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JZ0846-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0000000
3、项目名称:桥边镇天王寺村半边坡智慧果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3.445002(万元)
6、最高限价:113.445002(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建果园运输轨道1500米,配置2台遥控自走式果园轨道运输机,购置安装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1套,包括泵房、水泵、过滤器、施肥器、自动控制设备和管沟开挖及回填等,购置并安装智慧管理及监测系统1套。(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6.3(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供应商须具有农业机械及农业智能控制系统的生产或销售能力(上传具有农业机械及农业智能控制系统的生产或销售能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6.4(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5(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6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方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8拟派本项目施工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提供2024年度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7.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个,且牵头单位为设备方,设备方须具有农业机械及农业智能控制系统的生产或销售能力(上传具有农业机械及农业智能控制系统的生产或销售能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7.2由牵头方下载磋商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牵头方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微小企业;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本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重要提示: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天王寺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天王寺村二组
联系方式:13487296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13栋201
联系方式:18571028934/1867427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尧/李文杰
电 话:18571028934/18674271888