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ZZZ-2024-024
二、合同名称: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调整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ZZZ-2024-024
四、项目名称: 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调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口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江口县三星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 13708567903
供应商(乙方): 贵州省特种水产工程技术中心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贵州省水产研究所
联系方式: 136085813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不全不实等的重大改变,造成乙方的工作成果失效,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2、筛查涉保护区涉渔工程,督促未批先建工程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处理相关违法行为,为保护区调整创造条件; 3、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作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编制; 编制的《申报材料》应符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的规定,满足省农业农村厅和国家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负责提交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部评审所需的专题报告纸质文本,负责省、部评审会议PPT制作及汇报。 4、及时按照省、部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4年10日30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四、工作经费及使用范围 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工作经费共计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万元)(含税),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乙方编制申报材料过程中进行现场调查、材料分析鉴定、技术咨询、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及修改、劳务费、差旅费、税费、相关专题研讨等全部工作经费; 2、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所需的会务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等费用; 五、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五日内支付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万元)给乙方; 2、《申报材料》通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后5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万元)给乙方(以贵州省农业厅专家评审通过的意见材料为依据); 3、申报材料通过农业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工作经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万元)给乙方(以农业农村部专家评审通过的意见材料为依据)。 4、乙方须在支付工作经费前提供税务发票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