌(手术治疗)(BC) | 术前cTNM分期评估 | |
19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乳腺癌(手术治疗)(BC) | 术前影像学评估 | |
19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乳腺癌(手术治疗)(BC) | 术后pTNM分期评估 | |
20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乳腺癌(手术治疗)(BC) | 乳腺癌分子病理检测 | |
20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乳腺癌(手术治疗)(BC)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20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乳腺癌(手术治疗)(BC) | 术后停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20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胃癌(手术治疗)(GC) | 术前cTNM分期 | |
20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胃癌(手术治疗)(GC) | 术前超声内镜检查 | |
20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胃癌(手术治疗)(GC) | 术后病理HER2检测 | |
20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胃癌(手术治疗)(GC) | 术后病理MSI检测 | |
20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宫颈癌(手术治疗)(CC) | 细胞病理学检查 | |
20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宫颈癌(手术治疗)(CC) | 影像学检查 | |
20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宫颈癌(手术治疗)(CC) | 肿瘤标记物检查 | |
21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宫颈癌(手术治疗)(CC) | 体力状况ECOG评分 | |
21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宫颈癌(手术治疗)(CC) | 术前临床分期 | |
21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宫颈癌(手术治疗)(CC)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21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宫颈癌(手术治疗)(CC) | 病理检查 | |
21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大便隐血试验 | |
21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肿瘤标记物检查 | |
21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内窥镜活检 | |
21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腹部影像学检查 | |
21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胸部影像学检查 | |
21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AJCC结直肠癌TNM评估表 | |
22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22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视觉模拟量表(VAS) | |
22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结肠癌(手术治疗)(CoC) | 营养风险筛查2002(NRS)评 | |
22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糖尿病肾病(DKD) | 入院完善检验检查 | |
22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糖尿病肾病(DKD) | 尿蛋白定量检测 | |
22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糖尿病肾病(DKD) | 慢性肾脏病(CKD)分期评估表 | |
22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糖尿病肾病(DKD)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检查 | |
22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糖尿病肾病(DKD) | 糖尿病学评价 | |
22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糖尿病肾病(DKD) | 肾穿刺活检检查 | |
22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糖尿病肾病(DKD) | 血糖监测 | |
23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ESRD-HD) | 透析前检验肾功能 | |
23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ESRD-HD) | 新入时检验血源性传染病 | |
23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ESRD-HD) | 定时检验β2微球蛋白 | |
23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ESRD-HD) | 定时检验血常规 | |
23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ESRD-HD) | 定时检验全段甲状旁腺素及电解质 | |
23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透析前检验肾功能 | |
23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定时检验β2微球蛋白 | |
23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定时检验血常规 | |
23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定时检验血生化 | |
23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定时检验全段甲状旁腺素及电解质 | |
24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定时检验血清铁蛋白和转铁蛋白饱和度 | |
24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定时检验血清前白蛋白 | |
24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 | 定时检验C反应蛋白 | |
24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舌鳞状细胞癌(手术治疗)(TSCC) | 影像学检查 | |
24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舌鳞状细胞癌(手术治疗)(TSCC) | 入院完善检验检查 | |
24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舌鳞状细胞癌(手术治疗)(TSCC) | 专科影像学检查 | |
24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舌鳞状细胞癌(手术治疗)(TSCC)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24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舌鳞状细胞癌(手术治疗)(TSCC) | 术后进行吞咽功能评估 | |
24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腮腺肿瘤(手术治疗)(PT) | 入院完善检验检查 | |
24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腮腺肿瘤(手术治疗)(PT) | 影像学检查 | |
25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腮腺肿瘤(手术治疗)(PT) | 病理检查 | |
25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腮腺肿瘤(手术治疗)(PT)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25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腮腺肿瘤(手术治疗)(PT) | 病理学诊断 | |
25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口腔种植术(OIT) | 术前患者生理状态评估 | |
25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口腔种植术(OIT) | 血糖控制水平评价 | |
25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口腔种植术(OIT) | 临床检验检查 | |
25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口腔种植术(OIT) | 影像学检查 | |
25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口腔种植术(OIT)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25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术前双侧视力评估 | |
25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术前视野检查 | |
26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术前眼压测量 | |
26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房角镜检查 | |
26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眼底照相检查 | |
26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UBM镜检查 | |
26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OCT检查 | |
26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26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术后眼压测量 | |
26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 (PACG) | 术后双侧视力检查 | |
26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复杂性视网膜脱离(手术治疗)(RD) | 术前宽视野眼底照相 | |
26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复杂性视网膜脱离(手术治疗)(RD) | 术前眼部超声检查 | |
27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复杂性视网膜脱离(手术治疗)(RD) | 术后眼底照相 | |
27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复杂性视网膜脱离(手术治疗)(RD) | OCT检查 | |
27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围手术期预防感染(PIP) | 预防性抗菌药物种类 | |
27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围手术期预防感染(PIP) | 预防性抗菌药物结束时间 | |
27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栓塞(DVT) | DVT评估 | |
27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栓塞(DVT) | D-二聚体检测 | |
27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栓塞(DVT) | DVT高危患者静脉超声复查 | |
27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栓塞(DVT) | 抗凝药出院带药 | |
27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入院病情评估-自杀危险因素评估 | |
27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入院病情评估-攻击风险评估 | |
28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入院病情评估-抑郁评估 | |
28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入院病情评估-阳性与阴性症状评估 | |
28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入院病情评估-日常生活能力评估 | |
28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入院病情评估-药物不良反应评估 | |
28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出院前社会功能评估-功能缺陷 | |
28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住院精神疾病(HBIPS) | 出院前社会功能评估-精神病性评定 | |
28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中高危风险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症 (VTE) | VTE预防措施 | |
28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感染性休克(SEP)早期治疗 | 血培养 | |
28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感染性休克(SEP)早期治疗 | 血乳酸检测 | |
28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感染性休克(SEP)早期治疗 | 抗菌药物治疗 | |
29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感染性休克(SEP)早期治疗 | 血管超声检查 | |
29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感染性休克(SEP)早期治疗 | 预防深静脉血栓治疗 | |
29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 (ALL) | 完善检验项目 | |
29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 (ALL) | 骨髓细胞学检查 | |
29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 (ALL) | 白血病免疫分型检查 | |
29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 (ALL) | 细胞遗传及分子生物学检查 | |
29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 (ALL) | 脑脊液检查 | |
29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 (ALL) | 影像学检查 | |
29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 (ALL) | MRD评估 | |
29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初始化疗)(APL) | 骨髓穿刺 | |
30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初始化疗)(APL) | 检验项目完善 | |
30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初始化疗)(APL) | 细胞遗传及分子生物学检查 | |
30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初始化疗)(APL) | 影像学检查 | |
30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初始化疗)(APL) | 术前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 |
30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结节(手术治疗)(TN) | 术前甲状腺及淋巴结超声 | |
30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结节(手术治疗)(TN) | 术前甲状腺功能检测 | |
306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结节(手术治疗)(TN) | 术前甲状腺超声TI-RADS分级 | |
307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结节(手术治疗)(TN) | 术前甲状腺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FNA) | |
308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甲状腺结节(手术治疗)(TN) | 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 |
309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HBV 感染分娩母婴阻断 | HBV-DNA检测 | |
310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HBV 感染分娩母婴阻断 | 肝功能检测 | |
311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HBV 感染分娩母婴阻断 | 肿瘤标记物检查 | |
312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HBV 感染分娩母婴阻断 | 腹部超声检查 | |
313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HBV 感染分娩母婴阻断 | 肝脏储备功能量化评估 | |
314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HBV 感染分娩母婴阻断 | Apgar评分 | |
315 | 单病种过程质控管理(覆盖51个病种,需要符合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方案标准,满足上报国家平台要求) | HBV 感染分娩母婴阻断 | 新生儿预防接种 | |
316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质控分析 | 单病种概况:(1)根据临床单病种质控要求,系统应支持按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支持“入院时间”或“出院时间”维度)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科室、出院病区)、病种(覆盖51个病种)、主管医生(支持输入医生名字、医生对比)的维度,查看医生之间单病种质控指标的完成率和失败率比较情况,并支持下载统计结果(图表下载、表格下载),临床质控执行情况按照质控项目以图形化进行汇总。(2)统计结果图表应支持按具体病种的质控指标单独或全部展示完成率和失败率,并支持数据下钻到具体患者明细。同时,系统可按患者姓名、具体自动计算每个病种的总体指标完成率及各细分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支持按患者姓名、病种质控指标(按完成或失败的维度),以列表形式查看患者明细,至少应包括:主管医生、患者编号、患者姓名、入院病区、年龄、入院日期、出院日期、质控项目、完成状态的统计情况。其中,患者编号、年龄、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可按先后的升降顺序选择查看,并支持数据列表展示及下载导出。 | |
317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质控分析 | 医生质控监测:以科室主管医生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支持“入院时间”或“出院时间”维度)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科室、出院病区)、病种、质控项目的维度,统计出单病种质控指标的完成率和失败率比较情况。统计结果图表应支持按具体病种的质控指标单独或全部展示完成率和失败率,并支持数据下钻到具体患者明细,支持下载统计结果(图表下载、表格下载),临床质控执行情况按照质控项目以图形化进行汇总。 | |
318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质控分析 | 科室质控监测:以科室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支持“入院时间”或“出院时间”维度)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自定义选择科室/病区)、病种、质控项目的维度,统计出单病种质控指标的完成率和失败率比较情况。统计结果图表应支持按具体病种的质控指标单独或全部展示完成率和失败率,并支持数据下钻到具体患者明细,支持下载统计结果(图表下载、表格下载),临床质控执行情况按照质控项目以图形化进行汇总。 | |
319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质控分析 | 趋势分析:支持选择特定时间范围,按照不同时间区间(日/周/月)以图形化统计图表展示该时间范围内医院全院或特定科室实施质控的单病种质控指标完成情况变化趋势,同时应支持可选择两个时间范围单独或全部展示相应质控指标变化趋势对比、患者列数和通过率的具体数值对比。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临床质控执行情况按照质控项目以图形化进行汇总。 | |
320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质控分析 | 单病种质控管理:以质控指标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出院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自定义选择科室/病区)、病种的维度,统计出单病种核心质控指标的患者例数,并以图表形式展示。支持数据下钻到具体患者明细,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 | |
321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患者分析 | 出院人次:以出院人次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出院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选择一个科室/病区)、病种的维度,统计患者的出院情况,并支持按患者姓名、出院主诊断,以图形形式查看患者明细,至少应包括:主管医生、患者姓名、年龄、出院主诊断、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 | |
322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患者分析 | 住院天数:以住院天数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出院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选择一个科室/病区)、病种的维度,统计出患者的住院天数(天)、平均住院日(天)、住院日中位数(天)的具体数值情况,并支持按患者姓名、出院主诊断,以图形形式查看患者明细,至少应包括:主管医生、患者姓名、入院病区、年龄、出院主诊断、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 | |
323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患者分析 | 年龄分布:以年龄分布(以10岁为区间)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出院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选择一个科室/病区)、病种的维度,统计出患者例数的情况,并支持以图形形式查看患者明细,至少应包括:主管医生、患者姓名、入院科室、年龄、出院主诊断、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 | |
324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患者分析 | 主管医生:以主管医生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出院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选择一个科室/病区)、病种的维度,统计出该医生分管的患者例数情况,并支持以图形形式查看患者明细,至少应包括:主管医生、患者姓名、入院科室、年龄、出院主诊断、入院日期、出院日期、住院天数,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 | |
325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患者分析 | 死亡患者:以死亡患者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出院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选择一个科室/病区)、病种的维度,统计出某一个病种在特定时间段内的住院患者总例数和治疗结果死亡的例数具体数量,并支持以图形形式查看患者明细,至少应包括:主管医生、患者编号、患者姓名、入院科室、年龄、入院日期、出院日期、离院方式,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 | |
326 | 科室质量管理平台 | 患者分析 | 离院方式:以离院方式为统计维度,系统应支持按出院时间范围(“时间范围”可按昨天、过去7天、过去30天、过去90天或自定义选择)获取数据,对医院科室/病区类型(入院科室、出院科室、入院病区、出院病区,支持全部选择或选择一个科室/病区)、病种的维度,统计出某一个病种在特定时间段内的住院患者各种离院方式(至少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院、非医嘱离院、死亡、其他)的患者例数情况,并支持以图形形式查看患者明细,至少应包括:主管医生、患者编号、患者姓名、入院科室、年龄、入院日期、出院日期、离院方式,支持表格下载统计结果。 | |
病历质控制系统 | ||||
序号 | 分系统名称 | 系统功能 | 功能描述及要求 | |
1 | 病历运行质控 | 实时提醒 | 系统能够通过和院内EMR系统对接,在临床医生书写电子病历文书的同时实时、主动解读,当病历内容存在缺陷时,系统应主动提示医生当前文书存在的质控缺陷,在医生修正缺陷内容后,质控提示可实时消失。 | |
2 | 病历运行质控 | 单项否决提醒 | 系统能够支持对病历以及文书的单项否决进行判断并提醒,当病历或文书存在单项否决缺陷时,系统应实时、主动提醒医生相关质控缺陷,在医生修正缺陷内容后,单项否决提示实时消失。 | |
3 | 病历运行质控 | 形式质控 | 系统能够支持对全病历文书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一致性、合理性进行智能判断,包含: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手术记录、会诊记录、输血记录、转科记录等,并主动提醒形式质控缺陷,在医生修正缺陷内容后,质控提示实时消失。 | |
4 | 病历运行质控 | 内涵质控 | 系统能够支持对各类医疗文书内容进行后结构化处理,并通过术语映射、模型训练、大数据分析,对全病历进行内涵质控,包括但不限于:病历文书记录的完整性、上下文的描述一致性、诊疗措施的记录合理性、不同文书雷同性等,并应主动提醒医生内涵质控缺陷。例如需要能实现以下功能:医生在入院记录中输入心率80次/分、脉搏70次/分;系统提示:“入院记录无心律失常诊断,体格检查心率“80”与脉搏“70”记录结果不一致,请确认”,医生在补充“房颤”诊断后,该提示消失(无需保存),但立即出现新质控体系:“入院诊断“心房颤动”,在入院记录中未体现相应的“病史、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诊断依据,请补充确认”。 | |
5 | 病历终末质控 | 自动评分 | 系统能够支持对全部出院患者的对各类医疗文书进行后结构化处理,对全病历进行形式质控和内涵质控(包括但不限于病情记录是否完整、诊断依据是否充分、诊疗行为的记录是否合理等),并自动计算病历得分及病历等级。 | |
6 | 病历终末质控 | 单项否决提醒 | 系统能够对病历以及文书的单项否决进行判断,若病历或文书存在单项否决缺陷,系统应主动提醒质控缺陷。 | |
7 | 病历终末质控 | 形式质控 | 系统能够支持对全病历文书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一致性、合理性进行智能判断,包含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手术记录、会诊记录、输血记录、转科记录等,并主动提醒形式质控缺陷。 | |
8 | 病历终末质控 | 内涵质控 | 系统能够支持对各类医疗文书内容进行后结构化处理,并通过术语映射、模型训练、大数据分析,对全病历进行内涵质控,包括但不限于:病历文书记录的完整性、上下文的描述一致性、诊疗措施的记录合理性、不同文书雷同性等,并主动提醒形式质控缺陷,在医生修正缺陷内容后,质控提示实时消失。 | |
9 | 病历审核 | 自定义检索 | 系统能够支持按科室/病区、出院日期、主管医生、患者姓名、住院号以及病历特点(死亡患者、手术患者、疑难病历等)、病历等级、病历得分等条件多维度检索在院运行病历并支持病历下钻查看缺陷详情和病历原文。 | |
10 | 病历审核 | 审核任务分配 | 系统能够支持通过权限分配指定人员创建病历审核任务并下发给指定的审核人员,质控员可查看到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和期望完成的时间,并支持快速定位到自身需要质控的病历,任务创建人员可随时查看病历审核任务的进度,并支持查看对应病历的质控详情。 | |
11 | 病历审核 | 人工二次审核 | 质控缺陷总览:在质控员选择一份病历进行人工审核时,系统应展示当前病历的所有质控缺陷,支持按文书模块查看缺陷明细,并可查看当前的质控评分表及扣分明细;病历原文浏览:在质控员选择一份病历进行人工审核时,系统应按院内文书模板选择并展示对应的病历文书原文,并展示当前选中病历文书的所有缺陷详情;缺陷自动定位:当质控员在查看缺陷条目时,点击缺陷条目后,系统应支持自动跳转至该缺陷对应的病历文书原文位置,并高亮显示;质控结果修改:当质控员需要对AI质控结果进行修改时,可选中一条缺陷提示,进行批注或删除质控该条目,也可通过新增的方式,增加新的缺陷条目,并且在修改质控条目后系统实时更新该病历的缺陷详情以及病历得分和等级。 | |
12 | 病历审核 | 审核意见反馈交互 | 在质控员进行病历的人工审核时,系统能够选择当前病历是否通过人工审核,并且有通过/驳回的确认操作,支持备注描述驳回原因,被驳回的病历在医生端将实时同步提醒,并高亮展示驳回原因,临床医生可对被驳回的病历进行申诉并将申诉理由反馈至对应的质控员。 | |
13 | 病历审核 | 审核统计 | 系统能够根据多级角色的审核结果从不同维度统计医生行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是否对审核结果进行反馈与修改;以及各个科室、医生组医生的整改率趋势变化及排行;人工审核结果中发现的院内常见问题及常见问题在科室、医生组中的排行情况,常见问题文书分布情况等。 | |
▲14 | 病历内涵质控 | 文书记录缺陷 | 系统可检查各病历文书的记录内容是否存在缺陷;如:主诉缺少时间;现病史主症状缺少诱因、发病地点、性质、程度、加重缓解因素、就诊经过等描述;首次副主任/主任医师查房鉴别诊断、诊疗计划记录不完整等。 | |
15 | 病历内涵质控 | 上下文一致性 | 单一文书一致性:系统可检查当前文书中对同一情况的记录是否一致,以此来保证数据准确性,如:入院记录主诉与现病史描述的一致性;体格检查与专科检查记录的一致性;现病史中手术史/外伤史/药物过敏史等与既往史中手术史/外伤史/药物过敏史记录的一致性; | |
16 | 病历内涵质控 | 上下文一致性 | 跨文书一致性:系统可检查全病历文书中对同一情况的记录是否一致,以此来保证数据准确性性,如:手术记录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中生命体征等与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中的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中生命体征等记录的一致性,出院记录中的出院带药与医嘱开立的一致性; | |
17 | 病历内涵质控 | 诊疗过程合理性 | 系统可结合患者全病历文书以及医嘱、检验检查结果等,判断医生的诊疗行为的记录是否符合患者病情特点,如:诊断是否存在合理的诊断依据;重大检验检查结果是否有及时记录;抗生素/激素等药物药物的使用是否有及时记录;限制级抗生素使用前是否有细菌培养结果;血制品输注是否符合输血指征;输血记录是否有血制品、剂量及不良反应等记录; | |
18 | 病历内涵质控 | 客观逻辑一致性 | 系统可检查全病历中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客观逻辑一致性,患者基本信息(性别、年龄、特殊人员)与入院记录中症状描述的一致性;患者基本信息(性别、年龄、特殊人员)与入院记录中体格检查/专科检查描述的一致性;患者基本信息(性别、年龄、特殊人员)与入院记录中初步诊断/修正诊断/补充诊断记录的一致性等; | |
19 | 病历内涵质控 | 雷同性提醒 | 系统可检查全病历文书记录,对文书进行雷同性判断,当相似度超过一定比例后主动提示质控缺陷,如:首次病程记录中的病历特点和入院记录现病史记录的雷同性判断;首次副主任医医师查房记录与首次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的雷同性判断;日常查房记录的雷同性判断等; | |
20 | 质控配置 | 规则查询 | 质控规则应满足《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相关要求,支持按不同条件检索和查看规则条目; | |
21 | 质控配置 | 规则配置 | 系统应支持根据医院实际质控情况,自定义调整规则的启用/关闭、提醒类型、提醒级别等,以满足医院个性化管理需求; | |
22 | 质控配置 | 自定义规则 | 系统支持院方自行定义质控点,如:先兆流产患者需要在入院记录现病史中描述宫缩、宫颈情况和阴道见红等情况,在工作后台可以进行自定义配置,配置完成后现场即可打开该规则查看结果,并可以进行配置质控点的管理。 | |
23 | 质控配置 | 评分表配置 | 系统应支持多版本评分表切换,如《北京市2009年版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1版》、《浙江省运行病历、医疗核心制度检查评分标准》等,并支持医院新增病历质控评分标准。 | |
24 | 病历质量管理 | 工作台 | 出院患者统计:系统可按月/年份/自定义时间段统计出院患者总人数、死亡人数、已审核病历数等,可点击统计结果下钻查看患者明细及病历详情,并支持按权限进行全院/科室/医疗组/个人等不同层面的统计结果展示。 | |
25 | 病历质量管理 | 工作台 | 病历等级统计:系统可按月/年份/自定义时间段统计任意时间段内的甲/乙/丙级病历的比例,通过饼状图进行展示,并支持按权限进行全院/科室/医疗组/个人等不同层面的数据展示。 | |
26 | 病历质量管理 | 工作台 | 临床医生质控详情:系统可统计全院各临床医生的病历质控情况并排名,可查看某医生在任意时间段内的出院患者数量、死亡患者数量、病历书写平均分、病历拼接文书数控、被驳回的病历数量等,支持按姓名条件检索查看院内医生。 | |
27 | 病历质量管理 | 工作台 | 运行病历缺陷统计:系统可统计目前在院患者的病历书写缺陷条目,并提示对应的病历数量,可通过点击病历数量展示触发该规则的病历的基本信息及病历原文。 | |
28 | 病历质量管理 | 病历质量整体情况统计 | 系统可自动统计全院病历质控情况,自动区分运行数据和终末数据,可通过柱状图、饼状图查看科室质控问题数量排名、单项否决项比例、质控缺陷占比、文书缺陷占比、全院及科室时效性问题分布情况等,并支持按权限进行全院/科室/医疗组/个人等不同层面的统计结果展示。 | |
29 | 病历质量管理 | 病案管理质 量控制指标 | 系统可自动统计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包括人力资源配置指标、重大检查结果符合率、病历书写时效性指标、诊疗行为记录符合率、病历归档质量指标等共二十七项统计指标,并支持按自定义时间段及科室查看不同层面的统计结果。 | |
30 | 病历质量管理 | 病历质控问题明细 | 系统可查看全院各科室在任意时间段的质控缺陷明细,并可查看该质控缺陷对应数量的病历详情 | |
31 | 病历质量管理 | 文书时效性监测 | 系统可对全部在院患者的文书时效性进行实时监测,如入院记录在患者入院后多少小时完成、谈话记录在患者入院后多少小时完成、手术记录在患者术后多少小时完成等,并支持按权限进行全院/科室/医疗组等不同层面的统计结果展示。 | |
32 | 权限配置 | 用户管理 | 系统应支持管理员设置不同角色权限,不同权限的角色在使用时功能模块和数据不一致。 | |
33 | 权限配置 | 用户管理 | 系统应支持管理员对病历审核流程的级别进行自定义配置管理。 | |
34 | 权限配置 | 用户管理 | 系统应支持管理员对角色的功能模块权限进行自定义配置管理。 | |
35 | 权限配置 | 用户管理 | 系统应支持管理员对角色数据查看权限的范围进行自定义配置管理。 |
1.2后结构化数据服务内容:(4)可直接查看任意评价项目的sql配置。(3)对各个业务数据的编码对照率、字段有值率、字段关联率、时间顺序正确进行自动统计并支持对于缺陷数据下钻至记录明细,记录明细至少包含:角色、业务项目、评价标准、评价项目、未通过记录ID、患者标识。(2)针对病房医师,纳入数据质量监控的业务项目至少包含:医嘱处理、检验报告、检验申请、检查报告、检查申请、病历记录。针对检查科室,纳入数据质量监控的业务项目至少包含:申请与预约、检查记录、检查报告。(1)自动对病房医师、门诊医师、检查科室、检验处理等业务项目自动进行数据质量评分1.1产品效果依赖基础数据质量监控,至少包含以下业务:
1.4支持医院自行知识维护,至少应包含:支持中英双语显示。对每一种疾病的临床决策要点,按临床诊疗过程以树状结构进行展示。点击每一关节环节,可自动展开本节点关键评估内容,及下游决策路径。路径知识应具有权威性,需符合国内外权威指南要求。1.3系统提供至少1400种常见疾病的可视化临床诊疗路径知识库。(3)API视图:支持以RESTfulAPI接口方式调用自然语言处理引擎并返回相应识别结果。(2)实体抽取:以数据库视图形式展示抽取的实体类型及值。(1)实体关联:对于不同实体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关联,如:对于肿瘤TNM分期可识别并与临床诊断进行关联。
1.5智能推荐治疗方案,根据患者当次诊断,结合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检验结果、检查结果等情况,为医生智能推荐符合临床路径或指南推荐的治疗方案及对应的用药方案。(5)知识管理:支持通过知识标题、关联检索、知识状态、知识来源、创建人、审核人、创建时间、操作时间进行知识检索。(4)预览:支持对新编辑的知识内容进行医生端效果预览。(3)知识编辑:支持关联多个诊断,可标注关键词、文章摘要。可建立多级目录,对正文内容支持图文混合编辑。支持上传图片、PDF文档。支持备注多个知识来源。(2)可查看各类知识的日志,支持同过操作用户、操作类型、标题、操作时间等参数筛选日志记录。支持知识更新后进行即刻数据同步。(1)支持的知识类型:文献、评估表、疾病详情、患者指导、处置建议、用药建议、检查建议、药品说明书、出院指导、检验检查、护理说明、手术说明等内容的自行维护。
1.7可视化问诊路径:(3)具体方案推荐,包括药品名称+给药方式+剂量:例如对于静脉溶栓药物,系统应至少推荐注射用阿替普酶静脉注射0.9mg/kg/次、注射用尿激酶静脉注射100万IU-150万IU/次两种具体用药方案。(2)大类方案的应用原则,如对于急性脑梗死患者使用静脉溶栓,系统应提醒:有效抢救半暗带组织的时间窗为4.5h内(rtPA)或6h内(尿激酶)。(1)大类方案推荐,如对于急性脑梗死患者应推荐:静脉溶栓、血管内介入、抗凝治疗、降颅压治疗、改善脑循环及脑保护、康复治疗、吞咽障碍评定。1.6治疗方案推荐应包含:例如:在入院记录主诉输入“突发左下肢无力伴言语不利2小时”及初步诊断中输入“急性脑梗死”,根据指南推荐的治疗方案顺序为:(1)静脉溶栓;(2)血管内介入;(3)抗凝治疗。当在既往史中补充“患者1月前发生颅内出血”,系统自动取消对静脉溶栓的治疗推荐。
2.3患者事中入组提醒:2.2抗菌药物时机:患者在诊断肺炎后,系统应立即提醒“4小时内,使用抗生素治疗。”并在医生开具抗生素使用医嘱以后,该质控提醒消失。对于有液体潴留证据的所有心力衰竭患者(如下肢水肿),系统应主动提醒给予利尿剂治疗。在医生开具利尿剂医嘱以后,该质控提醒消失,同时生成新质控提醒:“口服补钾”提醒(患者应用利尿剂后,若电解质较低,建议补充钾离子)2.1利尿剂治疗及后续医嘱提醒:2.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提供图形可视化问诊路径,从主要症状出发,以流程图的形式将相关问诊要点呈树状串联在一起,医生可直接点击每个问诊要点是否存在(点击“√”或“×”)逐步完善问诊过程,并最终得出最可能的诊断,以及相应的处置措施。
3.病历质控系统系统应支持在填报页面同屏调取进行该患者病历,显示患者就诊次数、住院次数、门诊次数、急诊次数等基本信息,并支持直接查看病案首页(医生端、病案端)、入院记录、谈话记录、出院/死亡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医嘱单、检验结果、检查结果等信息,其中药品医嘱、检查、检验结果支持快速检索并展示医嘱闭环。2.5原始病历查询系统应在填报内容界面显示表单统计情况,包括:系统推荐项目数、界面计算项目数、前端界面默认值项目数、用户修改过的项目总数、用户保存总数、系统填报率、表单填报率的具体数值情况,并用不同颜色标记数值和填报内容所在位置。2.4填报内容审查系统可根据患者临床诊疗信息实时(无需点击保存按钮)自动筛选符合上报的患者,在电子病历书写界面弹窗提醒医生,给出入组建议,支持医生忽略入组提醒及备注忽略理由。如医生在入院记录初步诊断中输入“心衰”,系统立即弹窗提醒:该患者符合“心力衰竭”上报入组条件。
在质控员进行病历的人工审核时,系统能够选择当前病历是否通过人工审核,并且有通过/驳回的确认操作,支持备注描述驳回原因,被驳回的病历在医生端将实时同步提醒,并高亮展示驳回原因,临床医生可对被驳回的病历进行申诉并将申诉理由反馈至对应的质控员。3.3审核意见反馈交互系统能够支持通过权限分配指定人员创建病历审核任务并下发给指定的审核人员,质控员可查看到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和期望完成的时间,并支持快速定位到自身需要质控的病历,任务创建人员可随时查看病历审核任务的进度,并支持查看对应病历的质控详情。3.2审核任务分配系统能够支持对各类医疗文书内容进行后结构化处理,并通过术语映射、模型训练、大数据分析,对全病历进行内涵质控,包括但不限于:病历文书记录的完整性、上下文的描述一致性、诊疗措施的记录合理性、不同文书雷同性等,并应主动提醒医生内涵质控缺陷。例如需要能实现以下功能:医生在入院记录中输入心率80次/分、脉搏70次/分;系统提示:“入院记录无心律失常诊断,体格检查心率“80”与脉搏“70”记录结果不一致,请确认”,医生在补充“房颤”诊断后,该提示消失(无需保存),但立即出现新质控体系:“入院诊断“心房颤动”,在入院记录中未体现相应的“病史、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诊断依据,请补充确认”。3.1内涵质控
5.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系统外接设备说明4.按抽签顺序通知作演示,但通知5分钟后还未出现在演示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演示。3.投标人将按抽签顺序进行演示,设备调试好后开始计时,每家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2.演示用笔记本电脑带有HDMI接口,由投标人自备并提前进行软件运行环境配置和网络设置。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影响功能点演示的,其后果自行承担。1.投标人需自备演示所需设备(笔记本电脑、配套接口线等),并自行解决无线上网。(二)演示要求
包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期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接口:询标系统信号输入仅支持HDMI接口,建议外接设备自带HDMI输出接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备了常用的VGA、type-c、苹果雷电口转HDMI转换头,但请自行考虑信号转换过程中的不稳定风险。运行环境:win7、win10、macOS。
2.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系统在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1.应用系统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共同验收,同时就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易用性、适用性等进行验收。(三)验收方式交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二)交货地点包2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提供的其它技术手册,包括:《详细设计说明书》、《接口文档》、系统实施确认书、软件培训资料、《系统运行维护手册》、程序安装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项目验收报告等。(1)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4.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交付文档验收要求:3.验收时采购人、中标人等项目相关方都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一致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盖章进行确认。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包2:投标人还需单独报出该系统所涉及的知识库更新、国家发布51个病种后新增病种价格以及出保后的维保费用,该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格式自拟)(二)包1:投标人还需单独报出设备原厂配套耗材和配件价格以及出保后的维保费用,该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格式自拟)(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检测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2年。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整机)质量保证期达到5年。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1.3技术升级包2: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驻场服务,维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的运维保障服务。包1: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2现场响应
(三)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四、付款方式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包2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质量)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包1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三)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质量)部分(60%) | 60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6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10%) | 5 | 1.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有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有组织方式及分工的描述,有售后服务响应及处理措施清晰合理,得5分;投标人配置有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有组织方式及分工的描述,有售后服务响应及处理措施,但内容不清晰的,得2分;投标人未配置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或方案内容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10%) | 5 | 2.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有销售业绩,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四、无效投标条款包1: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三)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包2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质量)部分(47%) | 技术需求10 | 1.技术需求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1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技术需求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技术需求起评分中扣除0.5分,扣完为止。 | 1.只评审第二篇“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部分。2.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 |
2 | 技术(质量)部分(47%) | 现场演示30 | 1.演示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0分。2.扣分条款:需按第二篇三、演示及要求“(一)演示内容”要求的内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时每缺少一项或每项不完全满足的,从演示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 | 1.演示内容详见第二篇“三、演示及要求”,只提供PPT、视频等非完整真实软件系统进行演示的不得分。2.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
2 | 技术(质量)部分(47%) | 4 | 实施方案包含以下要素:1.项目实施管理方法;2.与现有集成平台的融合办法;3.质量保障方案;4.系统安装调试、测试方案。投标人实施方案完整、全面、条理清晰、描述合理可行的为优,得4分;实施方案较全面、条理较清晰、描述较合理可行的为良,得2分;实施方案一般全面、条理一般清晰、描述一般合理可行的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得0分。 | |
2 | 技术(质量)部分(47%) | 3 | 产品设计方案包含以下要素:1.需求分析;2.系统功能描述;3.技术路线;4.数据安全方案。方案完整、全面、条理清晰、描述合理可行的为优,得3分;方案较全面、条理较清晰、描述较合理可行的为良,得2分;方案一般全面、条理一般清晰、描述一般合理可行的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得0分。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23%) | 3 |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1.服务方式及人员配置;2.应急预案;3.质量保证:4.技术培训方案。服务内容完善、合理、可行的,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描述的为优得3分;服务内容较完善、较合理、较可行的,有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描述的为良得2分;服务内容一般完善、一般合理、一般可行的,有一般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描述的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23%) | 2 | 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一名,需同时具有PMP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执业药师证书,满足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在2022年6月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23%) | 6 | 自2019年度以来,投标产品制造商辅助医院顺利通过电子病历六级评审的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 提供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印章的相关书面证明 |
3 | 商务部分(23%) | 12 | 投标产品相关发明专利证明:(1)电子病历质控方法相关专利;(2)临床数据稽查方法相关专利;(3)医学实体分类提取方法相关专利;(4)文本中实体关系抽取方法相关专利;(5)医学规则提取方法相关专利;(6)医疗数据学习相关专利每提供1个专利证书复印件得2分,最多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
(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
(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2.货物内容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转包或分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2货物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9.知识产权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技术(质量)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
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技术(质量)文件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部分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三)其他商务资料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包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2);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包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2);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结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
四、其他
4.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设
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包2:医疗软件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2);制造商为北京惠每云
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0人,营业收入为10314.65万元,资产总额为13801.53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包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2);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名称(盖单度: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
成
月21日
日期: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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