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树人中学操场人工草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公司宜兴市树人中学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139615724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女士0510-686608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树人中学操场人工草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树人中学操场人工草坪改造工程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树人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树人中学;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44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①宜兴市教育局招标的直属学校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类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相应项目学校公章)或者②宜兴市范围内各乡镇学校 50 万元以上的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类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并加盖相应项目学校公章(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上加盖与合同一致的公章,并需加盖项目学校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2投标人自2024年以来在宜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单位)无在建工程。(若投标人在宜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单位)有中标项目,须提供已竣工验收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上加盖与合同一致的公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7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楼711室(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资格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0%(扣除前期费用),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在第三年付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教育信息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树人中学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 139615724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女士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
电 话:0510-68660872
2024年10月2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树人中学操场人工草坪改造工程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树人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树人中学;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44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①宜兴市教育局招标的直属学校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类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相应项目学校公章)或者②宜兴市范围内各乡镇学校 50 万元以上的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类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并加盖相应项目学校公章(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上加盖与合同一致的公章,并需加盖项目学校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2投标人自2024年以来在宜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单位)无在建工程。(若投标人在宜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单位)有中标项目,须提供已竣工验收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上加盖与合同一致的公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7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楼711室(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资格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0%(扣除前期费用),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在第三年付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教育信息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树人中学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 139615724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女士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
电 话:0510-68660872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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